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卖房240万底价,中介卖出275万想独吞35万差价!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广西南宁的黄老板,最近因为卖房的事,心里堵得慌。
2024年7月,他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急着想把江南区一整层房子出手。这时,一家房产公司的老李找上门,拍着胸脯说:“市场是不好,但我路子广,能帮你卖出去,而且不收你中介费。”
条件是——签一份“底价模式”的居间合同。

黄老板不懂行情,又急着用钱,就答应了。双方约定:房子底价240万,卖多卖少各凭本事,超出部分全归中介当佣金,黄老板一分不用多掏。
听起来挺“双赢”?可现实很快打了脸。
没过多久,老李真找到了买家,成交价——275万。
签正式合同时,黄老板傻眼了:原来自己的房子能卖这么高?他觉得自己被老李“套路”了,拒绝支付那35万差价。老李不干,一纸诉状把黄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兑现“承诺”。
法庭上,黄老板委屈地说:“35万都快占房价13%了,比市场中介费高出一大截,我凭啥给?”
法院审理后却发现了更关键的问题:老李既是中介公司法人,又以个人名义签底价合同,利用信息差在买卖双方之间“吃差价”,违背了中介如实报告的义务。双方约定——无效!
老李不服,上诉说自己有录音,黄老板亲口同意的。但二审法院认定:老李没如实告知市场行情和交易细节,还隐瞒自己双重身份,黄老板表面同意,实则是被蒙在鼓里。维持原判!
此事一出,网友炸了锅。
有人支持中介:“合同签了,人家有本事卖出高价,换你你能找到买家?”
也有人力挺法院:“中介只能收服务费,不能靠信息差赚差价!你要真觉得房子值275万,你240万买下来再卖,赚多少都行!”
说到底,中介赚佣金,天经地义。但想靠“两头瞒”吃差价,这吃相就太难看了。
中介的本分,是把交易撮合好、价格谈透明,而不是把自己变成“中间商”赚暴利。法院这一判,判得解气,也给那些想钻空子的人提了个醒:
别把客户当傻子,赚该赚的钱,路才能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