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媒体“灌南百姓网”在公众号上
自媒体“灌南百姓网”在公众号上发文自称“第一”,7月19号接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的罚单通知,因公众号号文违法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并罚款20万元人民币。《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这一条规,要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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