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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骂的最冤的可能就是中国“礼教”的教义了

1讨论“五四”新文化运动,有一个观点特别有趣:西方人没有扫灭传统的宗教,但依然发展出了民主和科学。中国就一定要铲除“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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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五四”新文化运动,有一个观点特别有趣:

西方人没有扫灭传统的宗教,但依然发展出了民主和科学。中国就一定要铲除“孔教”才能让“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存活吗?

凭什么说孔仁、孟义、墨兼爱的中国传统文化就不能与民主制度兼容?¹

2

回过头去读那时候的“拆店²”文章,总有一种在气势上被它席卷,在逻辑上又无法完全被它服膺的感觉。

譬如:

吴虞先生在《吃人与礼教》中,写了齐桓公、刘邦和臧洪、张巡的故事。他们要么是“尊王攘夷”的霸主,要么是“崇儒尊孔”的开国之君,要么是彪炳史册的“忠义壮烈”之士,“在历史上,在社会上,都占了好位置,得了好名誉去了”。

但实际上他们都有吃人的履历——

齐桓公吃了易牙用儿子做的美食;刘邦说愿意分食用父亲煮成的肉羹,还把彭越做成了肉酱;臧洪和张巡则都是在孤城粮绝时,“杀妾以食兵将”。

所以,吴虞先生说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揭了“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的“黑幕”,“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成功……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

这篇文章被认为是与《狂人日记》形成了“一文一史,一隐喻一实证”的经典呼应,把鲁迅笔下的“狂人呓语”提炼为了“礼教吃人”的直白论断,而且填补了新文化运动前期在理论论证上的不足。

但——

⑴中国古代的吃人现象都真的是由礼教造成的吗?

譬如,灾荒年中的“米斛万钱,人相食”(《汉书·高帝纪上》)。

譬如,“以粮为兵”的围城战中的“民食堇泥,军士食人,驴马相啖鬃尾”(《资治通鉴·后梁纪二》)。

⑵“以人为粮”的“食人军团”中,是“礼教体制内”的官军多呢?还是“非礼教体制内”的匪或者亦官亦匪的人多?

如——

隋末军阀朱粲:“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虑!”(《旧唐书·朱粲传》)

唐末黄巢:“俘人而食,日杀数千。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 (《旧唐书·黄巢传》)

黄巢余孽秦宗权:“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 (《旧唐书·秦宗权传》)

五代吕兖:“选男女羸弱者,饲以麹面而烹之,以给军食,谓之‘宰杀务’。”(《资治通鉴·后梁纪二》) ……

这些人的吃人与忠义有多大关系?

而且“忠武”³如岳飞,也曾在1130年的“泰州保卫战”中让士兵“刲尸继廪”⁴,恐怕没有人会认为他的“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礼教赞歌吧?

那时候的很多文章都有“一风吹”的革命气魄,“我手写我口”,说得痛快,读得也痛快,但在立论上就有了许多待讨论的空间。

譬如鲁迅在1925年的《京报副刊》上提出了“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青年必读书》)的主张,结果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让他拿出证据。

他就回应说:“我向来是不喝酒的,数年之前,带些自暴自弃的气味地喝起酒来了……可是酒量愈增,食量就减下去了,我知道酒精已经害了肠胃。现在有时戒除,有时也还喝,正如还要翻翻中国书一样。但是和青年谈起饮食来,我总说:‘你不要喝酒。’”(《这是这么个意思》)

但假如中国书是中国酒,外国书是不是就是外国酒?哪一种喝多了不伤身?

所以,欣赏那个时代的政论文在逻辑上恐怕不能太讲究。

3

其实,一种教吃不吃人,在它的经中是应该能找到基因的。

与那些蕴含了极端主义色彩的宗教教义相比,儒家的经简直太人道、太善良、太理性、太民本了。

我们从《礼记·王制》中挑三点最有趣的内容说明之——

⑴鲜活的蚁道主义。

美国生物学家华莱士,在亚马逊雨林考察时,发现蚁熊每日约需捕食1.8万只蚂蚁,但它每窝仅取不超过500只,并会主动避开蚁群的搬食活动。这便是节制开发的“蚁道主义”精神。

《天子、诸侯无事》章便是这种精神在古代田猎礼仪中的完美展现。

如岁猎有数(“岁三田”)、有时(“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有度(“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不麛<幼兽>,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有敬畏心(“天子杀则下大绥<旗>,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

其中的“昆虫未蛰,不以火田”更是美到了爆!

它已经超越了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取物有节的实用主义精神,达到了仁爱及草虫、万物共生、珍视生命的高度,比《太上感应篇》中的“昆虫草木,犹不可伤”的说法美。

⑵尊重民族文化多元性的“修其教,不易其俗”。

《凡居民材》章和《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章都写了人民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会养成不同的民族性格和民俗风情(“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而且对待这种“俗”是不可以勉强改变的(“性也,不可推移”)。

所以,在治理上就要既施行礼法教化、统一政令,又尊重其民俗差异(“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要加强民族的沟通就离不开翻译的工作,所以它还介绍了那时候对翻译的不同称谓(“五方之民,言语不通……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dī>’,北方曰‘译’”)。

⑶根据耕地确定公务员的编制,并且限薪。

这个思想体现在《农田百亩》章和《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章等章节中。

它先对土地的等级做了划分:

一个农夫授田百亩,“上农夫食(sì)九人,其次食八人……下农夫食五人。”

即,耕作上等土地的农夫一个人可以供养九个人,次一等供养八个人……下等的就只能供养五个人了。

然后再锚定农夫的收入对不同等级的官员进行限薪:

“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君十卿禄。“

即,诸侯的下士的俸禄要比照上农夫,相当使其耕了百亩上等田、可养九个人。中士的俸禄比下士多一倍……国君的俸禄是卿的十倍,能养活两千八百八十人(国君也是吃工资的)。

所以,要根据国家的大小来确定公务员的编制: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上)士。大国三卿……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国……小国……”

这样才能保证民力能养得起。

除此之外,《王制》还讲了打破政治的封闭性,从民间“选士”进入政坛(“进士”);严格、审慎、多层级的刑事审判;市场监管;制定国家财政预算;养老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等内容。篇幅所限,我们不再一一细讲。

另外,你还记得吗?

“苛政猛于虎”这则政治寓意是产生于《礼记·檀弓下》的。

它尊君敬神却不主张血腥的虐民——

鲁穆公想通过暴晒有尪(wāng)疾(一种胸前突、面朝天的残疾)的人来祈雨,大夫县(xuán)子琐就告诉他:

“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

鲁穆公就换为暴晒女巫,县子琐依然反对:

“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把希望寄托在愚昧的妇人身上,离求雨之道就更加疏远了吧)!”

所以,最后鲁穆公选择了关闭集市来求雨。(《檀弓下·岁旱》)

还有就是《礼记》并不主张愚忠——

鲁穆公问子思:

“被驱逐出国的人,为故国的国君服齐衰(重丧的一种)是古代的礼制吗?”

子思就回答:

“古代的国君,提拔人遵循礼节,辞退人也遵循礼节(‘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所以他的弃臣会为他服齐衰三个月。

“现在的国君提拔人时,好像喜欢得要把他抱在膝上,辞退时又恨不得让他下深渊(‘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如此被放逐的人,不领着兵攻打他的故国就不错了,还会服什么丧呢(‘毋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礼之有’)?”(《檀弓下·穆公问于子思》)

4

如果说中国的礼教真的能成为一个教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任何一个宗教的教义会比它更美、更务实。

其落后应该不在于它的“吃人”,而在于它演进为宋学之后的保守空疏和制度惰性,以至于难以适配近代世界的生存竞争——

宋儒仍把社会看作各分子构成,以改良个人为改良社会之本,注重内心修养,承认现行社会组织的根本合理,而其道德、伦理、政治制度是适配于封建与农业社会的,在商业分工兴起、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瓦解后,已不合时宜,故宋学不适宜竞争。

宋学是不适宜于竞争的,而从第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的文化,却受其指导,那无怪其要迭招外侮了。

摘自吕思勉先生的《吕著中国通史》,诚哉斯言!

注:

1.见殷海光《学术与思想》(三),桂冠图书公司1990年3月版。

另请参见《“礼”反人性?》文末所引。

2.孔家店。

3.宋理宗给岳飞的谥号。

4.见岳珂《鄂国金佗稡编·卷二十五·吁天辨诬卷之五·承楚辨》:“先臣(指岳飞)还师保泰(州),敌骑二十万披城而阵……是时(刘)光世非特措置之责漫若不闻,一兵之援亦不及于泰,既为分地不从朝廷应副(指不听从朝廷的指令向岳飞提供粮饷)。饷道无所从出,先臣乃刲尸继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