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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年代:插队在农村我先是偷了寡妇家鸡,后来又偷走了她的心

一九七四年秋天,我十九岁,从上海插队到了皖北的一个小村子。那地方叫柳树湾,名字好听,其实穷得叮当响。全村找不出几棵像样的
一九七四年秋天,我十九岁,从上海插队到了皖北的一个小村子。那地方叫柳树湾,名字好听,其实穷得叮当响。全村找不出几棵像样的柳树,倒是黄土坡上一排排歪歪扭扭的土坯房,看着让人心里发凉。我背着铺盖卷下车的时候,脚踩在泥地上,鞋帮子立刻糊了一层黄泥。秋风一吹,满嘴都是土腥味。接我的是大队会计老刘,他骑着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后座上绑着我的行李。一路上他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回头看看我,眼神里说不清是同情还是麻木。
到了知青点,我才知道自己住哪儿。那是三间土房,墙皮大片大片地脱落,屋顶上长着几丛荒草。窗户没有玻璃,用塑料布糊着,风一吹呼啦啦地响。屋里摆着两张木板床,一张已经有人了——后来我知道那是我室友赵大勇,比我早来半年,山东人,黑得像块炭,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来了?"他正在床边补袜子,抬头瞅了我一眼,"我叫赵大勇,你呢?"
"陈默。"
"陈默?好名字。"他点点头,继续穿针引线,"你从哪儿来?"
"上海。"
"上海好啊。"他叹了口气,"听说上海有电灯,一拉就亮?"
我说是的。他沉默了一会儿,把补好的袜子翻过来套在脚上,嘟囔了一句:"妈的,这鬼地方。"
那天晚上,我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在上海的时候,虽然家里也不富裕,但好歹有电灯有自来水有热饭吃。到了这儿,什么都没有。晚上点的是煤油灯,熏得人直流眼泪。水要去村头的井里挑,米要自己煮,柴要自己劈。
第二天一早,生产队长敲着铜锣在村子里喊:"上工了——上工了——"
我和赵大勇扛着锄头跟着大伙儿下地。那是我第一次干农活,锄头沉得要命,没抡几下手掌就磨出了血泡。太阳从东边升到头顶,又从头顶挪到西边,我像头驴一样在玉米地里来回锄草,腰弯得几乎断了。中午吃的是红薯面窝窝头,又干又噎,就着咸菜咽下去,胃里烧得慌。
傍晚收工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一样倒在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赵大勇倒是精神,他端着一碗稀粥坐在床边,一边喝一边说:"陈默,你这身子骨不行啊,得多练。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现在好多了。"
我没理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天不亮起床,天黑收工,中间除了吃饭就是干活。知青点一共住了六个男知青,都是十七八岁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来自上海、南京、合肥。大家白天一起下地,晚上挤在土屋里聊天吹牛,日子虽然苦,倒也不算太难熬。
但苦是苦,饿也是真饿。
农村的粮食定量少得可怜,我们这些知青每月三十二斤口粮,听起来不少,但全是粗粮——红薯面、玉米面、高粱米,偶尔有一点白面就算过年了。油水更是少得可怜,一个月半斤油,炒菜时锅底抹一层就算放了油。
赵大勇说了一句话我至今记得:"陈默,人饿极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在玉米地里偷掰玉米棒子。那是秋天,玉米熟了,棒子又大又沉,金黄的颗粒饱满得要炸开。我们趁队长不注意,每人怀里揣了三四个,晚上回去煮着吃。那是我第一次干这种事,心里怦怦直跳,像做贼一样。
但比起后来干的事,偷玉米根本不算什么。
真正让我走上那条路的,是十一月初的一个晚上。
那天特别冷,北风刮得像刀子一样。我们刚收完红薯,手冻得开裂,渗着血。晚上回到知青点,锅里煮的是红薯面糊糊,稀得能照见人影。六个人围在锅边,每人盛一碗,几口就喝完了,肚子还是空的。
赵大勇舔着碗底说:"不行,这样下去人得饿死。"
"那怎么办?"另一个知青叫孙志远,南京人,瘦得像根竹竿,"总不能去偷吧?"
赵大勇嘿嘿一笑:"偷怎么了?这年头谁不偷?农民自己都偷集体的,咱偷点怎么了?"
没人接话,但大家心里都明白,他说的是实话。农村人偷粮食是公开的秘密,收工的时候裤腿里藏几根玉米,怀里揣几个红薯,队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知青偷东西性质不一样,一旦被抓住,轻则写检讨,重则送回去。
那天晚上我饿得睡不着,翻来覆去。肚子咕噜噜地叫,像有一只手在里面搅。我想起上海家里的红烧肉,想起母亲做的糖醋排骨,想起街角那家面馆的阳春面——光是想想,嘴里就泛酸水。
第二天傍晚,收工回来的路上,我经过村东头一户人家。那是一间孤零零的土屋,比别家的矮半截,屋顶上的茅草都发黑了。院子里养着几只鸡,在土里刨食。
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那几只鸡肥肥的,油光水滑,一看就是养得好。我咽了口唾沫,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但很快我就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偷东西是可耻的,我从小被教育不能拿别人的东西。父亲是小学老师,母亲是纺织厂工人,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家教严,偷鸡摸狗的事绝对不能干。
可是那天晚上,我还是饿。
第三天傍晚,我终于没忍住。
我等到天完全黑了,村里人都关了灯,才悄悄从知青点溜出来。月亮被云遮住了,四下里黑漆漆的。我光着脚踩在冻硬的土地上,脚趾头冻得发麻。走到那户人家院外,我趴在土墙上往里看。
院子里静悄悄的,鸡窝在屋檐下,用竹篱笆围着的。我翻墙进去,落地的时候发出一声闷响,吓得我心脏差点跳出来。等了几秒钟,屋里没有动静,我才蹑手蹑脚地摸到鸡窝前。
鸡窝里有三只鸡,挤在一起睡觉。我伸手进去,摸到一只最肥的,攥住它的脖子往外拽。那鸡被惊醒了,扑腾着翅膀想叫,我赶紧用手捂住它的嘴,另一只手死死掐住它的喉咙。它在我手里挣扎了几下,然后不动了。
我抱着鸡翻墙出来,一路小跑回到知青点。赵大勇还没睡,他看见我怀里抱着的东西,眼睛一下子亮了。
"你他娘的真干了?"
"小声点。"我把鸡塞到床底下,"明天晚上弄来吃。"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心跳得好快。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我偷了一只鸡。一只活生生的鸡。明天晚上,我们就有肉吃了。
但我不知道的是,那只鸡,改变了我一生的轨迹。
第二天是星期天,不用上工。我起了个大早,趁着天还没亮,把鸡拎到村后的小河边杀了。鸡血滴在河水里,像一条红色的丝带。我笨手笨脚地拔毛,烫水烫了好几遍才拔干净。内脏掏出来,鸡胗和鸡肝留着,鸡肠子扔了。
回到知青点,我用砖头垒了个灶,架起锅,把鸡肉剁成块煮上。没有多少调料,只有盐,但我从赵大勇那儿偷了一把干辣椒,又从孙志远那儿弄了一头大蒜。水开了,鸡肉在锅里翻滚,香味飘出来,整个知青点的人都围了过来。
六个人围着一锅鸡肉,吃得满嘴流油。骨头啃得嘎嘣响,汤喝得一滴不剩。我从来没有觉得什么东西这么好吃过。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香的一顿饭。
"陈默,你他娘的从哪儿弄来的鸡?"赵大勇一边啃鸡腿一边问。
"别问。"我说。
他也没再追问。大家心照不宣。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只鸡的主人,是村里的一个寡妇,叫柳凤英。
柳凤英我早就见过。她三十出头,丈夫三年前修水库的时候被石头砸死了,留下她一个人过活。她长得不算漂亮,但眉眼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好看,而是一种被生活打磨过的、粗糙的、带着韧劲的美。她的皮肤被太阳晒成了深麦色,手指粗短有力,走路的时候腰杆挺得笔直。
村里人对她议论不少。有人说她克死了丈夫,有人说她作风不好,还有人说她半夜跟别的男人私会。但这些都是闲话,没人拿得出证据。柳凤英对这些闲话从不理会,她该干嘛干嘛,下地干活、喂鸡喂猪、挑水劈柴,一个人撑起一个家。
她养的那几只鸡,是她最值钱的东西。鸡蛋拿到供销社去换盐换火柴换针头线脑,鸡养肥了过年杀了吃肉或者卖掉。三只鸡,就是她大半年的指望。
所以当我偷了她的鸡之后,她不可能不发现。
果然,第二天一早,村里就炸了锅。
"谁偷了我的鸡!"柳凤英站在村口,扯着嗓子喊。她的声音又尖又亮,穿透了整个柳树湾。
我躲在知青点的窗户后面,透过塑料布的缝隙往外看。柳凤英站在寒风里,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脸涨得通红。她挨家挨户地敲门,问有没有人看见她的鸡。
没人承认。
她又跑到知青点来。六个知青排成一排站在院子里,她一个一个地看过去,眼神像刀子一样。
"昨晚谁出去了?"她问。
没人说话。
她的目光最后落在我身上。我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但我能感觉到她在盯着我,盯了好几秒。
"是你?"她突然说。
我猛地抬起头,心脏几乎停跳。"不是我。"
"不是你?"她冷笑一声,"那你慌什么?"
"我没慌。"我硬着头皮说。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头说了一句:"偷鸡摸狗的东西,不得好死。"
那句话像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我脸上。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柳凤英的那句话在我脑子里一遍遍回响。偷鸡摸狗的东西,不得好死。我闭上眼睛,看见父亲严厉的脸,看见母亲失望的眼神。我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从没做过这种事。可现在,我成了一个偷鸡贼。
更让我难受的是,我偷的是她的鸡。一个寡妇,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她的生活已经够苦了,我还去偷她的鸡。三只鸡,她大半年的指望,被我一顿吃掉了。
我突然觉得很恶心。不是对那顿鸡肉恶心,而是对自己恶心。
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补偿她。
但我不知道怎么补偿。直接给她钱?我没有钱。给她买一只鸡?我上哪儿买鸡去?而且就算我给了她一只鸡,她也不会要——她知道是我偷的,她恨我。
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用最笨的办法:帮她干活。
柳凤英一个人过活,地里的活全靠自己。她分了三亩地,种着玉米和红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三亩地不是小数目。我决定帮她干活,算是还债。
那天傍晚收工后,我扛着锄头走到她家地里。她正在锄草,看见我过来,停下手里的活,直起腰看着我。
"你来干嘛?"她问。
"我帮你干活。"我说。
"谁要你帮?"她冷冷地说,"偷了鸡还来装好人?"
"我不是装好人。"我说,"我偷了你的鸡,我知道错了。你让我帮你干活,算我还你的。"
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眼神复杂。有恨,有不屑,也有一丝说不清的东西。
"你会干活吗?"她问。
"会。"
"你会个屁。"她嗤笑一声,"你们这些知青,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帮我干活?"
"我学。"我说。
她没再说话,转身继续锄草。我站在地头,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过了几分钟,她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愣着干嘛?锄头在那儿。"
我捡起地上的锄头,跟着她干了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认真干农活。不是因为队长盯着,不是因为挣工分,而是因为我想弥补。锄头很沉,我抡了几下就满头大汗,手掌上的血泡又磨破了,疼得钻心。但我咬着牙没停。
柳凤英在前面干,我在后面跟着。她锄得又快又匀,一行玉米苗整整齐齐。我锄得歪歪扭扭,时不时把苗锄掉,把草留下。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摇摇头。
"你这叫干活?"她说,"你这是糟蹋庄稼。"
"我……我不太会。"我讪讪地说。
"不会就学着点。"她走过来,站到我身后,握住我的手,教我怎么握锄头,怎么用力,怎么分辨苗和草。"苗是直的,草是歪的。苗的根深,草的根浅。锄的时候贴着地皮走,别伤着苗的根。"
她的手粗糙得像树皮,但很热。她的胸贴着我的后背,我能感觉到她的体温。她的呼吸喷在我的脖子上,热乎乎的。我突然有点慌,手里的锄头差点掉地上。
"专心点。"她松开手,退后一步。
那天傍晚,我们一直干到天黑。三亩地锄了一半,剩下的她说明天再来。回去的路上,她走在我前面,一句话也不说。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觉得她没有看起来那么凶。
从那天起,我每天傍晚都去帮她干活。一开始她总是冷言冷语,说我笨手笨脚,说我干得还不如她一个人快。但我不在乎。我每天准时出现,锄地、挑水、劈柴、喂猪,什么活都干。慢慢地,她的态度有了变化。她不再骂我了,偶尔还会给我倒一碗水。
有一次我劈柴的时候,斧头滑了,砍在手指上,血一下子涌出来。她看见了,二话不说拉着我进屋,从柜子里翻出一块干净布,蘸了热水给我清洗伤口,又撕了一块布条给我包扎。
"笨死了。"她说,但手上的动作很轻。
我看着她低头给我包扎的样子,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不是感激,不是愧疚,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她的睫毛很长,鼻梁挺直,嘴唇微微抿着,像是在生气,又像是在心疼。
"好了。"她包扎完,松开我的手,"以后小心点。"
"谢谢。"我说。
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转身出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柳凤英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关系。说不上来是什么关系——不是朋友,不是亲人,也不是……别的什么。就是一种默契。每天傍晚我准时出现在她家地里,她准时出现在地头。我们并肩干活,偶尔说几句话,大部分时间沉默。
村里人开始议论了。
"看见没?那个上海知青,天天往柳寡妇家跑。"
"啧啧,年轻人,血气方刚的,能忍得住?"
"柳寡妇也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能不馋?"
"一个寡妇一个光棍,干柴烈火的,能不出事?"
这些闲话传到我耳朵里,我装作没听见。但柳凤英听说了,她的脸色变了。有一天傍晚,她突然对我说:"你别来了。"
"为什么?"我问。
"不为什么。"她说,"村里人嚼舌根,我不想听。"
"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我在乎。"她看着我,眼神很冷,"陈默,你才十九岁,我三十二了。你是从上海来的,迟早要回去的。而我,这辈子就在这村里了。我们不是一路人。"
"我……"
"别说了。"她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暮色里。心里空落落的。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认真想她说的那些话。她说得对,我们不是一路人。我是上海知青,迟早要回城的。她是农村寡妇,一辈子离不开这片土地。我们之间隔着年龄,隔着身份,隔着千山万水。
但我想念她。不是那种想念,是另一种。我想念每天傍晚和她一起干活的时光,想念她冷着脸骂我笨的样子,想念她给我包扎伤口时手指的温度。我想念她的一切。
我十九岁,从来没有喜欢过谁。在上海的时候,学校里有漂亮的女同学,但我从没往心里去。我以为自己还没到那个年纪。但现在我知道了,不是没到年纪,是没遇到那个人。
那个人是柳凤英。
但我不敢说。我说不出口。一个十九岁的知青,喜欢上一个三十二岁的寡妇?说出来会被人笑死。而且她也不会接受。她比我大十三岁,她有她的骄傲,有她的自尊。她不会跟一个毛头小子在一起。
所以我只能把这份感情压在心底,每天傍晚去她家地里,远远地看她一眼,然后默默地干活。
但事情的发展超出了我的控制。
那是一九七五年春天,知青点出了事。
孙志远偷了生产队的化肥,被抓住了。化肥是紧俏物资,偷化肥是大罪。队长带着人搜了知青点,在我们每个人的床底下都搜出了东西——赵大勇藏了粮食,另一个知青藏了柴油,我床底下藏着从柳凤英家拿的半袋红薯(这是我后来偷偷拿的,想给她送回去,但一直没送)。
所有人都被叫到大队部,挨个审问。孙志远被定性为"盗窃集体财产",要送公社处理。其他人写检讨,在全村大会上念。
我站在大队部的土屋里,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被处理,而是因为我床底下的红薯。如果有人追问红薯是从哪儿来的,如果有人去柳凤英家核实,如果柳凤英说出我偷鸡的事——那我就完了。偷鸡事小,但加上偷化肥、偷粮食,性质就变了。我会被打成"盗窃犯",遣送回上海,一辈子背着污点。
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去找柳凤英,求她别说。
我跑到她家,敲门。她开门看见是我,愣了一下。
"这么早?"她说。
"凤英姐。"我第一次叫她姐,声音发抖,"我出事了。"
她让我进屋,关上门。我坐在炕沿上,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我说我偷了生产队的化肥,虽然不多,但被抓住了。我说我床底下有从她家拿的红薯,如果被查出来,她也会被牵连。我说我求她别说,求她帮我。
我说完这些,低着头,不敢看她的脸。
沉默了很久。
"你偷化肥干什么?"她问。
"没干什么。"我说,"就是……想带回去种点菜。"
"胡说。"她说,"化肥是紧俏东西,你带回去能种什么菜?"
我没说话。其实化肥是我帮赵大勇藏的,他拿去换钱了。但我不能说,说了赵大勇就完了。
"陈默。"她叫我的名字,声音很轻,"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偷鸡,偷化肥,偷红薯。你到底还偷了什么?"
"我没偷别的。"我说。
"你偷了我的心。"她说。
我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看着我,眼睛红红的,嘴唇微微颤抖。"你偷了我的心,你知道吗?"
我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从你第一次来帮我干活,我就知道。"她说,"你那双眼睛,看着我的时候,像个小狗一样。我三十二岁了,什么没见过?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我不能。我不能。"
"为什么不能?"我终于找到了声音。
"因为我是寡妇。"她说,"因为村里人会说闲话。因为你迟早要回上海。因为……因为我爱不起。"
"我爱得起。"我说。
她笑了,笑得很难看。"你懂什么叫爱?你十九岁,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你懂什么叫爱?"
"我懂。"我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但我控制不住。每天傍晚看见你站在地头,我就觉得这一天没白过。你骂我笨,我高兴。你给我倒水喝,我高兴。你给我包扎伤口,我高兴得想哭。凤英姐,我知道我不该喜欢你,但我就是喜欢。"
我说完这些,眼泪流了下来。
她看着我哭,眼圈也红了。她伸出手,粗糙的手掌贴上我的脸,擦掉我的眼泪。
"傻孩子。"她说。
然后她抱住了我。
我埋在她的怀里,闻着她身上的味道——是泥土的味道,是汗水的味道,是柴火的味道,是生活的味道。那是我闻过最好闻的味道。
从那天起,我们在一起了。
不是那种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是偷偷摸摸的,是见不得光的。每天晚上等村里人都睡了,我悄悄溜到她家,从后窗翻进去。她等着我,炕上铺着干净的床单,枕边放着一碗热水。我们抱在一起,什么都不做,只是抱着。有时候说几句话,有时候只是沉默。
她说她丈夫死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也死了。三年了,她一个人过活,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面对所有的风言风语。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不会再有人抱她,不会再有人疼她。直到我出现。
"你是个贼。"她说,"偷鸡贼,偷心贼。"
"我偷了你的心,就拿不回来了。"我说。
"那就别想拿回来。"她说。
但纸包不住火。村里人很快就发现了。
先是有人看见我晚上从柳凤英家后窗翻出来。然后有人看见我们白天在地里干活的时候靠得太近。再后来,有人看见我们一起去井边挑水,她帮我扶着扁担。
闲话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整个柳树湾。
"柳寡妇跟上海知青搞上了。"
"那个陈默,才十九岁吧?老牛吃嫩草。"
"柳凤英真不要脸,勾引知青。"
"知青也不是好东西,偷鸡摸狗的,什么坏事都干。"
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不在乎。但传到柳凤英耳朵里,她受不了了。
那天晚上,她跟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了。"
"为什么?"
"村里人要逼死我了。"她说,"队长找我谈过话了,说我作风不正,要开批斗会。"
"批斗会?"我吃了一惊。
"嗯。"她点点头,"说我是'破鞋',要拉我去台上斗。"
我的心沉了下去。批斗会在那个年代不是闹着玩的。被斗的人要站在台上低头弯腰,接受群众的唾骂和批判。很多人被斗完就疯了,或者自杀了。
"我不怕。"我说,"大不了我跟他们拼了。"
"你拼什么?"她苦笑,"你一个知青,拼得过全村人?"
"那怎么办?"我问。
"分开。"她说,"你回知青点,我一个人过。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不。"我说,"我不可能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陈默,你听我说。"她抓住我的手,紧紧地攥着,"你还年轻,你还有前途。你不能因为一个寡妇毁了自己。回城的名额迟早会下来,你要回上海,你要过好日子。跟我在一起,你什么都没有。"
"我不要回上海。"我说,"我要跟你在一起。"
"你胡说!"她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从上海来的第一天就恨这个地方,恨这里的一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每天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我知道你在想家。你想回上海,想回你爸妈身边。你只是……只是暂时离不开我。"
她说得对。我想回上海。我想家,想母亲做的菜,想父亲的书房,想上海的街道和电车。但我更想她。
"凤英姐。"我说,"我回上海,你也跟我走。"
她愣住了。"我?去上海?"
"对。"
"陈默,你疯了。"她说,"我是农村人,大字不识几个,去了上海怎么活?而且你爸妈……他们会要我吗?我比你大十三岁,还是个寡妇。"
"我不管。"我说,"我去跟他们说。"
"别说。"她摇头,"别说。陈默,你听我一句。你回你的上海,我留我的柳树湾。这是最好的结局。"
"这不是结局。"我说,"这是逃避。"
"这就是结局。"她说,眼泪流了下来。
那天晚上我们吵了一架,最后不欢而散。我翻窗回到知青点,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到天亮。
第二天,事情变得更糟了。
队长真的要开批斗会。他让人在村口的空地上搭了一个台子,让柳凤英站在上面,低头弯腰,接受批判。罪名是"通奸"和"腐蚀知青"。
消息传开,全村人都去了。我也去了。我站在人群后面,看着台上的她。她低着头,头发散乱,脸上没有表情。队长在台上念批判稿,念完之后让群众发言。
第一个站起来的是村里的王婆,她指着柳凤英骂:"不要脸的东西!勾引知青,败坏风气!"
然后是李大爷:"这种人就该赶出村子!"
然后是张大婶:"克死丈夫还不够,还要勾引小伙子,真是祸害!"
一句比一句难听。柳凤英低着头,肩膀在抖。我不知道她是气的还是怕的。我想冲上去,想把她拉下来,想跟那些人拼命。但赵大勇拉住了我。
"别去。"他说,"你去了她也保不住。"
"放开我。"我说。
"陈默,你冷静点。"他死死抓着我的胳膊,"你现在上去,两个人一起完蛋。"
我挣扎了几下,没挣脱。我看着台上的柳凤英,心像被刀割一样。
批斗会开了一个多小时。最后队长宣布:柳凤英要写检讨,在全村大会上念;同时取消她当年的工分补贴。
人群散去,柳凤英从台上下来,低着头往家走。我甩开赵大勇的手,追上去。
"凤英姐。"
她没回头。
"凤英姐!"
她停住脚步,但没有转身。
"我带你走。"我说。
"走不了。"她说。
"能走。"我说,"我认识路,翻过那座山就是公路,搭车去县城,再坐火车去上海。"
"陈默,你听不懂人话吗?"她终于转过身来,脸上有泪痕,"我不能走。我走了,这房子怎么办?这地怎么办?我死了的男人怎么办?"
"那些都不重要!"我说。
"重要!"她喊,"对我来说重要!这是我的家,我的根。我走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有我。"我说。
"你有我有什么用?"她说,"你连自己都保不住。你以为你带我走,我们就能在一起?你爸妈会打死你,上海人会笑死你。我们连饭都吃不上。"
"我们可以一起挣饭吃。"
"怎么挣?"她冷笑,"你一个知青,我一个寡妇,在上海怎么活?你去扫大街,我去给人洗衣服?然后呢?然后一辈子被人看不起?"
"我不怕被人看不起。"
"我怕。"她说,"我怕你后悔。我怕你有一天看着我,想着如果当初没跟我走,你现在过得有多好。我怕你恨我。"
"我不会。"
"你会。"她说,"你才十九岁,你不懂。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懂了。"
她转身走了。这一次我没有追。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她的话。她说得对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我爱她,我想和她在一起。如果连这一点都不确定,那我这个人就太可悲了。
第二天一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回上海,但不是一个人走。我要带她走,不管她愿不愿意。
我去找她,她不在家。邻居说她天没亮就下地了。我跑到地里,看见她一个人在锄草。太阳刚刚升起,她的身影被拉得很长。
"凤英姐。"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要回上海了。"我说。
"什么时候?"
"下个月。知青办通知的,第一批回城名额下来了,有我的。"
她手里的锄头停住了。
"你走吧。"她说。
"你跟我一起走。"
"我说了,我不走。"
"你必须走。"我说,"凤英姐,你留在这里,这辈子就完了。批斗会完了还有下一场,闲话完了还有下一波。你一个人撑不住的。"
"我撑得住。"
"你撑不住。"我说,"我看见你了,在台上的时候,你在发抖。你怕了。你嘴上说不怕,但你怕了。"
她放下锄头,直直地看着我。
"陈默。"她说,"你听好了。我不会跟你走。不是因为我怕,不是因为我舍不得这里,而是因为我不爱你了。"
我愣住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爱你了。"她说,"那天晚上你走了之后,我想了一夜。我想通了。你是个孩子,我是大人。大人和孩子不能在一起。这不是爱情,是糊涂。"
"你撒谎。"我说。
"我没撒谎。"她说,"陈默,回去吧。回你的上海,过你的日子。忘了我。"
"我不信。"我说,"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不爱我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神很平静,像一潭死水。
"我不爱你了。"她说。
我站在那里,像被人抽了一巴掌。不是因为她说不爱我,而是因为她的眼神。那里面没有爱,也没有恨,什么都没有。就像一个开关被关掉了。
我转身走了。
回到知青点,我开始收拾东西。赵大勇问我怎么了,我没说话。孙志远帮我叠衣服,他看出我情绪不对,也没多问。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村后的小河边。河水还在流,跟去年秋天我杀鸡的时候一样。那时候我十九岁,什么都不懂,偷了一只鸡,以为天塌了。现在天真的塌了,我却觉得无所谓。
我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站在村口喊"谁偷了我的鸡"。那时候她凶巴巴的,像一只炸毛的母鸡。后来她给我包扎伤口,给我倒水喝,陪我一起干活。再后来,她抱着我,说我是偷心贼。
那些都是真的吗?还是我做梦?
我不知道。
回城的日子一天天近了。我的行李打好了包,放在床底下。知青点里的人越来越少,有人走了,有人去别的村了。赵大勇也要走,他的名额比我晚一个月。
临走前一天晚上,我睡不着。我想最后见她一面,哪怕只是看一眼。我悄悄溜出知青点,走到她家门外。窗户里没有灯光,她睡了。我站在窗外,看着黑漆漆的窗棂,站了很久。
我想敲门,想翻窗进去,想抱住她告诉她我舍不得她。但我没有。我只是站在那里,站到天快亮了,然后转身走了。
那天早上,生产队的牛车来接我。我坐在牛车上,看着柳树湾一点点远去。黄土坡,土坯房,歪歪扭扭的柳树,井台,打谷场,还有她家的那间矮屋。
赵大勇坐在旁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别想了,回上海好好过日子。"
我没说话。
牛车出了村,上了土路。我回头看了一眼,看见村口站着一个人。是她。她站在那里,穿着那件灰色的褂子,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她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看着牛车远去。
我低下头,眼泪掉在膝盖上。
回到上海,我像换了一个人。
家里还是老样子,父亲在小学教书,母亲在纺织厂上班。他们看见我回来,很高兴,但很快就发现我变了。我不再笑了,不再说话了,每天坐在窗前发呆。母亲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父亲说我瘦了,我说干活累的。
他们不知道我在农村经历了什么。他们不知道我偷过鸡,不知道我偷过心,不知道我被人批斗过,不知道我失去了一个女人。
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工厂里当工人。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子过得像机器一样。偶尔有同事给我介绍对象,我去看过几次,但总觉得不对劲。那些姑娘太年轻了,太干净了,太……不像她。
不像她粗糙的手掌,不像她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不像她骂我笨时的眼神,不像她抱着我时的温度。
我想她。每一天都想。
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我报了名,考上了上海的师范大学。父亲很高兴,说我终于有出息了。但我读书不是为了出息,是为了忘记。我以为读书能填满心里的那个洞,但填不了。那个洞是她留下的,只有她能填上。
大学四年,我过得浑浑噩噩。谈过一次恋爱,跟一个同系的女生。她很温柔,很漂亮,对我很好。但我总是想起柳凤英。想起她站在地头锄草的样子,想起她给我包扎伤口的样子,想起她抱着我说的那句话:"你偷了我的心。"
那个女生发现了我的心不在她身上,哭着跟我分手了。我没有挽留。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个中学当老师,教语文。我成了父亲一样的人,站在讲台上,拿着粉笔,对着一群孩子讲课文。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平淡得像白开水。
一九八二年,我二十七岁。家里催我结婚,我敷衍着。母亲托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姑娘,在银行工作,条件很好。我见了面,觉得还行,就结了婚。婚礼很简单,酒席摆了十桌,亲戚朋友都来了。我穿着新西装,戴着大红花,像个木偶一样被人摆布。
婚后生活平淡。妻子是个好人,贤惠,顾家,对我体贴。但我心里始终有一块地方是空的。那个地方是留给柳凤英的。
一九八三年,我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的地址是安徽皖北,寄信人叫柳凤英。
我的手抖得几乎拆不开信封。信纸很薄,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字:
"陈默:你好。听说你回上海了,上了大学,当了老师,还结了婚。恭喜你。我很好,还在柳树湾。地还是那三亩地,鸡还是那几只鸡。村里人都搬走了,剩下没几户。我一个人住,挺清净。去年修水库,我男人坟迁了,迁到了山坡上。我常去看他。你不用回信。祝你和嫂子幸福。——凤英"
信纸上有几处水渍,不知道是雨水还是眼泪。
我把信纸贴在胸口,坐在椅子上,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把信夹在书里,放回书架。我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封信,以后不会再想了。我有了妻子,有了家,有了工作,我应该知足。
但我做不到。
从那以后,我每年都会想起她。想她在干什么,想她过得好不好,想她是不是还一个人。我想回去看看她,但一直没有勇气。我怕看见她老了,怕看见她过得不好,怕看见她身边有了别人。
一九九零年,我三十五岁。妻子提出离婚。她说我从来没爱过她,她说我每天晚上都背对着她睡,她说她受够了。我没有挽留。
离婚后,我一个人住。房子不大,两室一厅,收拾得很干净。我继续当老师,继续上课下课,继续过着平淡的日子。
一九九四年,我三十九岁。父亲去世了。母亲一夜之间老了十岁。我陪在她身边,给她做饭,陪她说话。她有时候会提起柳凤英,问我记不记得那个寡妇。我说记得。她说那个寡妇命苦,一个人过了二十年。我说嗯。
一九九六年,母亲也走了。我成了孤儿。
站在父母的坟前,我突然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我回城了,上大学了,当老师了,结婚了又离婚了。但这一切有什么意义?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我一直在逃避,逃避那个村子,逃避那个人,逃避那份感情。
我决定回去。
一九九七年春天,我四十二岁。我请了假,买了一张去安徽的火车票。坐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又转了长途汽车,最后步行了五里路,我回到了柳树湾。
村子变了。土坯房变成了砖瓦房,黄土路变成了水泥路。那几棵歪歪扭扭的柳树终于长大了,粗壮挺拔。村口的那块空地上建了一个小广场,立着一个篮球架。
但人少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我打听柳凤英,有人说她还在,住在老房子里。有人说她早走了,跟一个外地人跑了。有人说她死了,前年死的。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我找到她家。那间矮屋还在,屋顶上的茅草换成了瓦片。院子里长满了荒草,鸡窝空着。我敲门,没人应。
我推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正屋的门锁着,挂了一把生锈的铁锁。我绕到后面,看见后窗开着,窗台上放着一盆干枯的花。
"你找谁?"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转过身,看见一个老太太。她满头白发,背驼了,脸上全是皱纹。但她那双眼睛,我还是认得出来。
"凤英姐。"我说。
她眯着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儿,然后说:"陈默?"
"是我。"
她笑了。笑得很难看,但很真。"你老了。"
"你也老了。"
她打开门,让我进屋。屋里还是老样子,土炕,木桌,柜子,墙上贴着旧报纸。但干净整洁,一尘不染。炕上放着针线筐,桌上放着药瓶子。
"你一个人?"我问。
"嗯。"她点点头,"一个人。"
"村里人说你……"
"说我死了?"她笑了笑,"我还活得好好的。"
"你……没嫁人?"
"嫁什么人?"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等了你二十三年,你还问我嫁没嫁人?"
我的心像被重锤砸了一下。
"你等了我?"
"等了。"她说,"从你走那天起,我就等着你回来。我以为你第二年就回来,结果等了二十三年。"
"凤英姐……"
"别叫我凤英姐了。"她说,"我六十一了,叫大姐都嫌老。"
"凤英。"
她笑了。这一次笑得很温柔。
那天我们在炕上坐了一下午。她给我讲这二十三年的事。她真的没有嫁人。批斗会之后,村里人慢慢不说了,但她还是一个人过。她养鸡,种地,偶尔去镇上卖鸡蛋。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还过得下去。
"你呢?"她问我,"听说你当老师了?"
"嗯。"
"结婚了吗?"
"离了。"
"为什么?"
"心里有人。"我说。
她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傻孩子。"
"我不是孩子了。"我说。
"在我眼里你永远是孩子。"她说。
那天晚上,我没有走。我留下来,和她睡在一张炕上。炕很硬,被子有太阳的味道。我们躺在一起,像二十三年前一样。但这一次,我们什么都没做。只是躺着,听着彼此的呼吸。
"陈默。"她叫我。
"嗯。"
"你回来干什么?"
"来看你。"
"看完呢?"
"不知道。"
她翻了个身,背对着我。"回去吧。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
"我的生活在上海。"我说,"你的生活在柳树湾。"
"那你来干嘛?"
"我不知道。"我说,"我就是想见你。二十三年了,我每天都在想你。想你在干什么,想你好不好,想你有没有忘记我。"
"我没忘。"她说,"一天都没忘。"
"我也是。"
沉默了很久。
"陈默。"她又叫我。
"嗯。"
"如果当年我跟你走了,现在会怎样?"
"不知道。"我说,"也许我们过得很好,也许过得很糟。但至少在一起。"
"在一起。"她重复着这两个字,"二十三年了,我才等到这两个字。"
第二天早上,我起得很早。她还在睡。我看着她的脸,满是皱纹,头发花白,嘴唇干裂。她老了,比我老得快。我突然觉得很心疼。不是对过去的她心疼,是对现在的她心疼。她一个人过了二十三年,一个人种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面对所有的风风雨雨。
我俯下身,轻轻吻了她的额头。
她醒了,睁开眼睛看着我。
"你走了?"她说。
"不走。"我说,"我不走了。"
"胡说。"她坐起来,"你有工作,有房子,有生活。"
"那些都可以不要。"
"你不要,我要。"她说,"陈默,你听我说。你回上海,好好过日子。等你退休了,如果还记得我,就回来看看。我如果还活着,就给你煮一碗面。"
"我要现在就留下来。"
"不行。"她说,"你留下来,我们两个都完了。你上海的工作不要了?你的房子不要了?你四十多岁了,从头开始?"
"我可以。"
"我不可以。"她说,"我老了,我累了。我不想再折腾了。你让我安安静静地过完这辈子,行吗?"
我看着她,眼泪流了下来。
"行。"我说。
那天上午,我帮她挑了水,劈了柴,喂了鸡。她站在院子里看着我干活,像二十三年前一样。但这一次,她的眼神不一样了。不是冷,不是硬,而是柔软的,温暖的,像一汪水。
中午,她给我煮了一碗面。面条是她自己擀的,很筋道。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几根青菜。我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嚼。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碗面。
"好吃吗?"她问。
"好吃。"
"以后想吃,就回来。"
"我会的。"
吃完面,我收拾东西准备走。她送我到村口。我们站在那棵大柳树下,像二十三年前一样。但这一次,她抱住了我。
"走吧。"她说。
"凤英。"
"别回头。"她说,"别回头看我。"
我走了。没有回头。
走到村口拐弯的地方,我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那棵柳树下,小小的身影,被阳光拉得很长。她朝我挥了挥手。
我也挥了挥手。
然后我转身,大步往前走。这一次,我没有哭。
回到上海,我递交了辞职报告。同事们都觉得我疯了,四十二岁辞职,去哪儿找下一份工作?但我不在乎。我把房子卖了,把钱存起来。我买了一张去安徽的车票,又回去了。
这一次,我没有住在旅馆。我住在她家。我帮她翻修了房子,把土炕换成了木床,装了玻璃窗,买了新被子。我租了村外的两亩地,种上了蔬菜。我在镇上找了一份代课老师的工作,教孩子们语文。
村里人又开始议论了。但这一次,我们不躲了。白天一起下地,晚上一起吃饭,周末一起去镇上赶集。她养鸡,我种菜。她做饭,我洗碗。她缝衣服,我劈柴。日子过得像水一样,平平淡淡,但很真实。
有人问她:"凤英,你跟那个上海知青怎么回事?"
她说:"他偷了我一只鸡,赔了我一辈子。"
有人问我:"陈老师,你一个大城市的,跑到这穷地方来干嘛?"
我说:"我来还债。"
日子一天天过去。柳树湾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老人越来越多。我们成了村里最老的两个人。她六十一,我四十二。年龄的差距还在,但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
一九九九年,她六十四岁,我四十四岁。我们正式结了婚。没有婚礼,没有酒席,就是去镇上领了一张结婚证。她穿着那件灰色的褂子,我穿着那件蓝色的衬衫。照相的时候,她笑了,笑得很灿烂。
我把照片寄给上海的亲戚朋友。有人祝福,有人不理解,有人再也不联系了。我不在乎。
二00三年,她六十八岁,我四十八岁。她的身体开始不好了。高血压,心脏病,膝盖疼。我陪她去县医院看病,排队挂号,拿药打针。她躺在病床上,握着我的手说:"陈默,我可能要走了。"
"别说胡话。"我说。
"不是胡话。"她说,"我这辈子值了。偷鸡贼赔了我一辈子,我赚到了。"
"你赚到了,我也赚到了。"我说。
她笑了。
二00六年,她七十一岁,我五十一岁。她的身体更差了。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偶尔能下地走几步。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给她喂饭,给她擦身,给她翻身。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但眼睛还是亮的。
"陈默。"她叫我。
"嗯。"
"你后悔吗?"
"不后悔。"
"真的?"
"真的。"我说,"如果让我重新选一次,我还是会偷你的鸡。"
她笑了,笑得很轻很轻。
"傻孩子。"她说。
那是她最后对我说的话。
二00六年冬天,柳凤英走了。走得很安详,睡梦中去的。那天晚上下了雪,地上白茫茫的。我握着她的手,感觉到温度一点点从她身体里流走。我没有哭。我知道她去了她丈夫那里,去了她该去的地方。
我把她葬在山坡上,和她丈夫葬在一起。墓碑上刻着她的名字:柳凤英。生于一九三五年,卒于二00六年。下面刻了一行小字:"偷鸡贼赔了她一辈子。"
村里人都来送她。他们站在雪地里,沉默地看着棺木入土。有人哭了,有人叹气。王婆也来了,她已经很老了,拄着拐杖。她走到我面前,说了一句话:"陈老师,你对得起她。"
我点点头。
从那以后,我一个人住在柳树湾。房子还是那间房子,院子还是那个院子。鸡窝空着,地荒着。我每天去她坟前坐一会儿,跟她说说话。说说今天天气好,说说村里来了新人,说说我想她了。
二0一四年,我五十九岁。退休了,每月领退休金。我回了一次上海,处理了一些事情。房子卖了,钱存着。亲戚朋友大多不在了,剩下的几个也老了。我住了三天,就回去了。上海不是我的家了。柳树湾才是。
二0二0年,我六十五岁。身体还行,能走路能吃饭能睡觉。我还在那个学校代课,教孩子们认字。他们叫我陈爷爷。我给他们讲过去的故事,讲知青下乡,讲偷鸡摸狗,讲一个上海小伙子和一个农村寡妇的故事。
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他们说:"陈爷爷,你那时候真勇敢。"
我说:"不是勇敢,是傻。"
但他们说:"傻得好。"
二0二四年,我六十九岁。柳凤英走了十八年了。我每年清明都去给她上坟,带一束野花,倒一杯酒。我坐在坟前,跟她说说话。我说村里通了公路,说镇上开了超市,说手机能视频了,说世界变了好多。
我说:"凤英,你要是活着,该多好。"
风从山坡上吹过来,带着泥土的味道。我想起她身上的味道,泥土的味道,汗水的味道,柴火的味道,生活的味道。
那是我闻过最好闻的味道。
有时候我想,我这辈子到底算什么?一个偷鸡贼,一个逃跑者,一个失败者。我没有大富大贵,没有功成名就,没有儿孙满堂。我只是一个老头子,住在皖北的一个小村子里,守着一座坟。
但我不后悔。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还会在十九岁那年偷那只鸡。因为那只鸡,让我遇见了她。因为遇见她,我才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活着。
爱不是轰轰烈烈的,不是海誓山盟的,不是天长地久的。爱是每天傍晚一起锄草,是劈柴时的一句"笨死了",是受伤时粗糙的手掌贴上脸颊,是寒夜里一碗热腾腾的面。
爱是一个偷鸡贼赔了一个寡妇一辈子。
我今年六十九了。我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但我知道一件事:等我走了,我要葬在她旁边。墓碑上要刻一行字——
"偷心贼,来还债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