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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竟成永别!深圳罗湖区六旬女士做CT突发意外身亡,家属质疑医院抢救存重大纰漏

一场常规的CT复查,本是为了排查身体隐患,却让61岁的温女士永远离开了人世。2026年1月30日,温女士在深圳市罗湖区某

一场常规的CT复查,本是为了排查身体隐患,却让61岁的温女士永远离开了人世。2026年1月30日,温女士在深圳市罗湖区某区属公立医院进行CT增强检查时突发身体异常,经多轮抢救无效,于1月31日17时56分宣告死亡。家属在悲痛之余,对医院的抢救流程、信息沟通等方面提出诸多合理质疑,希望能为逝者讨回一个公道。

常规体检复查,意外猝然发生

据了解,2025年12月,温女士在深圳市罗湖区某区属公立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B超检查提示肝部低回声,医院建议进行CT复查进一步排查。因首次前往检查时未空腹,温女士按医嘱预约了2026年1月30日早上8点的CT增强检查。

2026年1月30日早上7点多,温女士的丈夫全先生陪同妻子前往医院。8点左右,温女士按医生指引饮用两瓶矿泉水并注射相关药剂后,进入CT室进行检查,全先生在室外等候。谁也未曾想到,这场普通的复查,竟成了一场生死别离。

据全先生描述,检查过程中,医护人员将其他等候检查的人员带至别处检查,约20分钟后,CT室开门呼叫家属,他看到妻子正在呕吐,医护人员正对其进行按压人中、插管输氧等抢救操作,期间妻子的头部被按压无法活动,他看了片刻后被医护人员请出CT室。这一天,成为了全先生心中永远的痛。

多轮抢救无果,最终遗憾离世

这场突发的意外,开启了紧张的抢救过程,却终究未能挽回温女士的生命。

2026年1月30日9点,温女士被送往医院抢救室,医院急诊科抢救病历显示,入室时间为当日9点,接收时意识丧失30分钟,首次评估提示患者气道通畅,呼吸28次/分、指脉氧测不出,心率136bpm、血压测不出,双侧瞳孔对光反射迟钝,诊断考虑窒息、药物过敏性休克等。病历还记载,患者在CT室时已被置入口咽通气管、肌注肾上腺素,口中喷出大量白色胃内容物并被紧急气管插管。

当日10点54分,温女士被转入重症医学科,入院记录显示其主诉为突发意识障碍后心跳骤停约2小时,院方为其进行了V-AECMO治疗,据悉患者送至ICU前,进行了胃肠减压等一系列抢救措施,胃肠减压出600ml胃内容物,气管导管反复吸出大量白色泡沫样分泌物。

1月31日早上9点,全先生进入ICU后发现妻子身体僵硬、出现变色,当即要求停用ECMO机并申请封存医疗记录。当日下午3点多,院方下架ECMO机,17时56分,温女士宣告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其死亡原因为吸入性肺炎、室性心律失常、凝血功能异常。1月31日晚,遗体被送往太平间,2月7日,温女士的遗体完成火化。

抢救流程存疑,信息沟通引争议

痛失爱妻的全先生在整理事发经过、查阅医疗记录后,对此次事件中的多个环节提出了合理质疑,核心集中在抢救操作、抢救时机、信息透明等方面,诸多疑问萦绕在他心头,始终无法释怀。

一:CT室抢救操作是否存在不当?

全先生表示,其看到妻子在CT室呕吐时,头部被医护人员按压无法活动,医护人员同时对其进行按嘴、掐人中的操作,而医院的医疗记录中多次提及患者气管内涌出大量液体、存在窒息情况,他怀疑正是不当的按压方式,导致妻子的呕吐物反流灌入气管及肺部,最终引发窒息,这也是此次意外的重要诱因。同时,他还质疑CT室医护人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输氧措施,是否因缺氧加速了意识丧失、心跳停止等情况的发生。此外,全先生反映,事发后其查阅医疗记录时发现,“CT室未留存任何抢救记录”,这一情况也让他对该阶段的抢救细节充满疑问。

二:ECMO使用是否延误黄金抢救期?

全先生介绍,ECMO作为人工心肺设备,在心跳骤停初期使用或有挽回生命的可能,但从医院的记录来看,妻子在1月30日8点20分左右已出现心跳骤停相关症状,而院方直至当日10点54分转入ICU后才启用ECMO,间隔近2小时,他质疑院方是否延误了ECMO的最佳使用时机,导致错失了抢救的黄金窗口。

三:是否存在隐瞒死亡事实的情况?

全先生反映,1月30日晚,院方曾询问其是否停用ECMO机,仅告知停用后患者生命将无法维持、不停用对身体有伤害,却始终未明确告知妻子的实际生命体征情况。直至1月31日早上,他自行发现妻子身体出现僵硬、变色等死亡迹象,才知晓妻子早已失去生命体征。他质疑院方在明知抢救无望的情况下,是否为了避免家属情绪激动而隐瞒了实际情况,持续使用ECMO是否对逝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二次伤害。

四:医疗记录时间线是否存在矛盾?

全先生指出,医院抢救室记录显示患者9点入室时已丧失意识30分钟,而ICU入院记录则显示主诉为心跳停止约2小时,两份记录的时间线存在偏差,结合其在8点20分左右看到妻子接受抢救的情况,他对妻子实际出现心跳骤停、意识丧失的时间存疑,希望院方能给出清晰、准确的合理解释。

只求厘清事实,盼医院承担全责还公道

事发后,全先生为了给妻子讨回公道,先后通过市长专线、向深圳市卫健部门、罗湖区卫健部门进行信访反映,2026年2月5日,深圳市卫健部门出具转办告知书,将其反映的事项转交罗湖区卫健部门办理并答复。据全先生介绍,其与医院进行初步交涉时,院方仅愿意承担此次事件的五五责任,这一结果让他无法接受。

“我带一个好好的人去体检,最后却带回一具冰冷的遗体,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打击。”全先生悲痛地表示,妻子是因常规体检过程中的医疗操作意外离世,并非因自身疾病医治无效死亡,医院理应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他坦言,自己并非在乎赔偿的多少,核心诉求是希望院方能够正视问题,全面厘清此次事件的事实真相,明确自身的过错并公开作出说明,为逝者讨回一个公道。

同时,全先生还希望此次事件能引起医院的重视,推动医院对体检、急救等相关医疗流程进行全面整改,完善急救记录、规范急救操作,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让更多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的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