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十年心血毁于一旦,守法维权反成被告?——杨某国谈红枣地转包纠纷中的委屈与无奈

一、从深耕到转包:十二年心血托付与一纸协议的约定在新疆某田县,杨某国夫妇自2013年起深耕红枣种植,历经十余年悉心管护,

一、从深耕到转包:十二年心血托付与一纸协议的约定

在新疆某田县,杨某国夫妇自2013年起深耕红枣种植,历经十余年悉心管护,从酸枣播种到枣树成林,累计投入上千万元,将枣园培育成树龄12年、正值盛果期的优质林地,这些枣树是全家赖以生存的核心财产。出于经营调整的需要,2021年杨某国决定将枣园转包,为守护多年心血,他在协议中着重明确了枣树管护与死树赔偿条款。

2021年8月29日,杨某国与尚某玲签订《红枣地转包协议书》,约定杨某国将146亩红枣地(实种135亩)转包给尚某玲,租期三年,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协议第四条明确约定,乙方应按正常方式管理种植,不得采取损害式种植,否则造成死树需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不可抗力除外。这一条款是杨某国保障枣树安全的核心依托,他只希望承包方能依规管护,避免人为损毁枣树。

协议签订后,杨某国依约交付枣园与全部枣树,12年树龄的枣树处于盛果黄金期,远未达到自然老化致死的阶段,尚某玲也按时支付转包费用并进场经营。然而转包第一年,杨某国便发现枣树出现异常死亡,多次与尚某玲沟通要求整改,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枣树死亡情况持续加剧,双方的合作关系彻底破裂,纠纷逐步升级。

二、纠纷升级:枣树成片枯死与维权路上的层层阻碍

发现枣树非正常死亡且协商无果后,杨某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转包协议以阻止损失扩大,但法院判决协议继续履行,枣树死亡问题进一步恶化。截至租期届满,案涉枣园累计死亡枣树达一万多棵,十余年的投入与心血濒临归零。

为固定证据、核算损失,杨某国拍摄了大量枣树死亡现场视频,完整记录枣园枯死状况,同时委托天利某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显示枣树死亡造成经济损失2650560元,该评估按最低标准核算,尽可能贴近实际损失。但在后续诉讼中,法院以单方委托为由,对其证明力未予认可,现场视频也因无法直接对应地块未被采纳,杨某国的维权之路陷入被动。

2024年11月租期临近,杨某国就枣树死亡赔偿多次与尚某玲协商未果,为避免损失扩大,他采取告知买家枣园存在纠纷的方式,希望先解决赔偿再完成红枣销售,这一行为被认定为阻挠销售。在双方协商与争议处理期间,法院相关负责人曾带队到场,联合村组与派出所人员现场处置,现场要求对争议涉及的红枣予以放行外运,红枣最终被运离,这一过程让杨某国感到维权尚未启动便已陷入不利局面。随后尚某玲向某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国赔偿红枣销售差价损失139400元,杨某国随即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尚某玲按协议赔偿枣树死亡损失2650560元,受害方反倒成为被告。

诉讼过程中,杨某国的程序权利多次受限。他申请三名证人出庭,一审仅允许两人出庭,且证人正常陈述受到影响;尚某玲提交的红枣收购合同无定金凭证、无履行痕迹、证人未出庭,仍被法院采信。杨某国曾申请司法鉴定以查明枣树死亡关键事实,后因故撤回,法院据此认定其举证不能,驳回全部反诉请求。协商无果、诉讼受阻、证据不被采纳、程序权利受限,加之前期现场处置已形成明显不利倾向,让他的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三、裁判结果与事实落差:一份判决背后的农户之痛

本案先后历经一审、二审裁判,结果与客观事实、当事人诉求形成巨大落差。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杨某国存在驱赶收购方、散布争议信息等行为,判令其赔偿尚某玲红枣损失39000元,驳回尚某玲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杨某国全部反诉请求。尚某玲不服上诉后,和田地区某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调整责任比例为双方各承担50%,改判杨某国赔偿97580元,维持驳回其他诉求与反诉请求的判项。

两级法院均未支持杨某国的枣树死亡赔偿诉求,理由是其未能举证证明系对方不当种植所致、枣树存在老龄化,且单方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按农业常识,12年枣树正处盛果期,盛果期可达10至30年,大面积枯死绝非自然老化,更符合人为损害式种植。双方协议已约定非自然灾害致死由承包方赔偿,杨某国已提交协议、视频、证言、评估报告完成初步举证,而尚某玲主张病虫害等原因却无任何证据,举证责任不应由杨某国单方承担。

最令人唏嘘的是损失金额的巨大反差。杨某国经正规评估损失达265万余元,是十多年投入的真实体现,却未被采信,反倒需赔偿对方近十万元。在杨某国一方看来,其面临枣树枯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状况,而后续纠纷处理及诉讼进程的结果对其不利。这对农户不仅是财产重创,更打击了劳动价值与维权信心。他本是合理私力救济,却被认定过错,核心损失被忽略,深感无奈与不公。

四、土地流转中的农户之殇:公平与正义的期待

这场红枣地转包纠纷,折射出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户普遍面临的现实困境。农户作为土地长期经营者,倾尽半生心血培育土地与作物,却在流转中处于信息不对等、举证能力弱、维权成本高的弱势位置,协议约定难落实、财产受损难举证、维权途径难畅通,甚至在纠纷初期就面临不利处置倾向,成为基层农户的共同痛点。

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更应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杨某国与尚某玲的转包协议合法有效,承包期内枣树大面积枯死、农户遭受百万损失是客观事实。司法裁判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尊重农业生产规律,兼顾农户实际处境,保障当事人完整的程序权利,不简单以程序规则否定客观损失。农户不求特殊照顾,只盼公平举证、公正裁判。十二年耕耘化为乌有,百万损失维权艰难。这是基层农户土地流转困境的真实写照,期盼公平正义直达田间,守护劳动者的财产与心血。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