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丈夫离婚前将1000多万转给小三一家双双获刑、判重婚罪
天津一女子起诉丈夫离婚时,发现丈夫名下没有钱、没有房产、没有车。连一块钱都没有。
2023年,她提出离婚,开始清点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发现了一个她完全不知道的事实:丈夫陈生在过去十几年里,把1000多万元全部转给了第三者张娟和她的三个孩子。张娟是陈生的“合伙人”,两人育有一子。
2012年,原配发现丈夫出轨。陈生表示不想离婚,想回归家庭。原配选择了谅解。
2010年到2017年,陈生和张娟合伙经营公司,以张娟儿子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用于经营收支。这个孩子当时只有8岁到13岁。
2019年4月,陈生父亲葬礼。张娟以陈生妻子的名义点歌,在众多亲朋好友在场的情况下。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社交平台发布日常和旅游照片。
2023年,陈生向原配提出离婚。原配才发现钱、房产、车全部转移给了第三者。
2024年1月10日,警方对陈生涉嫌重婚罪立案侦查。3月21日取保候审。2025年6月5日被逮捕。
2025年9月30日,一审判决重婚罪。陈生因在行贿罪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张娟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了,第三者那边不只有一个人。是5个人,第三者本人加上3个儿子1个儿媳。这意味着这笔1000多万的转移,不是随手转一笔钱买包买表,而是有组织的、分批次、分账户的资产转移。
你想想这个操作难度。要开多个账户,要做多笔转账,要避开银行的风控预警,要处理房产过户的手续。这不是一时冲动的出轨,这是有预谋的"搬家"。把夫妻共同财产一点点搬走,等原配发现的时候,人已经跑了,家已经空了。
更讽刺的是,丈夫一边在跟妻子办离婚,一边已经被判了重婚罪。也就是说,他在婚姻还没解除的时候,就已经跟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 这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是刑事犯罪。
重婚案判决后,原配以陈生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为由,先后对张娟、张娟的三个儿子、一个儿媳提起五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1200余万元、15万余元、75万余元、114万余元、33万余元。
2026年9月2日,蓟州区法院就其中一起,陈生与张娟非婚生子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案涉银行卡虽然登记在被告——也就是陈生与张娟的非婚生子——名下,但并不当然构成对个人的赠与。经查,案涉大额转账(112万余元)行为发生期间,被告年龄仅8岁至13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管理、支配高达百万的经营类资金的能力,其实际由陈生、张娟控制使用,用于合伙经营收支。目前原告方已上诉。
这也为什么很多原配难维权的原因,追缴难度不小。第三者那5口人各自名下的钱,哪些是丈夫直接转的,哪些是他们自己的收入,要一笔笔查。查清了才能退。查不清的,可能就真的打了水漂。耗时、耗力、耗钱,最后可能只拿到一张判决书。
不过原配做对了一件事:没有选择忍,也没有选择闹,而是选择了法律。查账、取证、起诉、追责,每一步都踩在点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