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男子国庆被排7天班 1天都没去遭开除

每一年的国庆长假,都是普通劳动者难得的休整窗口。经过大半年的持续工作,很多人盼着这几天,用来陪伴家人,外出散心,或者好好在家休息调整状态。但现实职场环境里,并不是所有岗位都能够完整享受七天假期。不少行业业务全年不停,节假日也需要人员在岗维持运转,加班排班就成了绕不开的现实问题。

最近一则劳动纠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大范围讨论,一名企业员工在国庆假期被公司安排连续七天上班,该员工全程没有到岗,一天班次都没有出勤,后续直接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被单位开除。事件传开之后,网络舆论分裂成两种完全不一样的声音。一部分人站在企业角度,认为排班已经提前下达,员工连续七天不到岗属于严重旷工,公司做出开除处理合情合理。另一部分人站在劳动者这边,提出国庆属于法定节假日,员工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企业不能因为员工不愿意节假日上班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两种观点各有支撑,大量普通上班族看完之后反而产生困惑。如果自己现实当中遇到一模一样的处境,到底该怎么处理?公司把国庆七天全部排满上班,员工不去算不算旷工?企业是否具备直接开除员工的权利?绝大多数普通职场人,分不清拒绝加班、旷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三者之间的实际边界。一旦处理方式出现偏差,不仅有可能丢失工作,后续想要维权,也会处在十分被动的处境。

想要把整件事理清楚,首先要分清国庆七天假期的法律属性。很多人存在一个常识误区,以为七天全部都是法定节假日。实际法定节假日只有三天,也就是 10 月 1 日、2 日、3 日。剩余四天,是通过调挪前后周末拼凑出来,性质属于普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对应的加班待遇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上岗,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三倍工资,并且不得以补休来替代薪资报酬。调休形成的休息日安排上班,企业优先安排同等时长补休,没办法安排补休的,则需要支付两倍加班工资。

每到重大节假日,很多企业都会出现人手缺口。服务业、运维岗位、生产岗位,假期业务依旧正常开展,企业就会制定节假日值班排班表。这里就有一个高频踩坑点,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只要公司发布排班通知,自己就必须无条件到岗上班。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条文,用人单位不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这条规定大部分打工人多少都听说过,可是落到真实的工作场景,权利行使的边界很难把握。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不等于任何情况都可以直接不去上班,法律划定了明确的特殊例外情形。

只有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公共设施故障需要紧急抢修,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企业才可以要求员工必须加班,员工不得拒绝。单纯因为业务繁忙、部门人手不足,并不在强制加班的范畴之内。

回到本次事件本身,企业给员工排满七天国庆班次,只是常规业务值守,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服从加班的紧急特殊情况。单看法条文字,劳动者确实有权拒绝这次加班安排。但劳动仲裁以及法院审理案件,不会只盯着单一条法律条文下结论,会综合全部案件细节进行判断。仲裁员和法官会核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规程度、员工是否和单位展开有效沟通、员工是提前说明难处还是直接失联消失,这些细节都会改变最终的裁判走向。



这也是这起事件争议的核心所在。假设企业已经提前公示国庆排班计划,明确告知该员工七天需要在岗工作。而这名员工既没有提交病假、事假等请假申请,也没有跟上级说明自身无法出勤的客观缘由,七天时间完全不出现,也不回复任何工作消息。站在企业管理层面,连续七天员工缺位,岗位工作直接停滞,整个部门运转节奏被打乱,企业就会把该行为定性为连续旷工。

不少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当中,都会写明连续旷工达到对应天数,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即便是白纸黑字写在制度里面,也不代表企业的开除行为就一定可以得到仲裁与法院的支持。一份企业规章制度,想要在劳动纠纷当中具备参考效力,必须同时满足几项硬性条件。第一,制度内容本身不能违背现行劳动法律的强制要求。第二,制度制定过程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第三,企业留存证据,证明这份制度已经向涉事员工公示、告知到位。三项条件缺少任意一项,这份制度大概率不会被裁判机构采信。

举个很贴近现实的例子,企业单方面草拟员工管理制度,没有经过员工一方的协商流程,仅仅往工作群随手发送一遍,拿不出员工阅读确认签字凭证。后续发生纠纷,拿这份制度当做开除员工的依据,仲裁机构并不会直接认可企业的主张。

换到劳动者视角,同样存在大量认知误区。部分打工人认为,只要自己不想节假日加班,直接不去上班就可以,不需要做任何沟通。现实当中这种操作风险极高。法律禁止强迫加班,却并不认可以失联旷工的方式对抗加班安排。没有任何告知直接不到岗,客观行为上很容易被认定为旷工。就算企业安排的加班本身并不合理,劳动者也务必要留存完整的沟通证据。

现实中很多劳动者仲裁败诉,根源就在于证据缺失。明明是企业单方面强行安排超负荷加班,但是劳动者既没有留下书面拒绝记录,也没有走请假流程,排班之后直接消失。企业手里握有排班通知、考勤记录,能够证明员工未出勤,劳动者却拿不出任何曾经拒绝加班的聊天、文字凭证。劳动仲裁审理看重双方提交的客观证据,不会只依靠主观情理判断,嘴上诉说自己不愿意加班,没有证据支撑,维权就会陷入劣势。

如果现实工作当中,遇到企业把国庆七天全部安排上班,个人确实没办法出勤,普通职场人可以参考实务经验,采取一套稳妥的处理方式。

第一,收到节假日排班通知之后,如果无法按照排班时间上岗,不要直接无视通知消息。第一时间和直属上级沟通情况,沟通尽量选用钉钉、企业微信这类可以留存文字记录的工具,尽量避开纯口头沟通。如果客观条件只能口头沟通,沟通结束之后,最好补发文字消息确认沟通内容,讲清楚自身实际情况,表明没办法参与本次节假日排班,主动提出协商方案,例如调换班次、申请调休或者申请事假。

第二,如果单位不同意调整班次,依旧强制要求节假日到岗工作。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企业,本次节假日加班无法承接,依据劳动相关法律,拒绝该次加班安排。完整保存全部发送记录,不要直接选择失联。这一步十分关键,可以在事实上区分 “拒绝不合理加班” 和 “无故旷工” 两种行为。

第三,沟通结束之后关注企业给出的反馈。如果单位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做出警告、记过处分,或者直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收到这类书面文件,不要随意签字确认,签字就代表认可文件记述的事实,会给后续维权带来阻碍。拿到通知之后,立刻备份全部相关材料,排班截图、聊天对话记录、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全部妥善保存。

第四,劳资双方协商无法化解矛盾,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整理齐全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认清,劳动仲裁比拼的是证据,不是主观上觉得委屈就可以胜诉。劳动者需要举证企业存在强制加班行为,企业则要举证自身开除员工的行为具备合法依据。



很多人的劳动合同里面,会出现需要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包含节假日值班调班的相关条款。不少劳动者看到这一条就会担忧,是不是签下合同之后,节假日就必须无条件服从排班。事实并非如此,劳动合同条款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即便合同写明服从节假日值班,企业依旧不能无限制强迫劳动者节假日持续上班,加班行为依旧要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足额发放加班薪资。该条款约束的,只是合理范围内的工作调配,不等于企业可以单方面排满全部假期,不给劳动者协商空间。

再说说加班工资计算上面容易踩的坑。国庆 1 日至 3 日法定节假日上岗,发放三倍工资,三倍工资不可以用补休替代。调休得来的 4 天休息日上班,企业优先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则要支付两倍工资。部分企业会在薪资计算上耍花样,把员工原本正常发放的基础工资,折算进三倍加班工资里面,这点职场人要多加留意,法定节假日三倍加班工资,是在正常工资之外额外进行发放。

也会有人提出疑问,企业直接排满国庆七天班次,这种排班模式本身算不算违法。现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企业做出七天节假日排班,但这不代表企业能够强制要求员工全部到岗。企业可以制定排班方案,但要和劳动者协商加班事宜,同时足额兑现加班薪酬。如果长期占用员工完整节假日,严重压缩员工休息时间,也属于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

回到这起七天排班全部未出勤遭到开除的事件,仲裁或者诉讼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很多没有对外完整公开的案件细节。涉事员工事前有没有向单位说明无法出勤的具体缘由?企业用来开除员工的规章制度,制定流程是否合规,有没有完成对员工的告知义务?七天排班是企业单方面下达,还是提前和劳动者沟通过?企业是否承诺足额发放节假日加班工资?每一项细节,都会改变案件的最终走向。

这件事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裁判可能性。假设企业规章制度流程完整合规,提前下发排班通知,员工全程没有任何沟通,无故连续七天不到岗,也不存在合理客观的不出勤理由,仲裁机构有可能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不用支付赔偿。反过来,如果企业单方面强制排满七天班次,劳动者已经留存书面记录明确拒绝加班,企业规章制度本身存在程序缺陷,直接做出开除处理,就很有可能判定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件事带给广大职场人的启发,并不局限于国庆节假日加班这一类场景。职场维权,主观情绪替代不了客观证据。就算道理站在劳动者这边,如果处理问题的方式出现纰漏,依旧会给自己带来实际损失。面对不合理的加班安排,不是一味劝导劳动者顺从企业,也不是鼓动大家消极摆烂直接不去上班。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强迫加班的权利,但行使这份权利,要讲究处理方式,保存完整沟通凭证,不要让自己落入旷工的客观处境。

站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这件事同样值得反思。节假日业务繁忙,岗位需要人员值守是客观现实,但不能简单粗暴直接排满全部假期班次,把加班压力全部转嫁到员工身上。节假日加班,尽量优先和员工协商沟通,落实轮班制度,兑现补休或者足额加班薪资。单纯依靠规章制度,拿开除当做施压手段逼迫员工节假日上班,一旦制度流程存在瑕疵,企业自身也会面临仲裁败诉,承担相应赔偿后果。劳资双方并不是完全对立,互相协商才是化解矛盾更妥当的途径。

每年由节假日加班引发的劳动纠纷不在少数。很多上班族平时很少主动学习劳动相关法规,等到矛盾爆发、失去工作之后才临时查阅条文。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简单了解和自身权益挂钩的基础法律常识,遇到纠纷冷静处理,保管好通知截图、聊天记录、考勤、薪资流水等各类证据。既不能放任自身休息权益遭受侵害,也不选择过激的消极对抗手段,依靠合规渠道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针对男子国庆被排七天班,一天未出勤遭到开除这件事,你觉得矛盾主要源于哪一方?日常工作过程中,你有没有遇到过节假日被安排加班的情况,碰到这类情况通常会如何处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点个关注,后续可以阅读更多职场相关的实用内容。

免责声明:本文仅依据公开案例与劳动法规做职场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劳动争议需结合完整证据交由主管机构予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