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海岸大华紫悦府热度较高,因为小编发了一篇:顶风作案!青岛西海岸惊现“楼高高”,谁给的胆子?。后来大华自证:大华紫悦府规划全部合格,都是经过层层审批,一点问题没有,所谓的增高并不是真实情况;而另一方面,业主提供的证据证明,大华“楼高高”确实增高好几米,影响了自身业主的采光,还影响了邻居。


大华紫樾府小区位于西海岸烟台路,其项目用地即孟家滩3121地块。项目具体位置是西海岸中央活力区双珠路南、烟台路东。
据有关居民称,高层住宅规划公示高度是79.35米,而目前建成高度是82.16-82.19米,已经超过规划公示高度。

另外,据海棠湾四期业主业主反映,大华紫樾府小区共有4栋高层住宅楼,最北侧的14号楼,规划公示许可的建筑高度为79.35米,但实际竣工高度却达到约82.16米屋顶女儿墙造型,高度更是达83.15米。

据业主方面核算,因大华紫樾府建筑高度增加,该楼盘与海棠湾四期之间的实际楼间距较规划标准缩减了近3.6米,相当于原有空间的22%被“吞噬”。现场测量显示,两栋楼之间的最短距离已不足21米,明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与日照间距要求。受此影响,海棠湾四期部分住户在大寒日的日照时间未能达到法定最低2小时的标准,相邻住宅的采光权受到实质性损害。
更引发业主不满的是,大华紫樾府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规划变更未公开通报的情况。业主披露的官方文件表明,2024年1月24日,规划主管部门与开发商青岛华琅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变更协议》,将项目容积率从2.42提升至2.429,地上总建筑面积随之增加349.4平方米。依据《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面积累计增加超过300平方米时,必须依法进行规划变更公示并组织听证程序。然而业主指出,此次容积率上调并未进行任何公示或民意征询,属“暗度陈仓”。
业主们对此严正质疑:是谁在剥夺青岛市民的阳光权?又究竟是谁在给违规审批“开绿灯”?
目前事件陷入僵局:业主方坚称采光受损,而开发商则否认存在违规。究竟谁在陈述事实?在证据与法规面前,真相终将水落石出,我们保持关注。



面对这样的情况,业主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维权路径,但各自有其侧重点和现实考量:
追究行政责任,质疑规划变更合法性这是本案目前的核心焦点。根据《城乡规划法》,修改建筑高度、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内容,必须依法进行听证、论证和公示-1。开发商在容积率调整和建筑高度增加均超出法定阈值的情况下未履行公开程序,业主有理由要求撤销违规的规划变更,并追究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失职行为。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采光权受损赔偿根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新建建筑不得使相邻住宅的日照时数低于法定标准。如果权威日照分析能证实海棠湾四期日照不足,业主有权就采光权受侵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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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可行性:从法律和实践角度看,在高层建筑已竣工的情况下,通过拆除违法加建部分来恢复原状的可能性较小。更常见的解决方案是经济补偿。如果日照确认不达标,业主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具体的赔偿额度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和司法程序来确定。
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除了诉讼,业主还可以继续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进行实名投诉和举报,要求行政部门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