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还是自愿?让人三观炸裂!全网在吃这家银行员工大瓜”江苏银行镇江分行,一名漂亮女员工在几百人左右的工作交流群,直接发文举报自己的直属领导施压胁迫自己,一年多发生多次的不正当关系。 主人公之一的徐女士表示,自己曾被领导马某某施压多次发生不正当关。 从今年初开始,马某某先后3次利用职务施加压力,胁迫发生了性关系。徐女士还列举出了这3次的详细时间、地点。 第一次:开完年送马某某回家的路上,马某某要求徐女士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二次:今年夏天徐女士和马某某在拜访客户的路上,在车上马某某、徐女士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三次:上周四徐女士、马某某与高新区领导在一品园聚餐,聚餐后徐女士、马某某把XX送回家后,在华美达对面停车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不得不说马某某还真会选地方,每次不是路上就是停车上,连个酒店也不找,爽了自己还省了酒店的费用。 网友猜测这一件事情并不简单。 徐某某的同事很快给出了回应,说马某某是团队经理,经常以工作走访之由,带着徐女士出去,提供两人独处时间。 徐女士有一辆自己的特斯拉车子,就是每次发生关系所在的车辆。据说徐女士不太熟悉车辆使用,老公也有点怀疑,借着帮她调车的时候查看了录像录音等。 所以,很可能是老公发现了他们倆见不得人的事情,就逼徐女士发群里。 目前涉事银行已经做出处理,马某某主动辞职,而徐女士也暂时离岗。从这个处理结果来看银行内部还是比较迅速的。这两人存在什么关系,大家心里有数。 有一个网友认为: 虽然徐女士有可能自愿,但是女生在职场吃不开真的很难混。当年领导要给我调部门换岗,因为那个部门经常要出去吃饭应酬,所以我没同意导致了我的辞职。 现在我是一个无业游民,在家相夫教子。看别人都在工作有时候会就偶尔后悔,但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也没办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 强奸罪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主观方面必须有强奸的故意,客观方面必须有暴力、胁迫等手段行为。案例经过及调查结果并没有体现上述手段,而且徐女士也没有选择报案。 如果后续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能够证明马某某有暴力、胁迫等手段行为的话,那么马某某很明显会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想法,欢迎留言评论! #爆料# (关注@韦爷的牙 每天都有好故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无关故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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