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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747-2560SCCGD203)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提供问题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调查、律师函、民事诉讼、破产、仲裁、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证等各种法律手段的代理,以及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意见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

服务

2.4标包划分

外部律所(问题资产清收类)入围服务供应商:15家

2.5服务期限

实际任务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对中标人后期任务量不作出任何承诺,若招标人后期下达的任务量不足采购数额,或入库中标人未竞争中选获得项目任务,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的违约责任,所有本项目的应答及服务成本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入围后签署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前如果合作情况良好、合作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延期1年,延期次数限3次。招标人有权视框架协议项下具体代理项目的履约满意程度决定是否延期。

2.6服务地点

深圳市

2.7入围数量

15家。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7家,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排名第1-15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入围)候选人,排名第16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入围)候选人,排名第17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三中标(入围)候选人。响应投标或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数量应不少于17家,若响应投标或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17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通过2024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渤海银行供应商禁用名单,书面承诺遵守渤海银行相关保密规定,决不办理与渤海银行利益相冲突的法律事务,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使用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渤海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9若总所和其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则分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若多个分所参与投标,则分所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响应声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9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4:00至17: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3平台使用费

人民币500元/包组(伍佰元整)。

5.4其他说明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方式及项目详细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律界招投”搜索对应项目查看。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