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六时许,四川重庆市(1997年3月14日,设立重庆直辖市)重纺一厂保卫科大门前突然响起了两个姑娘的尖叫声:“捉住他!”“捉住他!”
叫声中,两个姑娘追着一个男青年向细纱车间跑来。这时,伍建钢正在车间门前和值勤的女工王明孝谈话。他见被追的男青年身穿白背心,胸前挂着口罩,脚上穿着一双拖鞋,提着一个袋子像刚下班的工人,觉得此人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因为车间机声太响,听不清姑娘呼叫的内容,还以为她们是在开玩笑,便让男青年跑进了车间。
两个姑娘气喘吁吁地跑到车间门前,慌乱地说:“那个男的抢走了银行储蓄所的八千多元营业款!”伍建钢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一面叫王明孝打电话向厂保卫科报案,一面带姑娘进车间追寻。可是,密集的机台挡住了视线,找来找去,连罪犯的影子也没看到。
伍建钢认出两个姑娘是人民银行重纺一厂储蓄所的营业员。见她们急得不得了,想了想说:“这个人我面熟,会查出来的。”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带领侦查人员迅速赶到了厂里。伍建钢经过回忆,向他们说:“罪犯是一个经常骑着嘉陵牌摩托车来厂区兜风的年轻人。”
侦查人员和厂保卫科同志根据伍建钢提供的线索和特征,找了多名目击者对着收集来的照片进行辨认。伍建钢指着土湾运输社的工人杨国华的一张照片说:“就是他!”
当晚,杨国华被传到了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深夜两点,伍建钢又被叫去分局当面辨认,更加肯定罪犯就是此人。可是,这时叫来辨认罪犯的另外五人,包括储蓄所那两个营业员和与伍建钢同时在细纱车间门前见过逃跑者的王明孝,却说罪犯的衣着虽和伍建钢讲的一致,却觉得不像是这个杨国华。
特别是杨国华的邻居何志明十分肯定地说:“我同杨国华认识二十多年了,从他背影也能认出。但我在车间时,见到那个提了一个袋子从我面前跑过的人不是杨国华。”
在证人五比一的情况下,问题就更复杂化了。
公安机关为了既要抓住罪犯,又不冤枉好人,很快让杨国华回了家。

侦查专案组先后找了两千多人访问、座谈。有十九人提供了可疑的对象,但说法很不一致。甚至对连见到的可疑者的衣着的说法也不一致:有的说可疑者穿的是白背心;有的说是红背心;有的说是米色短裤;有的又说是草绿长裤。
熟悉杨国华的人却说:“平时就没见过杨国华穿过白背心。”
而且还有认识杨国华的人证明:发案期间,杨国华也没穿白背心。
专案组查档案,找人谈,也没发现杨国华有什么“劣迹”,从“因果”分析,认为他作案的根据也不足。
对杨国华这个可疑对象,专案组发生了分歧。

就在这时候,杨国华的妻子慌慌张张地来向专案组报告说:“杨国华疯了。他在家里闹,一会说要杀我和儿子;一会大闹要自杀,昼夜不眠,四处游荡。”
这话传到了伍建钢父母的耳里,他们想到不久前发生过罪犯对揭发者报复杀人的事件,被吓住了,连连埋怨伍建钢不该管闲事。正同伍建钢恋爱的女朋友也焦急地说:“万一说错了,出了事怎么得了!”
群众中也议论纷纭,有的说:“公安机关听信了伍建钢的乱反映,抢案没破,反把人逼疯了。”
也有人提醒伍建钢:“厂保卫科长就是杨国华的姻伯,万一今后人家借题发挥搞报复,你就要挨整!”
四面八方的压力确实使伍建钢感到有点忐忑不安。但他一想到国家这么大一笔钱被抢,自己怎能不管?一段时间里,他走在路上,睡在床上,乃至端着碗吃饭时,都在反复回忆、思索。想来想去,肯定自己没有认错:“就是他!”
这天上午,伍建钢路过重纺二厂邮局门前,听到摩托车发动的声响。他抬头发现是杨国华,便认真观察了一番,不觉想到:他这么清醒,怎么说是疯了呢?他急忙跑到厂保卫科报告了这一情况,并说:“杨国华是装疯。”
谁知,当专案组同志去观察杨国华时,杨国华又说起疯话来。

杨国华越“疯”越厉害,家属哭哭啼啼要厂里作主。厂里将他送到了歌乐山精神病医院治疗。
看来,杨国华真是“疯了”。他不仅逢人就说“疯话”,发“疯态”,还寻死胡闹,脱光全身衣裤,将脚踩入臭气难闻的粪桶,甚至手抓粪便抹人。他一会说有个穿高跟鞋的要抓他,要害他;一会又主动向人说抢案是他干的,还说钱袋扔在了某地方。可是专案组去查时又没有找到。
伍建钢虽然上班很忙,但他一直关心着这案子的侦破。他反反复复地向专案组和市、区公安局负责同志说:“不管杨国华是真疯还是假疯,我肯定那天见到抢钱的人就是他!”
但是,侦破这一案件难度很大。因为:罪犯作案就在一瞬间,现场又只有事主银行储蓄所两个营业员,而她们又只见到罪犯逃跑时的背影,现场没留下任何可供侦查的如作案工具之类的物证,而且抢走的又是营业所当天收存的人民币,也没有任何特征。
专案组要侦破这一案件只能走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从各种所见所闻中索取疑点和证据,追踪罪犯。这就要特别重视人民的“眼睛”。公安部门决定:对杨国华和他的亲属等,分别进行观察和甄别。

为了慎重起见,专案组请伍建钢、何志明等正面见过罪犯逃跑的证人暂时脱产,分别同公安人员一起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和观察。伍建钢对群众反映的嫌疑对象一一认真辨认后,都否定了。
这时又有人说,伍建钢被公安机关抓去“吃八两”了(群众中流传,被公安机关抓去集训的人每天吃八两粮)。伍建钢仍然没有退却。他坚持先后约二十多次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说:“罪犯就是杨国华。”还进一步表示:“我敢负法律责任,如果乱说,甘受法律制裁!”
经过工厂、街道广泛地发动群众,愈来愈多的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线索,疑点又集中在杨国华身上。
杨国华有个好友也向专案组反映说:“发案当天,杨国华先后十多次去问他何时去广州,说要一道去买一辆进口的摩托车,看来很反常。”他还协助公安机关给杨国华的妻子做工作,教育她,终于使她交待了:发案的第二天杨国华就向她讲了,钱确实是他抢的。杨国华还说了钱藏在什么地方,只是她未敢去取。
经过深入的工作后,杨国华的邻居何志明也起来揭发了:他在车间见到的罪犯就是杨国华。只是原来怕公安机关虎头蛇尾,不敢站出来说真话,怕罪犯搞报复。
精神病医院的医务人员也配合侦察人员重新作了认真的考察,最后断定杨国华的“疯”确实是假的。

杨国华在人民的眼睛下面,终于原形毕露。迫于形势,他不得不详细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因为对已有的嘉陵牌摩托车不满意,想买一辆日本摩托车,可是又没有那么多的钱。六月间他发现储蓄所营业员每天要提着储蓄款去厂保卫科保存,便进行了多方面观察,精心预谋抢劫。
六月三十日六点多钟,因为厂里发了招待纪念“七·一”的电影票,厂区路上行人很少,他便跟踪两个送款的营业员,趁她们不备,突然从她们身后抢走钱袋转身就跑。因为天未黑,途中将钱袋藏在电瓶库房后面粪池旁的荒草丛里,想夜里去取回家,谁知夜里就被传讯。第二天便告诉他妻子,要她和他姐夫唐永贵设法取回。
为了欺骗群众,作案前后以及逃跑过程中,他迅速地换了几次装,制造了许多假象,以致造成目击者说法不一。他被作为怀疑对象后,又装疯和真真假假地作“交待”,给侦破工作制造混乱。
虽经多次讯问,杨国华始终交不出赃款。
八月廿七日,杨国华交待说:“早在七月二日下午,我妻周正芝来分局送饭时,我私下对她讲过,是我抢的钱,钱袋丢在厂内电瓶库房后面草丛里,你回去赶快叫姐夫唐永贵一道去取,连同白背心、口罩等物一并拿走。”
两个月的内审外查,确认杨国华是罪犯无疑了。领导明确指出:“不获赃证不破案,不弄清全案不结案。要求侦察员们拿出过硬本领,发扬“痛打落水狗”精神,力争破获。至于赃物不外乎三种去向:
一是杨本人放出后亲自转移隐藏;
二是第三者发现后拿走;
三是亲属获得实情去取了。
侦查员们认为亲属拿走的可能性最大。
九月十二日深夜,侦查员动员杨国华的一位知己好友去说服周正芝与唐永贵,让他们“对质”。几人争吵不休,唐矢口否认去拿过。
凌晨五时,唐处于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答应明天去见杨国华证实几个问题后,再一道设法找钱。
次日,诡秘狡诈的唐永贵,在侦查员安排下见到杨国华后,却提出三个推卸责任的问题质问姨妹夫:“是谁指使你装疯?赃款除告诉姨妹外还对何人讲过?七月三日你放回去后,多次见你去库房,你自己去取没有!
唐永贵丑态毕露,虽自以为得计,却瞒不过注重调查研究的侦查员。
又一场“攻坚战”在激烈地进行。

“我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你们能否给三天时间让我去帮忙将钱找回?”
“问题明摆着的,现在就能讲清楚,希望你越快越好!”
经过一小时的“白刃战”,唐退我进,唐守我攻,最后,他懊悔地说:“让我自己去拿来交给你们,不是更光彩一点嘛。”
在侦查员的监视下,唐回到家中。除唐已花用三百三十元外,追回赃款八千三百八十二元七角以及其他全部赃物。
原来是案中有案,强盗后面还有贼。
七月三日,杨放回当晚,即问其妻去拿过钱没有?周正芝回答:“公安局在厂里追查甚严,谁敢去拿?”
杨四日开始癫癫狂狂,担心侦查员到处跟踪,也未敢去拿。而唐永贵听其姨妹讲后也半信半疑,四日叫好友周明康试探性去取回对分。周当晚胆战心惊去该处草丛里慌乱地踢了几脚而未发现。五日回告唐:“没有找到。”唐仍不死心,多可观的巨款啊!傍晚,唐又去该处,发现钱袋还在,因未带运载物去,便于六日下午四时,乘全厂职工去电影院开公布案情的动员大会之际,带着“马桶”包潜去将钱袋装走独吞,并存放在城内家中。

历经七十五天,终于将此一疑难案件破获了。
无私无畏,协助破案的伍建钢同志,受到市、区政府、公安局的表彰和奖励。杨国华被判处极刑,贼中贼唐永贵受到有期徒刑十年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