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年讨公道未果!14岁扑火少年颅骨被砸
——伪造卷宗+疫情拦路,复核遭拒谁来主持正义?
一句“响应上级部门号召”,让14岁少年直面烈火;一块滚落巨石,让他颅骨受损、半生漂泊;一份涉嫌伪造的卷宗,让他追讨公道之路步履维艰;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关键证据难以及时呈现。从1973到2025,53年时光流转,当年的扑火少年王志成(原名王义连)现年近七旬,可他为见义勇为受伤讨说法的诉求,却在“身份不符”“复核超期”的回复中迟迟无果。这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公道追寻,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与坚守?
一、烈火惊魂:14岁应召救火,颅骨受损却断治疗费
1973年5月12日,小兴安岭林区宝泉山火肆虐,火势凶猛到当地成年人力战前线仍难控制。接到上级部门紧急调令,晨明第四中学选派40名团干部支援救火,时年14岁的王义连(现名王志成,身份证号前6位为372501)挺身而出。可谁也没想到,登山扑火途中,一块滚落的巨石猛然砸中他的头部,鲜血浸透衣衫,伤势危急。
被紧急送往晨明卫生院后,经医生紧急包扎缝合,王志成勉强保住性命,但颅骨损伤的后遗症从此如影随形。更让人心寒的是,当组织负责人得知他仅是未成年人后,当即停止了治疗费的支付。为筹措后续治疗费用,家人四处举债近万元,无力偿还只能贷款,此后多年全家都在债务泥潭中苦苦挣扎。这场救火经历,不仅给王志成留下了终身旧伤,更彻底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
二、卷宗迷局:真实档案被藏,伪造卷宗成"处理依据"
追讨公道之路刚起步,就陷入了诡异的"卷宗罗生门"。1973年下半年,王志成的父亲向南岔区信访单位反映情况,时任信访单位负责人赵某祥查看后,明确建议由负责救火事宜的防火指挥部调查处理,认为原单位更清楚事件来龙去脉。但分管的刘副区长却作出"此事不能交给原单位办,由信访单位重新查处"的批示,这一决定直接催生了两份截然不同的卷宗。
王志成指控,其中一份是记录真实受伤与救援情况的防火指挥部原始卷宗,却被相关部门刻意隐匿;另一份则是为"逃避责任、大事化小"而专门伪造的信访办卷宗。更关键的是,后续南岔县、伊春市相关部门的多次处理意见,均以这份涉嫌伪造的卷宗为核心依据,背离了事实真相。他手中留存的信访单位长请示记录与领导批示原件,也成为了这一程序疑点的有力佐证。
三、半生漂泊:旧伤缠身无生路,聊城扎根仍追公道
1978年,因头部外伤后遗症影响,王志成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稳定生活来源,不得不离开黑龙江南岔,回到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投靠爷爷奶奶,这一待就是47年。聊城市公安单位出具的户籍材料清晰佐证了他的经历:依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因王志成在聊城连续生活二十余年,早已落实当地户口,其常住人口登记卡明确记载住址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他保留的老照片里,既有出事时在南岔使用"王义连"姓名的户口本原件,也有聊城公安为其办理的本地户口凭证,完整呈现了身份变迁轨迹。多年来,旧伤始终困扰着他,2018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的门诊处方显示,他被诊断为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双侧脑梗塞、高氨血症等病症,王志成坚信这些都与1973年的头部旧伤直接相关。即便生活困顿到需要依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度日,他也从未放弃为当年的遭遇讨一个说法。
四、多重阻碍:疫情拦证+复核遭拒,53年坚守盼曙光
受头部外伤后遗症影响,王志成思维反应较慢,搜集证据耗费了比常人更多的时间。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他在2020年前后终于整理完成了足以推翻原处理意见的完整证据链,包括1983年李某太出具的证人证言(证明个人治疗费用未报销)、多名当年知情者的佐证材料等。可天不遂人愿,彼时正值疫情最严重时期,他的居住地山东聊城与河北疫区仅一河之隔,防疫措施异常严厉,导致关键证据无法及时调取、投递。

(王志成提供)
2019年11月4日,王志成正式向南岔县相关部门提出信访诉求,要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赔偿,索赔四十六年误工费230万元、护理费与交通费300万元、精神损失费与交通费192万元、1973年治疗费100万元,合计约822万元。2020年11月3日,南岔县相关单位出具《关于王志成信访诉求事项的处理意见书》,以"身份信息不符"(档案中王义连身份证号前6位为230703,与王志成不符)为由驳回诉求,且该意见书的送达记录存在送达人信息模糊、时间填写错误、未实际签收等诸多瑕疵。




(处理意见书,王志成提供)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