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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铁饭碗!胖东来推出四年学员制网友吵翻:是学校还是裁员套路

被无数人奉为职场天花板的胖东来,突然抛出重磅用工新规。今后新入职员工统一按学员身份,劳动合同四年一签,到期不再续签。消息一出全网吵翻。有人盛赞,这是企业办学,为社会输送成熟人才;也有人提出质疑,这是不是换一种方式规避长期用工责任,属于变相裁员?今天咱们好好聊聊这件事。

提起胖东来,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国内零售业的良心企业。高薪资、高额年终奖、超长假期、贴心福利,把员工放在第一位,多年来被网友称作“打工者的理想公司”。此前胖东来披露的数据显示,2026上半年集团员工流失率仅0.5%,管理层几乎无人离职,这样低的流失率,在整个零售行业几乎找不到第二家。
可就在最近,创始人于东来发布新的招工准则,一下子打破大家对胖东来用工模式的固有认知。今后所有新招聘的员工,定位是学员性质,劳动合同固定四年,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企业的目标,是在四年时间里,教会员工专业技能,培养独立人格和健康的生活理念,四年期满之后,员工走向社会。只有极少数专业能力突出的人,可以留在企业,成为培训师傅,带后续新一批学员。

消息刚传开,评论区直接分成两大阵营,观点完全对立。
支持这一模式的网友觉得,这根本不是裁员,而是胖东来想做成一所商业学校。很多行业人才,在小地方很难获得系统培训。进入胖东来这四年,员工拿着行业上游的薪资,享受全套福利,系统学习零售运营、服务管理。四年期满,拿到胖东来认证的结业证书,履历含金量很高,跳槽到其他商超、零售企业非常吃香。相当于企业出钱,免费培养人才,把人送向更大的市场,格局很大。
于东来也提到,考核合格的学员会发放证书,合格名单会放在官网可查询。这份认证,就是员工未来求职的敲门砖。对于年轻人来说,四年是一段高质量学习成长的经历,就算之后离开,能力和眼界都得到提升。
但另一边,不少网友提出自己的疑问:这不就是变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个思路精简用工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再次签约员工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而四年合同只签一次、到期不续,直接跳过二次签约,从根源上避开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条款。四年到期,企业不用找理由裁员,直接终止合同,只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四年就是四个月薪资补偿。
很多打工人心里会犯嘀咕。四年时间,刚好是一个人职业黄金期。员工在岗位积累经验,刚稳定下来,合同就到期,必须离开。对于想要稳定工作、长期定居、规划买房育儿的人来说,四年一到期就要重新找工作,职业安全感大打折扣。哪怕待遇再好,也很难把这里当成可以干一辈子的归宿。

两种观点吵得火热,我们不妨客观拆解这个新模式,看看背后的底层逻辑。
首先,这个用工模式在法律层面是合规的。法律允许企业和员工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年期限本身没有问题,合同到期不续签,企业依法给补偿金,符合法律要求。老员工的原有合同保持不变,新规只针对以后新招进来的人,不是裁掉现有在岗员工。
其次,要分清理念和现实的差距。胖东来一直想打造“学校式企业”,企业不只是卖商品,也传递生活理念。按照这套设想,员工来这里不是谋求一辈子的铁饭碗,而是来学习提升,四年结业之后奔赴下一段旅程。这个想法很理想化,但落到普通人身上,大家求职首要诉求是稳定。绝大多数打工人找工作,追求长期保障,而不是四年一期的短期学习项目。
这就带来一个很现实的矛盾:企业想要做人才孵化器,求职者想要长期稳定岗位。未来在招聘的时候,这个规则会自动筛选求职者。愿意接受四年期限、想学习技能的年轻人会来应聘;追求长期稳定、希望在一家企业干十几年的求职者,大概率会直接放弃投递简历。
同时,这种模式也存在不少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第一,员工归属感问题。大家都清楚四年之后必须离开,很难建立长期归属感。员工会不会只把这份工作当成短期跳板,缺少深耕岗位的动力?长期来看,会不会影响门店服务质量?
第二,人才留存的矛盾。四年培养出优秀人才,到期就要送走,企业需要持续不断招聘新人、投入培训,培训成本会持续走高。

第三,社会层面的讨论。如果越来越多企业效仿这种模式,只签单次中长期合同,到期终止,会不会让全社会的职场稳定性下降?
这件事带给我们几点反思。
第一,没有完美的用工制度,企业理念和员工诉求,很难完全统一。胖东来过去靠高福利赢得口碑,如今推出四年合同制,也是它在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一次全新尝试。它的初衷或许是育人,但站在打工人角度,职业稳定、长期保障,同样是刚需。

第二,区分理想愿景和普通人的职场需求。企业想做人才培养基地,是一种格局。但对于普通人而言,一份工作承载养家、房贷、养老等现实压力。大家选择一份工作,不只是学技术,更需要安全感。
第三,不管用工模式怎么调整,底线不能丢。只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社保缴纳,这些法定权益必须落实到位。企业不能借着“学员培养”的名义,降低薪资待遇,压缩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求职者求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应聘之前,充分了解合同期限、到期不续签的约定,提前做好职业规划。不要等到临近合同到期,才意识到自己四年之后必须重新择业。

胖东来这次的改革,注定是一场充满争议的尝试。它到底是人才培养的创新,还是规避长期用工的手段,短时间很难下定论,最终要看落地之后,员工真实的工作感受,以及后续的执行细节。
你怎么看待胖东来四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新规?如果你找工作,愿意接受这种四年期满必须离职的岗位吗?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