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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锐评“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杀害案”,她建议:“按同罪刑期重罚这类父母:以法

李玫瑾教授锐评“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杀害案”,她建议:“按同罪刑期重罚这类父母:以法令判决其父母以相等刑期为年限,期间每笔收入都要扣除相应百分比收入作为对被害家庭、被害父母养老的赔偿,让作恶少年的父母肉疼才是解决这类“生而不教”父母重视管教、约束子女的溯本清源之道。” 当我看到这个杀人案的时候,我真的后背发凉,这三名学生手段恶劣,丧心病狂,简直是令人发指,正面对警察的追问,还可以面不改色,称他们为恶魔真的一点都不为过!而且我在想是怎么样的父母养出这样的恶种! 民警两点钟去找这孩子去问话,拍两个小时都不开门,他们的父母不开门的理由居然说怕吓着孩子!果然恶魔的背肯定有纵容的父母! 而且事后之后,他们父母选择了逃避,不但没有对孩子父母进行道歉,而且还跑路了!真的刷新我的三观了! 不管是否未成年,伤害生命必须要严惩!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不是保护行凶的未成年人。 如果这件事不严惩,将会给社会带来恶性的后果,会有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去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