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台湾新北市地方法院就艺人逃兵役案第四波宣判,唐禹哲等9名艺人均获缓刑,免于入狱,但须缴纳总计580万元新台币罚款,并完成870小时义务劳务。
第四波宣判:三个关键数字
9
名艺人
全获缓刑
580
万
新台币
合计罚款
870
时
义务劳务
总时数
罚单明细:同案不同罚
缴款金额对比(万元新台币)
廖人帅
130万
唐振刚
约80万(含其他)
唐禹哲
30万
杨子锋
30万
数据来源:台湾新北市地方法院宣判,据东森新闻云、中央社;唐振刚等其余5人各人具体金额未见详细拆分,总计580万元。
唐禹哲(阮霆钧)
刑期 1年7月
缓刑 3年
罚款 30万(最少)
劳务 150小时(最重)
廖人帅
缓刑 3-4年
罚款 130万(最多)
劳务 60-150小时
唐振刚 / 阿达 / 邱昊奇 / 李唯枫 / 邹翰升 / 杨子锋 / 李奕釜
各获缓刑 3-4年
罚款 30-130万不等
劳务 60-150小时不等
含杨子锋同为最低罚款30万
台媒: 台湾艺人逃避兵役案第四波宣判, 9人均获缓刑, 共需缴纳580万元新台币
环球网
怎么操作的?"闪兵"集团的套路
1
付费委托
集团首脑陈志明,获取"专业"逃兵指导
2
赴医院就诊前
憋气提升血压
,令仪器读数异常偏高
3
或由陈志明
冒充役男接受24小时血压监控
,充当枪手
4
换取医院开出
中、重度高血压诊断证明
,据此申请免役
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操作时间跨度:2009年至2022年
主犯 vs 从犯:量刑差距一目了然
集团首脑
陈志明
实刑 1年4月至2年
共帮14人逃兵役,每次犯行单独判刑,无缓刑
被帮助方(9名艺人)
唐禹哲等人
缓刑 3-4年
自首认罪、积极配合,免于入狱,附缴款+劳务
法官考量:艺人自首在涉案情节曝光前主动出面,态度悔悟;检察官亦建请缓刑。陈志明严重破坏征兵制度公平性,不在缓刑之列。
案件时间线
2026年10月20日
第四波宣判,9名艺人全获缓刑
新北市地方法院宣判,唐禹哲等9人缓刑3-4年,合计缴款580万新台币、劳务870小时。
2026年4月
第四波15人遭起诉
含9名艺人及5名素人男子被起诉,均涉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2025年2月
新北检警启动王大陆案侦查
以王大陆逃兵役案为起点,陆续追查出多名艺人涉案,牵出第三、第四波被告。
2009—2022年
闪兵集团运作长达13年
涉案艺人分散在不同年份付费委托陈志明,时间跨度逾十年。
唐禹哲:罚款最少,劳务最重?
数字反差怎么来的
唐禹哲缴款仅30万,是9人中最低;但义务劳务长达150小时,也是9人中最重。两项处罚并非联动——缴款反映涉案金额或情节轻重,劳务时数则与法官综合评估的悔改义务有关。具体裁量依据尚待完整判决书公开。
缓刑是什么意思?
Q
缓刑 ≠ 无罪。判决认定有罪、有刑期,只是暂缓执行。
Q
缓刑期间若再犯或违反附款,原刑期可撤销缓刑并执行入狱。
Q
本案9名艺人
皆可上诉
,判决尚未确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