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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特岗坚守,四年维权难圆梦:特岗退休困境

一、单位改制与岗位连续性:二十余年特殊岗位的工作经历1989年6月,吴某部队退伍经原丰都县工业局分配,进入原丰都县氮肥厂

一、单位改制与岗位连续性:二十余年特殊岗位的工作经历

1989年6月,吴某部队退伍经原丰都县工业局分配,进入原丰都县氮肥厂工作,开始了其长期的特殊岗位工作经历。根据原烧碱厂厂长出具的情况说明,吴某入职后先在合成车间合成岗位任操作工,1991年底转入烧碱二车间从事氯化岗位生产操作,这两个岗位均属有毒有害范畴,其实际从业年限已超过8年,该情况得到原单位负责人书面确认。

1994年6月,依据《丰都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县氮肥厂划分为三个企业独立核算经营的通知》,将原丰都县氮肥厂的三个生产车间被划分为氮肥厂、化工厂(烧碱车间)、农药厂(农药车间)三个独立法人企业,原烧碱车间整体改制为化工厂,职工按“原车间留任”原则分配,吴某因此成为化工厂职工。丰都县相关委员会2022年出具的《关于原化工厂职工吴某、甘某等同志从事工作情况的说明函》证实,1994年6月至2001年间,化工厂因多种原因停产,仅留存部分管理人员和维修工人负责设备修缮维护及生产,继续对原生产线生产出来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售卖,吴某便是留守维修人员之一,直至98年初将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处理完毕。随后留守工人就开始只是发生活费,2001年企业因三峡工程蓄水依政策关停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多位原化工厂管理人员及工友的情况说明显示,化工厂停产后,车间内仍留存大量烧碱、液氨等有毒有害产品,设备及管道需持续维护以防泄漏,留守人员的工作环境、性质与改制前保持一致,仍属特殊工作岗位范畴。2000年,丰都县政府相关部门又将三厂合并,这一行政调整进一步说明吴某的工作单位变更系根据当时体制改革安排,其工作岗位和内容始终未变,连续在相应岗位工作的经历具有连续性。

二、档案材料问题:特岗认定中的证据壁垒

2021年,吴某达到特岗退休年龄,向丰都县相关事务中心申请退休时,他们只认定了98年6月至94年6之间的为特殊岗位。94年6月后的经办部门提出了补充材料要求。经办部门以其改制后工资表未明确标注特岗名称为由,请其进一步补充证明材料。

丰都县相关委员会在《关于氮肥厂职工吴某同志从事工作的情况说明》中提及,原氮肥厂因企业改制等原因,职工档案管理存在不完善之处,可能导致部分职工工种记录不清晰,这是需要厘清的历史情况。为说明自身岗位情况,吴某收集了多份材料,包括原烧碱厂厂长的情况说明、原化工厂厂长谭某、办公室主任隆某等人的书面说明、工友证明,以及经信委出具的多份说明函件,这些材料均指向其改制前后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化,长期在特定岗位工作。

据了解,吴某同志的同班组其他工友在相同岗位、工资表内的人,到龄后均已按特岗政策办理退休,其本人同样提供了相同的工资表档案,可问题未得到解决,申请尚未办结。人社部门依据规定,认为需进一步补充能反映改制后岗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档案材料,以完善认定依据。

为配合材料补充要求,吴某曾多前往丰都县档案馆查找,均未找到相关时期的特定业务资料,随后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情况寻求协助。丰都县相关委员会在2025年出具的《关于吴某反映寻找1994年-1998年原丰都县化工厂的相关生产经营资料事项的回复》中说明,经查阅本单位及县档案馆档案,未查找到所提及时间段的具体生产经营业务资料,仅留存有工资表。相关时期的生产经营、业务资料档案缺失,系机构变动或移民搬迁等因素所致,这使得吴某目前无法提供该部分特定材料。

三、四年坚守:合法维权中的无奈与坚持

在申请退休待遇认定初期,吴某同志联系了原单位退休的厂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及工友,收集了多份书面证明,这些材料详细陈述了其工作经历和岗位性质。原化工厂厂长谭某在相关说明中提到,留守期间的维修工作环境与停产前一样,工友们也在证明中确认吴某长期在相应岗位工作,这些证言均基于相关人员的亲身工作经历。

为完善申请材料,吴某同志也向原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丰都县相关委员会说明了情况。该委员会经过了解,先后出具了多份说明文件,介绍了企业改制的相关背景,并说明了吴某同志的工作经历。这些官方材料已作为申请依据提交,相关审批程序目前仍在进行中。

在此过程中,吴某同志还曾通过信访渠道,请求协助查找相关历史档案资料。经信委在接到转办事项后,于2025年3月至4月期间两次组织查找,最终回复表示未能查找到相关时期的生产经营资料。这一情况导致其暂时无法按经办部门要求提供该部分补充材料,申请流程因此尚未完成。

在过去的几年里,因退休待遇事宜尚未解决,吴某的个人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大部分历史档案材料未能获取,加之其他诉求沟通未能获得有效回应、相关事项推进较为迟缓,导致整个申请过程持续时间较长,也给其带来了较大的精神压力。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吴某同志始终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其退休待遇认定事宜目前仍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四、正义期盼:历史遗留问题的合理解决

吴某退休待遇认定及相关诉求的处理过程,反映出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情况认定的复杂性,也体现了此类事宜在处理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在沟通过程中,他虽已提交主管部门说明等多份材料,但因部分时期档案记录不完整,其申请目前尚未完成办理,需要妥善处理。特岗退休政策执行中,对历史情况的认定通常需综合参考多方面依据。其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可作为认定其工作经历的重要参考。

部分历史档案缺失是特定时期多种原因所致。处理此类个案时,需充分考虑历史背景和客观条件。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类似情况,需依法依规兼顾原则与实际。其作为曾长期在特定岗位工作的职工,其他的同岗工友到年龄的都合理办理了特退,作为同岗工人,同岗同酬,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期待其退休待遇认定问题能基于现有证据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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