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农民朋友可能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自己家的宅基地、耕地或者林地,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基层部门单方面改变了土地性质。比如说,原本是宅基地,却被基层部门依据卫星拍摄的遥感图斑,擅自改成了林地或者耕地。这种做法让农民朋友们遭受了不小的损失,自己的权益被严重侵害。
其实啊,这种做法是完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土地的用途要是想变更,必须得经过严格的法定审批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农民朋友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农民朋友清楚知道土地性质要变,并且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卫星图斑,它只能当作一个辅助工具来使用,不能完全替代实地核查和合法的审批程序。就好比说,卫星图斑就像是一张照片,它只能从高空拍个大概,但实际情况可能和照片上显示的不一样,所以必须得实地去看一看、查一查。
自然资源部也明确强调过:卫星影像不能作为判定土地类别的唯一依据。在判定土地性质的时候,必须得结合实地核查的情况。比如说,水田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在卫星影像里,有时候看起来可能像水面,但如果实地去看,水田并没有改变,那么这块地还是得按照水田来认定。
基层政府要是仅仅凭借卫星图斑就改变土地的类别,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也违背了国土调查的原则。国土调查得实事求是,不能光看卫星图斑就下结论。
那么,农民朋友们要是遇到了这种情况,自己的土地性质被擅自改变了,该怎么办呢?其实,大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就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让他们重新审查这个决定是否合法;行政诉讼就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这个决定是否有效。
另外,农民朋友们在平时也要多留个心眼。可以主动参与到实地核查的过程中去,看看实地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同时,要保留好自己土地的原始权属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在维权的时候可是非常重要的。还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情况,这样才能防止自己的土地“被改地”。
土地权益问题涉及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复杂的程序,农民朋友们要是遇到了拆迁或者土地争议等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律师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给大家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帮助大家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