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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新宾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上好新“法治必修课”

为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检察办案组

为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近日,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检察办案组”走进新宾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以“法治护航,青春不‘欺’”为主题,为1232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且实用的法治“必修课”。

课前,检察官精心备课,聚焦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学生们量身定制了专属“法治课”。重点解读未成年人法律责任与校园欺凌治理的最新规定,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观念,明确行为边界,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课堂上,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话语,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详细阐述了新法在未成年人法律责任年龄和处罚措施上的调整。课程指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非纵容。新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讲到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时,检察官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欺凌不是“闹着玩”,而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检察官提醒,新法已首次将“学生欺凌”明确纳入规制范围,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仅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还可能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同时,检察官也传授了面对欺凌时的正确应对方法,鼓励同学们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抵制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年龄不是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法律对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也绝不会姑息。”检察官强调。

现场气氛热烈,学生踊跃发言,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让“知法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悄然植根于学生心中。下一步,新宾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通过专题案例宣讲、模拟法庭等多样化形式,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