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咱先别急着庆祝《以法之名》大结局。
我问你一个问题:江远,那个连亲姐夫都敢下令“处理”掉的疯子,到底是谁把他变成了这样?

禹天成?
别逗了。他顶多算个点火的,真正把江远泡在汽油里、亲手递上火柴的,是那个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家。
没错,江远是被他的家人,亲手“爱”死的。
你细品,江远身上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是哪来的?
是他爹江旭东给的。

每次出事,这位“好父亲”的口头禅永远是:“他还小,我再给他一次机会。”
这句话,简直就是一句刻在江远灵魂里的免死金牌。
十五年前那场车祸,是江远人生的分水岭。禹天成灌他酒、送他车,确实坏。
但当车祸发生后,江旭东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不是让儿子承担罪责,而是立刻启动权力,找人顶雷,抹平一切。

这一刻,他不是在救儿子,他是在用自己的权力,亲手阉割了儿子的良知。
他用行动告诉江远:儿子,别怕,这世上没有法律能管你,因为你爸我,就是法。
还有他那个“好姐姐”江敏。
弟弟出事,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联手老爹一起“擦屁股”。
甚至当屠刀都快架到自己丈夫洪亮的脖子上了,她依然选择沉默,选择包庇。
她怕的不是弟弟变坏,她怕的是弟弟坏得不够彻底,以至于毁了她那个“安稳”的小家。

这一家子,简直就是个密不透风的“罪恶培养皿”。
父亲用权力给他筑起高墙,姐姐用纵容给他递上刀枪。
他们用一种自私到骨子里的“爱”,为江远打造了一个没有底线、没有敬畏、没有后果的真空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神。
所以,他敢跟禹天成勾肩搭背,敢把法律当成儿戏,敢对自己的亲人动杀心。
这股胆气,不是禹天成给的,是他的家人,一勺一勺“爱”喂出来的。

再看看洪亮,一个农村孩子,没背景没靠山。
他为什么能在泥潭里打滚,却始终干净?
因为他爹从小教他的是:“做官先做人,要为老百姓服务。”
你看,一个人的底色,真的是家里给的。
所以,别再说江远是被禹天成带坏的了,这简直是对禹天成的“抬举”。
禹天成最多算个催化剂,而江家,才是那个剧毒的反应釜。

如果每一次犯错,江远都被狠狠地惩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他早就醒了。
可偏偏,他身后永远站着一个为他遮风挡雨,顺便把所有阳光都挡住的家庭。
最终,江远在他们铺就的“花路”上,一路狂奔,冲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他手上的罪恶,有一半,都应该记在他家人的功劳簿上。

这才是《以法之名》最让人不寒而栗的地方:
有时候,比外面的刀光剑影更可怕的,是家里那碗看似温热,实则剧毒的“鸡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