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2020年,贵州日报曾报道过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山东一位男子因与女友吵架,自断食指。经当地某医院治疗后,共欠医院治疗费用4万余元。然而,该男子坚持不缴费,且住院两月余拒绝出院。他表示:自己没钱交治疗费,在医院“管吃管住”,并称“早知道花那么多钱,我就不治了!”。
至于欠医院的治疗费和住院费,该男子表示:希望可以分期还款,每个月还医院50元。
最近,有一个类似事件在某社交平台引起关注。常州市一三甲医院骨科关节外科主任王禹基在他的号上连续置顶三条“关于患者手术不出钱的澄清说明”,讲述了一场“患者治疗成功,家属让医生掏钱”的荒唐事件。
起因是王主任给一位老年患者进行了全髋置换术后假体松动的翻修手术,治疗后患者痊愈出院。按照集采政策,该类假体属于临时采购项目,完整流程需一个多月,而患者住院周期仅三周,为尽快减轻患者痛苦、不延误治疗,医生在流程未完全办结的情况下先行手术,假体费用暂未入账。
让他想不到的是,患者顺利出院后,却拒绝结清4万余元假体费用,甚至以向12345投诉相威胁,直言要让医生为这笔费用买单。

图源:王禹基医生抖音视频截图
两起事件,类似的情节,类似的欠费额度,一样的无奈与啼笑皆非。
一边是政策流程必须遵守,一边是患者病痛亟待缓解,医生陷入两难。更让人心酸的是,医院通行规则是患者欠费、医生兜底,收不回的费用会直接从科室绩效、医生奖金中扣除。为追回合理费用、避免科室与个人蒙受损失,这位深耕临床多年的医生,最终选择向患者道歉,以沟通化解矛盾,才让患者结清了拖欠的费用。

图源:王禹基医生抖音视频截图
手术台上全力以赴,手术台下低声下气。在患者欠费与自身职业尊严的双重压力下,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职业使命受到影响,其职业尊严也因少数患者的不合理行为受到损害。

图源:王禹基医生抖音视频截图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一年“三无”病人欠费约30亿—40亿元。据上海某知名三甲医院对2019年至2021年间医疗欠费情况的统计分析,恶意拒付在医疗欠费中的占比已从48.16%上升至70.49%,成为医疗欠费的首要成因。这一数据揭示了一个趋势:医疗欠费正在从传统的“无力支付”向“故意拖欠”转变,从被动型欠费向主动型逃费演变。
在如今取消住院押金、推进信用就医的政策趋势下,如何构建既能保障患者权益、又能维护医疗机构可持续运营的风险分担机制?
“先诊疗后付费”试点探索“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试点探索,历经十余年逐步从局部试点走向规模化推广。该政策的初衷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缓解看病就医的资金压力。近年来,已有多地试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
从实践效果看,这一模式确实提升了就医效率,北京石景山区2019年试点数据显示,信用就医可缩短患者60%的院内就医时间;江苏省连云港市2022年至2024年8月推行“先医后付”以来,累计使用量达265.19万人次,涉及金额9.02亿元;山东省滨州市截至2024年7月,104家公立医院取消住院押金后,受益患者21.75万人次,累计减免住院押金3.31亿元。
新华社2024年11月报道显示,“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推广过程中,逃费问题仍是医院的主要顾虑。据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刘鑫介绍,2024年前10个月,北京某三甲医院患者欠费金额达340万元。
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在于其不可逆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一旦服务提供,无法像普通商品那样退回;而患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必须先行信任医疗机构。传统“先付费后诊疗”模式通过预付费机制解决了信任问题,但增加了患者的资金占用成本;“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虽然降低了患者的资金门槛,却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了医疗机构。
“先诊疗后付费”已成定局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预交金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该文件明确规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低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图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这一政策在减轻患者垫资压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医院的信用风险敞口。据行业反馈,按政策要求取消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后,多地医院反映患者逃费欠费问题加剧。有报道称某县级医院年欠费超百万,医生绩效被迫扣减。这种风险转嫁模式若持续,将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执业积极性。
这种风险转移在信用体系不健全的环境下,易诱发道德风险。部分患者将“先诊疗后付费”理解为“免费医疗”或“可选项医疗”,认为欠费也不过是“民事纠纷”,不会承担实质性后果。王禹基主任遭遇的患者,在术后康复良好、医生多次催缴的情况下,不仅拒付费用,还威胁要向“12345”平台投诉,这种以投诉为手段的逆向博弈,是道德风险失控的表现。
医生成为欠费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医疗欠费风险的分配机制,反映出医疗体制中权责不对等的矛盾。在本案例中,欠费的直接原因是集采政策下的“临采项目”流程与时滞,全髋翻修假体临时采购流程手续较长,假体费用未能及时入账。医生出于为患者减轻痛苦的考虑,在护士长熟人关系的担保下先行手术,最终陷入“既被欠费又被投诉”的困境。
医疗救治具有时效性,特别是急危重症和择期手术中的复杂病例,等待完整流程可能导致病情恶化。医生在“按流程办事”与“救死扶伤”之间的两难选择,反映了医疗管理制度对临床实际复杂性的适应不足。当医生选择后者时,实际上是以个人职业风险换取患者的救治机会,这种选择在缺乏制度保护的情况下,易成为被利用的漏洞。
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医疗机构与患者,而非医生个人与患者。然而,现实中许多医院将欠费追缴责任下放至科室,甚至规定“若找不到患者补缴费用,则从医生绩效中扣除”。这种做法混淆了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若找不到逃费患者,欠费将从其绩效中扣除”,这种连带式追责,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更严重挫伤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与情理双底线:欠费不付,绝不能“不了了之”患者欠费产生的损失,不应由履行诊疗职责的医生承担,让无辜的医生为患者的失信行为买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背医疗行业的公平原则。

图源:CMT
从法律视角审视,医疗欠费的性质清晰明确。患者办理就诊手续、接受诊疗服务,即与医疗机构形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履行诊疗义务后享有合法收费权,患者接受治疗则负有按时足额付费的法定义务。以疗效争议或费用质疑为由拒付,并不构成合法抗辩理由。
在追责机制方面,医疗机构拥有多元化的追偿路径。协商催缴无果后,医院可依法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司法实践普遍支持医院诉求;若患者拒不履行判决,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临限制高消费、信贷受限等联合惩戒,部分地区已将医疗欠费与医保待遇挂钩。这些制度设计旨在形成“失信有代价”的约束环境。
需要厘清的是,法律约束与医疗救助并行不悖。国家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急危重症、身份不明、无力支付的患者提供兜底保障,体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而真正经济困难者,亦可通过申请救助、分期缴费等渠道解决问题。制度区分“无力支付”与“恶意逃费”两类情形,既保障基本医疗可及性,也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与契约精神。
结语“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推行,体现了医疗服务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转变,其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医生坚守救死扶伤初心,同时依规行医,不为人情打破流程,降低自身风险;患者尊重医疗价值,明白就医不是“买卖议价”,付费是基本契约,有争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拿欠费要挟、不消耗医疗资源。医患关系的良性互动,最终依托于契约精神的共同恪守与制度规则的持续完善。权利边界清晰、责任分担合理,才能实现医疗服务效率与公平的双重目标。

图源:CMT
参考文献
[1]SANTOS T, LINDROOTH R C, YOUNG G J, et al. Financial assistance policy, hospital charity care, and medical debt in collections[J]. JAMA Netw Open, 2026; 9(1): e2555698. DOI:10.1001/jamanetworkopen.2025.55698.
[2]https://www.nhc.gov.cn/caiwusi/c100043/202503/6e557f14642445099064cf61ef1645ca.shtml
[3]https://finance.sina.cn/chanjing/gdxw/2014-09-26/detail-iawrnsfu2199724.d.html?from=wap
[4]https://news.qq.com/rain/a/20240713A00JWL00
[5]https://www.news.cn/fortune/20241126/75c2b1466d7948fdb95b98c900f8ba60/c.html
来源:医学论坛网
编辑:薄荷
审核: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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