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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翻建陷困局:湖南谢某怀的建房诉求与基层治理思考

一、危房翻建:一份关乎安居的合法诉求谢某怀因母亲年迈无固定居所,其老宅已成危房,于2024年依政策申请拆旧建新。当地虽有

一、危房翻建:一份关乎安居的合法诉求

谢某怀因母亲年迈无固定居所,其老宅已成危房,于2024年依政策申请拆旧建新。当地虽有“批二层半、高九米”的指导说法,但村内实际新建房屋多为三层,故其认为自身建设三层诉求符合现实依据与实际需求。

谢某怀与同组村民谢某仁的房屋相距五六十米,且谢某仁房屋建于山坡,从空间关系判断,即便建设三层,对其采光、通风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也较小。然而,谢某仁主要基于“风水”考虑,提出希望谢某怀只建两层的要求。该要求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建房权利,个人诉求应在法律框架内提出。谢某怀对此感到难以理解,其诉求的核心在于:周边类似情况下三层建筑并不鲜见,为何其申请会遇到障碍。

在2024年审批过程中,因谢某怀未接受仅建两层的方案,谢某仁通过邻居李某桥拒签配合,导致审批延迟。部分镇村干部的协调未化解分歧,反拖延数月。最终在协调会上,谢某怀为推进审批,同意地基与李家地面持平、总高不超9米、宅基地内预留水坑等折中条件,方获口头同意。这些额外条件超出常规范围,使流程复杂化,也为后续执行埋下争议。

二、建房受阻:审批执行不一与协调困境

在镇干部现场放线许可下,谢某怀动工建造。然而地基完工后,镇里以其“未批先建”为由下达停工通知,此前许可未获程序确认。镇方还提出其地基较邻居高出约20公分,要求调整。谢某怀做出让步后方完成首层建设。该过程反映审批与执行衔接不畅,增加了申请人的履约成本与不确定性。

审批程序在执行中也出现了调整。谢某怀的建房公示明确为三层,但镇相关部门后期下发的审批证件上,层数被核定为两层,与最初公示内容不一致。当谢某怀提出疑问时,镇干部孙某展解释称“今年都只批两层”。然而,据村民反映,同期包括谢某仁在内的不少新建房屋实际为三层或以上。这种审批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之间的差异,引发了当事人对标准执行是否统一的疑虑。

谢某仁本人的建房情况也存在争议。据《投诉信》反映,其房屋部分建于农田,且在建设层数上有通过结构设计变相增加的情形。镇政府对此类情况的认定与处理,与对谢某怀申请的处理方式,在当事人看来存在差异,这进一步加深了其对处理公平性的担忧。

在谢某怀进行第三层施工时,谢某仁、谢某仁、黄某香等人多次到场阻止施工。2025年9月10日,派出所人员到场后,带走了谢某怀方的两名施工人员,事态未能平息,施工被迫中断。多次阻工导致建房工程长时间停滞,其年迈母亲至今仍在外临时居住,无法入住。

镇级多次组织的调解均未达成一致。谢某怀认为,调解过程中镇干部李某德的观点更倾向于对方,而孙某展的表态前后有所变化,沟通效果不佳。虽有媒体介入沟通后,镇领导李某礼表示将重新研究方案,但问题迄今仍未解决。基层调解未能有效化解矛盾,导致纠纷持续,也影响了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预期。

三、权益诉求:对公平处理与合法保障的期待

谢某怀的诉求坚持合法合规,要求镇政府纠正错误审批,并依最初公示补办三层房屋合法手续。此前村民基于对政府公示的信任才动工,镇政府擅自变更层数违背行政诚信原则。其建房符合当地规定,且村中多数房屋均为三层,按照“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原则,他应获得合法审批。

谢某怀恳请上级有关部门能关注并调查其在审批和建房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在整个过程中,镇干部孙某展、陈某平等人的一些具体做法,例如提出的部分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出现的调整变化、以及对不同情况处理的差异性等,使其权益受到影响,也对基层治理的规范性和公信力提出了疑问。对相关过程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既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有助于促进基层行政行为的规范与透明。

针对谢某仁的房屋建设情况,谢某怀请求镇政府相关部门等问题,据其了解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如果对此类情况处理标准不一,不仅影响其个人的公平感受,也可能对农村建房管理秩序的严肃性带来挑战。因此,其请求镇相关部门能对此予以核查并依法处理。

此外,谢某怀请求公安机关能依法保障其合法施工权利,对阻挠施工的行为予以处理。公民的合法施工权利受法律保护。其施工多次因他人阻挠而中断,施工人员曾被带离,工程长期停滞。其期望公安机关能公正执法,制止违法行为,保障其合法施工进程顺利进行。同时,其也期望通过正规渠道,对在此事件中可能存在的工作疏漏或不当之处,提请有关方面关注并改进。

谢某怀的遭遇反映出农村建房审批流程衔接不畅、标准执行不一和矛盾协调机制效能不足等问题。在基层治理中,规范审批流程、确保依法行政、完善并落实有效调解机制,是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解决好这些问题,方能切实帮助村民减少住房改善过程中的障碍,提升其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四、民生为本:基层治理应坚守的初心与方向

谢某怀的建房困境,表面是邻里纠纷与审批问题,实则反映了基层治理在维护公平、回应民生关切方面的效能。农村建房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审批部门与基层干部应依法依规、高效便民地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执行标准一致、过程公开,维护行政公信力。基层干部的作风与效能直接关系群众信任,若问题处理不及时、方式欠妥,易使矛盾积累。镇领导李某礼对此事的关注,展现了积极推动解决的姿态。基层干部应主动倾听诉求,以务实协调化解矛盾。

当前,谢某怀建房工程仍停滞,其年迈母亲暂居在外,合法合理的居住需求亟待解决。我们期待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依规公正妥善处理其诉求,完善相关手续,保障其合法建房权益。建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审批与监管流程,完善基层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与服务温度,让村民在追求美好生活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制度的保障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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