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选举还没到,美国围绕谁能投票的争吵先升温了。特朗普政府集中追查非公民投票,约60人被起诉,其中有人持绿卡生活多年,却说自己压根不知道没资格投票。在我看来,这场争议最扎眼的,是执法和选举宣传越来越难分开。
约六十人被起诉,被告却不是同一种人
10月15日,路透社报道,美国司法部起诉加州,请求法院在核实身份前,阻止计算两万多名被联邦政府指为“可能非公民”的选民所寄回的选票。加州方面质疑名单依据,争议已从追查个案扩大到选票处理。
回看10月12日《华尔街日报》的采访,联邦执法记者赛迪·格尔本介绍,过去数月司法部已对约60名涉嫌非公民投票者提起诉讼。这些被告从20岁出头到70多岁,来自28个国家,背景差异很大。
他们面临的指控主要分两类:一类涉及非公民参与投票,另一类涉及为了取得选票而虚报美国公民身份。后一类属于更严重的指控,报道提到,一旦相关重罪成立,最高可能面临五年监禁。
这些都是指控,具体责任要由案件证据和审理结果决定。但可以看到,特朗普政府确实在加大追查力度。对一直把选举舞弊挂在嘴边的特朗普来说,这也方便他向支持者展示,自己正在兑现承诺。
我认为,依法调查违法投票本身没有问题。选举既然有资格要求,就应该执行。问题是,查出个案与证明选举存在大范围舞弊,是两种不同结论,宣传时不能把前者直接放大成后者。
记者梳理登记资料并采访当事人后发现,被告涉及民主党、共和党和无党派背景,有人投过特朗普,也有人投过拜登。换句话说,这批案件并不能简单归结为某个党派的人在替自己阵营增加选票。
在我看来,这个细节很关键。把非法投票讲成对手阵营的问题,政治动员当然方便;可被追查的人里也有支持特朗普的人,事情就没有那么整齐,得回到每个人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做。
司法部官员称,加大追诉是为了增强公众对选举程序的信任。批评者则担心,高调宣传这些案件会让人不敢投票。双方争执的焦点,已经不只是违法者该不该处罚,还有政府怎样介绍这些案件。
绿卡拿了几十年,为什么还是踩进坑?
其中一个案例,是一名生活在得州的69岁印度裔老人。他在美国合法居住多年,英语理解能力较差。按他的说法,麻烦始于一次更换驾照:办理手续时,他在一张自己没有看懂的表格上勾了选项。
这个选项实际上涉及选民登记。几周后,老人收到选民登记卡,以为这代表自己已经具备投票资格。到了2024年大选,他去经常前往的当地图书馆投下选票,后来因此卷入刑事案件。
我认为,这个经过最值得追问的,是错误为什么一路走到了投票环节。一个人不理解表格,不能自动免除所有责任;但从登记到寄卡,如果都没把资格问题讲清楚,管理流程同样有值得检查的地方。
绿卡意味着永久居留身份,并不等于取得美国国籍,也不自动带来美国联邦选举的投票资格。可对一个英语不好、又在当地生活几十年的人来说,收到官方登记卡,确实容易产生已经通过审核的理解。
在我看来,规则越重要,相关部门就越应该把门槛说清楚。不能登记时让人糊里糊涂地走完程序,出事后才把最严厉的后果摆出来。处罚和防止错误发生,都应该属于维护选举秩序的一部分。
但报道也讲到另一类情况。一名14岁时从墨西哥赴美的受访者,使用购买的身份长期生活,并承认自己曾多次刻意借助虚假身份投票。这与误解登记资格,显然是不同的事实经过。
我认为,这也是为什么个案不能混着处理。是否知情、有没有主动造假、行为持续多久,都关系到责任判断。把所有人描述成误投,不合适;把所有人都当成精心策划的舞弊者,也省略了重要区别。
对普通旁观者来说,看到几十人被起诉,很容易先产生情绪。但认真分辨这些细节才会发现,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有的是故意违法,有的是资格核验和信息告知不充分,办法也不能只有一种。
如果一次调查只留下更响的口号,却没有修补登记和核验中的漏洞,同类误会就也仍有可能再次发生。
离投票越近,执法越要经得起追问
这批案件受到格外关注,还因为11月3日的中期选举即将到来。《华尔街日报》的采访指出,现有案件呈现出孤立个案的特点,没有显示出协同组织、试图共同改变选举结果的行为。
我认为,对这一点应该保持清醒。一个违法行为值得调查,不等于能够代表整个投票体系。要讨论问题有多大,既要看查出了多少,也要看案件性质和实际范围,不能只靠发布会上的声量判断。
这也关系到正常选民的感受。如果政府反复强调选举可能被操纵,却没有把证据对应的范围交代清楚,一些人可能不再相信自己的选票有意义。原本宣称要提高信任,最后却可能制造更多怀疑。
我更担心的是,合法选民也被不确定感困住。有移民背景的美国公民,或者不熟悉登记程序的人,可能因为担忧惹上麻烦而退缩。这样的影响是否出现、范围多大,都值得选举管理部门认真观察。
当然,不能因此要求司法机关对违法线索不闻不问。在我看来,更合理的做法是把调查依据、核验办法和救济渠道讲清楚,既处理违法行为,也让有资格的人知道,正常行使权利不会被随意怀疑。
尤其是涉及身份信息时,更不能把过去的记录直接当成现在的结论。人的身份可能发生变化,名单也可能需要更新。我认为,先准确核实,再决定怎样处理,才能避免把管理错误变成新的个人损失。
选举结果会改变权力分配,执法又掌握着强制手段,两者靠得越近,程序就越需要透明。政府不能要求公众仅凭一句保证就相信公正,反对者同样不能只因调查发生在选举前,就断言每个案件都有政治目的。
在我看来,查非法投票,最有说服力的成绩应该是错误更少、程序更清楚、合法选民更安心。约60人的案件能证明什么,就说到什么程度。拿个案制造全局恐慌,或许能换来关注,却未必能换来对选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