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进银行,怎么就成了给员工‘填窟窿’?”近日,内蒙古11位储户的遭遇引发全网热议——他们合计220万元存款,被邮储银行一名员工以“内部高息储蓄”为诱饵转走挥霍,涉事员工虽被判12年有期徒刑,却早已无力退赔。当储户们起诉银行索赔时,一审法院却驳回了全部诉求,这场“存款变坏账”的悲剧,让无数人追问:银行真的毫无责任吗?
还原案件细节,争议从一开始就埋下伏笔。2021年起,涉事员工孟某芝在银行营业网点内、身着工装,向储户推销“仅对内部员工开放的高息存款”,声称利率远高于普通存款。出于对银行员工身份的信任,11位储户按其要求,将资金直接转入孟某芝个人账户,而非银行对公账户。直到2023年骗局败露,储户们才发现,所谓的“高息存款”从未进入银行系统,钱款早已被孟某芝用于民间借贷、偿还欠款和日常挥霍。
一审法院判决储户败诉的核心依据,集中在两个关键点上。其一,法院认定孟某芝的行为属于个人诈骗犯罪,而非职务行为。判决书中明确提到,孟某芝的操作未通过银行正规业务流程,资金也未进入银行账户,且银行并未授权其开展“内部高息储蓄”业务,其行为本质是利用银行员工身份实施的个人犯罪,后果不应由银行承担。其二,法院认为储户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作为理性成年人,储户轻信“高息”诱惑,未核实业务真实性,也未确认资金是否转入银行正规账户,甚至接受孟某芝个人出具的收条而非银行凭证,这些行为违背了基本的风险审慎义务,是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
然而,这个判决结果却在法律界和网友中引发激烈争论。不少网友质疑:“员工在银行网点、工作时间作案,银行难道没有监管责任?”知乎平台上,有法律从业者指出,类似案件中,银行若存在“监管失职”,比如未发现员工长期在营业场所诈骗、未预警大额资金转入员工个人账户,通常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就像此前工行云梦支行员工非法集资8年未被发现、建行莆田支行员工违规操作客户手机银行等案例,法院都判决银行因内控漏洞承担40%至90%的赔偿责任。
更让储户们难以接受的是,后续调查显示,孟某芝早在2021年就因违规被要求离职待岗,却仍能身着工装在网点接触客户、办理业务近两年——这一细节被网友视为银行“管理形同虚设”的铁证。有网友类比:“如果腾讯员工在官网挂假充值入口骗钱,腾讯能免责吗?”在他们看来,银行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财产安全,员工利用职务身份和网点资源作案,银行的监管漏洞与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目前,11位储户已提起上诉,2026年1月5日二审已开庭,但判决结果尚未公布。这场案件的走向,不仅关乎220万元血汗钱的归属,更将成为同类案件的“风向标”——它将重新界定银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也将提醒所有储户:面对“高息”诱惑务必保持警惕,办理业务时务必确认资金转入银行对公账户、索要正规凭证,切勿将密码或证件交由他人保管。
你认为这起案件中银行该担责吗?如果是你遇到“内部高息储蓄”的诱惑,会如何核实真伪?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也别忘了转发给身边的人,一起提高存款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