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一项制度创新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该制度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与行为惩戒的平衡艺术上,取得了显著的立法进展。
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该条文指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同时,法律也审慎地设置了例外条款,即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不在此限。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则负有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法定义务。这一规定,为每年数量庞大的治安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制度层面的救济路径。

准确理解此项制度的边界至关重要。记录封存制度所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且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这涵盖了因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盗窃、诈骗、抢夺、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以及涉及赌博、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而依法受到的行政处罚。其法律性质明确区分于刑事犯罪记录。若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犯罪记录的管理将严格依照刑事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次的封存规则。这一区分清晰地划定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在后果上的本质不同。
立法者在此项制度的设计中,充分体现了平衡与比例原则。封存绝非简单的销毁或删除,而是在严格限定条件下对信息查询与使用的规制。所有历史记录仍将作为执法档案被妥善保存。其根本目的在于,防止一次轻微的、已受处罚的过错,在后续的社会生活中被无限放大,形成不合理的长期负面评价,从而实质性保障公民经过改正后,其劳动权、发展权与人格尊严不受既往轻微瑕疵的过度困扰。另一方面,为捍卫公共利益、国家安全以及特定行业的管理秩序,法律保留了在法定程序和法定事由下的严格查询机制。这在公务员录用、法律明确规定的职业资格许可、以及司法机关办案等关键领域,确保了必要的审查空间。
该制度的设立具有深远的社会与法治意义。长期以来,一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无论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都可能成为个人在求职、深造、社会评价等方面难以逾越的障碍。新制度的确立,是过罚相当原则与惩教结合理念的生动实践。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改正错误、重启生活的制度化通道,有助于减少社会隔阂,促进社会融合与和谐稳定。根据公开数据,全国公安机关每年办理的治安案件数量达数百万件,此举将直接影响广泛的人群,体现了法律的人文温度。



必须明确的是,记录的封存不等于监管的缺位或法律责任的免除。对于例如吸毒等重点人群,法律规定的动态管控措施将继续有效执行。在涉及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特殊领域,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从业禁止或限制规定依然具有强制力。若行为人再次实施违法行为,尤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屡犯,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评价与制裁。
综上所述,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引入,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法治化与精细化的重要标识。它既顺应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时代潮流,又通过缜密的制度设计维护了社会安全的底线。此项制度将于2026年付诸实践,其社会效果的显现,有待于法律的严格执行与全社会的共同理解与维护。作为公民,深入理解立法精神,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方能共同推动法治文明的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