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查找资料的时候,看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网站上有一个“以旧换新”窗口,里面有收购主体的公告信息、新房发布,也有换购主体的换购报名、进度查询,以及新房超市等内容。
还有“各地市申请入口将分批次开放,已开放地市:宣城市”信息显示。近年很多城市都有开展住宅以旧换新,宣城应该是做的比较好的一列。

于是查询了一下相关资料,2025年12月17日,安徽省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暨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现场会在宣城市召开。
根据官方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15日,宣城市属国企累计收购旧房522套,销售新房450套。
这个量乍一看并不多,但考虑到宣城的体量,还是非常可观的,已经占到同期市区新建商品房销量的12%,对新房市场拉动效果明显。

至于宣城的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具体内容,网上查到的官方资料不多,搜到最近的是宣城住建局2024年7月18日发布的《宣城推行商品房“以旧换新”3.0模式》,其中提到:
不同于组织中介经纪机构“帮卖”的商品房“以旧换新”1.0模式,以及限制旧房价款抵扣新房价款比例等形式的2.0模式,商品房“以旧换新”3.0模式,是充分尊重市民换购意愿,通过市场化方式由企业与市民平等互惠交易,旧房款可以根据意愿全部或者部分作为新房购房款,旧房置换总价款不高于新房总价款情况下,不设房款抵扣比例限制。
宣城市由市属国企按照旧房评估价款的88%进行回购,换购新房在享受既有的各项购房政策同时,国有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套优惠。旧房价款抵扣新房价款不设比例限制,市民可以实现“多换一”和“不掏钱”换购,换购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现行规定各自承担。
PS:具体执行以最新政策为准,仅供参考。

对于住房的以旧换新,班长之前文章介绍过,以旧换新一般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指定收购主体或企业自主收购的“以旧换新”,由房企直接收购购房者的二手房,完成二手房、新房的置换。
另一种是购房者先锁定新房,由房企或中介机构协助业主出售,待旧房卖出后,个人补足新房和旧房之间的差价,完成“以旧换新”的住房置换。
这两种模式,显然第一种“收购式”更具可行性,宣城正是采用这种收购模式,并在细节上做了优化,比如业主旧房卖了100万,准备买150万的新房,可以选择用旧房款抵扣15%首付,剩余兑换现金,更加灵活。
至于“按照旧房评估价款的88%进行回购”这条,是否划算要结合评估价、成交价、补助等综合看,不好单纯从88%评价,但从结果看,能有这么多以旧换新成交案例,说明价格是具备合理性和吸引力的。

总体上看,在“以旧换新”政策前期,还有一些“帮卖”商品房的模式,但在经过市场检测后,各地现在基本都是以“收购式”为主,且部分城市异常火爆。
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宁波市,25年9月,宁波城建投资集团下属城投置业启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期定量收购旧房500套。
根据宁波住建发布的信息显示,“以旧换新”启动后七个报名登记日,市六区报名旧房合计达到了3175户。
为此,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公证摇号方式,对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期活动通过属地部门联审的3086户旧房确定资格顺序。目前,首批500套旧房也已全部完成过户。

可见,只要收购旧房范围、价格合理,新房选择空间大、有优质楼盘,市场是有这个需求,也是能吸引置换购房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