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时乡土社会中,一桩桩婚事多成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婚礼要办得体面、合乎规矩,需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且得有媒妁从中牵线说合。
所谓媒妁,就是媒人。传统媒人多为女性,他们凭借语言艺术,在男女两家之间穿梭、游走,既要准确传递实时、有效的信息,更需巧妙弥合两家之间的分歧,最终方能促成良缘。
以我们南汇农村为例,旧时,提到做媒人,人们总会在玩笑间说到十八只蹄髈。
比方说,某位十里八乡口碑好的媒人阿芳,被邀去说媒。人们常爱打趣她:“阿芳,侬帮伲起做媒人,做成功之后,请侬吃十八只蹄髈。”
在诸如此类的聊天语境中,人们口中的“十八只蹄髈”,在我们南汇地区,并非指真的给媒人十八只蹄髈,而是一种谢媒的隆重且有趣的说辞。
其大抵是指从说媒到新人喜结连理,媒人常常要在两家之间多次奔走沟通;为表感谢,每次媒人来家,主家往往会设宴款待她。
现如今,虽然青年人大多追求婚姻自由,媒人已不再是婚配的必需角色,但在结识异性的过程中,经由中间人依旧是部分人的重要途径。为答谢介绍人,被撮合的青年男女往往会宴请款待她。
简言之,十八只蹄髈,并非实指,它是流行于上海民间,与婚配、媒人相关的一种旧俗,时至今日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补记:
文中所述婚恋旧俗,主要参考自身边五六十年代长辈讲述的亲身经历。据他们回忆,老早男女婚前交往机会很少,见面往往需由媒人引领男方登门,在女方家中作短暂会面。
当然,那时已有少数青年男女开始追求恋爱自由,私下互定终身,但最终也需请媒人或中间人作见证,方可完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