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父母要彩礼,到女的主动要彩礼,是进步还是退步



彩礼,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自古有之,但以前确实是因为穷,所谓彩礼实际就是卖闺女的费用,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死活与娘家无关,这是之前的现实。
其实,解放以后,就如同四害一样,原本消灭了彩礼这种问题,比如上一代,很多人结婚就送一本书,一块肥皂,都很幸福,可如今突然之间,又出来了这个问题,死灰复燃。
当然,现在和以前也是完全不一样,以前彩礼实际就是父母卖闺女的费用,是父母要的,可现在父母一般也不缺这个钱了,是不少女的自己主动来要。
有的女的就说,她有个闺蜜,结过三次婚,有过八个孩子,近期再次结婚时,彩礼给了八百万,还给了两套房子一套车,而她自己的条件要更好,才结过一次婚,生过一个孩子,彩礼怎么也不能少于这个数吧。
还有的女的说,反正现在是僧多粥少,不差男,要结婚可以,但是必须把所有的财产全部过户到她的名下,同时后面所有收入全部交给她,同时还要买一份保险,受益人是她,在必要的时候要及时配合让保险生效,至于掉河还是掉江自己选,同时,对孩子要坚决禁止做亲子鉴定,一旦做了,无论结果如何,男的都要净身出户。同意就结,不同意不勉强,看自己的想法,目前为止,之前问过几个人,都不太同意,这无所谓,反正咱不差男。
这个问题确实是个问题,诈骗的兴趣,所谓彩礼的兴起,都意味着进步是曲折的,道路是曲折的。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