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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骗人就挨打、骗了就是共犯,园区把受害者驯成狗推,回国这样判

10月8日,菲律宾警方接连端掉几个诈骗窝点,一下子带走255个人。可消息传开,很多人看糊涂了,同一场行动,官方一边说抓了

10月8日,菲律宾警方接连端掉几个诈骗窝点,一下子带走255个人。可消息传开,很多人看糊涂了,同一场行动,官方一边说抓了人,一边又说解救了230多名“员工”。

又是被抓,又是被解救,这到底算怎么回事?

答案有点扎心:那些坐在工位上、戴着耳机、照着剧本骗人的“狗推”,其中很大一部分,自己也是被“高薪招工”骗过去、卖进园区的受害者。

我们总以为,电诈园区里就两种人——拿枪的坏蛋和被关的同胞。可真实情况要复杂得多:有一群人,先是被骗的“猪仔”,熬不过一顿顿打,又成了骗人的“狗推”。他们算不算罪犯?回国该怎么判?今天就把这笔最难算的账讲清楚。

一个园区,两种身份

菲律宾这场行动,执法人员冲进去,发现里头乌泱泱一大片外籍人员。有的是组织、管理、盯场子的,有的是端着枪的,还有两百多号人,就是坐在电脑前干活的普通“员工”。

这些“员工”是怎么来的?警方一查,绝大多数也是被“包吃包住、月入数万”的招工广告骗来的。护照一落地就被收走,门出不去、家回不来,不干活就挨打、挨饿。名义上在“上班”,实际上跟被关押没两样。

所以菲律宾执法部门做了区分:6名中国籍人员因涉嫌组织、人口贩运被抓,3名当地人因非法持枪被扣,那230多名被迫干活的“员工”,身份是被解救的受害者。另有2名中国籍幕后老板在逃,警方正在追捕。

同一个园区,同一排工位,干着差不多的活,在法律眼里却可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一种是作恶的,一种是被逼的。 这也是电诈最阴的地方——它把受害者也按在加害的链条上,让你说不清自己到底算哪边。

从“猪仔”到“狗推”,往往只差一顿打

一个被骗过去的人,是怎么变成“狗推”的?说穿了,就两个字:驯化。

人一进园区,先给你来硬的。护照收了,手机收了,关进高墙电网里,门口是拿枪的哨兵。你反抗,就是一顿毒打;你想跑,抓回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往死里打,打到你彻底断了逃的念头。

等你怕了、服了,再给你一条“活路”:坐下来,照着剧本去骗人。骗成了有饭吃、能少挨打,骗不成就继续收拾你。到这一步,很多人为了活命,只能硬着头皮戴上耳机、敲起键盘。

一个本来跟你我一样、只想出国挣点钱的普通人,在枪口和棍棒底下,被一点点逼着,把双手伸向了别的同胞。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那道看似清清楚楚的线,在园区里,是用一顿顿打生生磨没的。

有人为了少挨打、多一口饭,还会更“卖力”,慢慢熬成带新人的组长、管人的小头目,甚至拿起棍子帮着看管别人。到这一步,他已经从一个纯粹的受害者,真正滑向了加害者。 而这,恰恰是园区最乐意看到的——它不用自己动手,受害者会替它管理受害者。

有人在逃,也有人留了下来

是不是所有被骗的人,最后都会变成狗推?也不是。

有的人,宁可赌命也要逃。纪录片里有这样的画面:有人趁着看守松懈,翻越高高的铁丝网,衣服刮破、手划出血,头也不回地往边境方向跑;还有人中了枪躺在地上装死,等歹徒走了才爬出来捡回一条命。

园区里那些写满墙、写满床单的字,最能说明这群人的处境——“望窗外,燕子去,家何在”。一句句,都是被关的人在绝望里硬撑着,等着有人来救,也给自己留着最后一点“我不是骗子”的念想。

可也有人,跑不掉、扛不住,选择了低头。从被逼着骗,到习惯性地骗,再到帮着园区管别人。这中间,有的是纯粹被吓破了胆、为了活命,有的则是尝到了一点甜头,心甘情愿留下来,成了园区的骨干和帮凶。

同样是被骗进去的,逃出来的,是受害者;留下当组长、动手打人、组织骗人的,就一步步站到了受害者的对面。 这道岔路口上的选择,后来也成了他们回国之后,法律怎么对待他们的关键。

回国之后怎么判

这些人被遣返回国,到底算不算罪犯、该怎么判?

咱们的法律,其实早就把账分得明明白白,既不冤枉被逼的,也不放过作恶的。

先看那些纯粹被逼、刚干没多久、也没骗成几个人的普通狗推。法律里有个专门的说法,叫 “被胁迫参加犯罪” 。对于这种人,会根据他的具体情节,大幅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原因很简单——他不是自己要干坏事,是在枪口底下、没有别的选择。

但司法实践中认定“被胁迫”,不是被主管骂几句就算数的。核心看三条:人身自由是不是被完全控制,有没有拒绝或退出的可能,参与时是消极应付还是积极主动。 只有客观上完全没得选、不参与就面临现实人身危险的人,才可能被认定。

再加上,如果他被解救、遣返后能主动交代、认罪悔罪,还能认定自首;能揭发园区头目、协助警方救人、指认同伙的,算立功,还能再从轻。这些人,受害者的成分远大于加害者,法律给的是一条回头路。

可对另一类人,就没这么客气了。那些留下来当上组长、主管,动手打人、关人,组织、指挥别人行骗,或者干了很久、骗了很多钱的骨干,哪怕最初也是被骗来的,到这一步也已经是实打实的犯罪分子,该按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等主犯、从犯论处,判得一点不轻。

还有一类更年轻、更多见的,是人根本没出国,只是为了点“快钱”,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给骗子去“跑分”、转账,这在法律上叫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别以为没亲自行骗就没事,卡一出手,罪就跟上了,案底也留下了。

真正该恨的,是那套把人变成工具的规矩

可能有人会说,这些狗推不管什么理由,毕竟也骗了人,就该一起收拾。这话有情绪,能理解,谁家碰上都得恨。可你要真把所有被逼干活的人跟那些头目一锅端,反倒便宜了真正的魔头。

园区最希望看到的是什么?是把所有“员工”都死死绑在自己这条船上,让他们觉得“反正我手上也沾了事,回国也是个死,不如跟着干到底”。法律偏偏要把被逼的人和作恶的人区分开,就是为了把那些还想回头的人,从这条船上拉下来,也把真正的头目给孤立出来。

所以你看,法庭上那些真正的骨干、头目,哭得再凶,也没人信了。明珍珍在法庭上说自己“无知和愚昧”,白应苍哽咽着要代表全家道歉,可他们是亲手建园区、下令打人、逼着受害者变成狗推的人。把普通人变成工具、把受害者变成加害者的那套规矩,正是他们一手立起来的。

对那些被逼无奈、又及时回头的普通狗推,没必要把他们跟魔头等同看待,他们已经在园区里替自己的轻信付出了代价。但对那些主动作恶、踩着别人往上爬的骨干,也绝不能拿一句“我也是被逼的”就轻轻揭过。

这两年,从菲律宾、柬埔寨到缅甸,越来越多的园区被端、人员被救,靠的不只是武力,更是这套把“被逼的”和“作恶的”分清楚、再分别对待的章法。该救的救回来,该判的判下去,一个都不混。

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事最实在的提醒还是那两句:一是别信什么“出国高薪、包吃包住、月入数万”,凡是让你往境外园区跑的,十有八九是把你往火坑里推;二是真有人被骗了回来,别急着把人一棍子打死,分清他是受害者,还是真的成了加害者。

园区能把一个好人逼成骗子,靠的是枪和恐惧。我们能把被逼的人拉回来、把作恶的人送进去,靠的是法律那杆秤,分得清,也没打算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