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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禹哲逃兵役案宣判!判1年7月缓刑3年,罚30万劳务150小时

2026年10月20日,台湾新北市地方法院就艺人逃兵役案第四波宣判,唐禹哲等9名艺人均获缓刑,免于入狱,但须缴纳总计580万元新台币罚款,并完成870小时义务劳务。

第四波宣判:三个关键数字

9

名艺人

全获缓刑

580

万

新台币

合计罚款

870

时

义务劳务

总时数

罚单明细:同案不同罚

缴款金额对比(万元新台币)

廖人帅

130万

唐振刚

约80万(含其他)

唐禹哲

30万

杨子锋

30万

数据来源:台湾新北市地方法院宣判,据东森新闻云、中央社;唐振刚等其余5人各人具体金额未见详细拆分,总计580万元。

唐禹哲(阮霆钧)

刑期 1年7月

缓刑 3年

罚款 30万(最少)

劳务 150小时(最重)

廖人帅

缓刑 3-4年

罚款 130万(最多)

劳务 60-150小时

唐振刚 / 阿达 / 邱昊奇 / 李唯枫 / 邹翰升 / 杨子锋 / 李奕釜

各获缓刑 3-4年

罚款 30-130万不等

劳务 60-150小时不等

含杨子锋同为最低罚款30万

台媒: 台湾艺人逃避兵役案第四波宣判, 9人均获缓刑, 共需缴纳580万元新台币

环球网

怎么操作的?"闪兵"集团的套路

1

付费委托

集团首脑陈志明,获取"专业"逃兵指导

2

赴医院就诊前

憋气提升血压

,令仪器读数异常偏高

3

或由陈志明

冒充役男接受24小时血压监控

,充当枪手

4

换取医院开出

中、重度高血压诊断证明

,据此申请免役

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操作时间跨度:2009年至2022年

主犯 vs 从犯:量刑差距一目了然

集团首脑

陈志明

实刑 1年4月至2年

共帮14人逃兵役,每次犯行单独判刑,无缓刑

被帮助方(9名艺人)

唐禹哲等人

缓刑 3-4年

自首认罪、积极配合,免于入狱,附缴款+劳务

法官考量:艺人自首在涉案情节曝光前主动出面,态度悔悟;检察官亦建请缓刑。陈志明严重破坏征兵制度公平性,不在缓刑之列。

案件时间线

2026年10月20日

第四波宣判,9名艺人全获缓刑

新北市地方法院宣判,唐禹哲等9人缓刑3-4年,合计缴款580万新台币、劳务870小时。

2026年4月

第四波15人遭起诉

含9名艺人及5名素人男子被起诉,均涉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2025年2月

新北检警启动王大陆案侦查

以王大陆逃兵役案为起点,陆续追查出多名艺人涉案,牵出第三、第四波被告。

2009—2022年

闪兵集团运作长达13年

涉案艺人分散在不同年份付费委托陈志明,时间跨度逾十年。

唐禹哲:罚款最少,劳务最重?

数字反差怎么来的

唐禹哲缴款仅30万,是9人中最低;但义务劳务长达150小时,也是9人中最重。两项处罚并非联动——缴款反映涉案金额或情节轻重,劳务时数则与法官综合评估的悔改义务有关。具体裁量依据尚待完整判决书公开。

缓刑是什么意思?

Q

缓刑 ≠ 无罪。判决认定有罪、有刑期,只是暂缓执行。

Q

缓刑期间若再犯或违反附款,原刑期可撤销缓刑并执行入狱。

Q

本案9名艺人

皆可上诉

,判决尚未确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