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项目《智能网联汽车 驾驶自动化系统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技术要求 第3部分:泊车系统》正式进入立项公示阶段。该项目由卓驭牵头推动,将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与自动泊车系统在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方面的目标与接受准则、风险场景、安全措施、验证确认、评估发布及运行阶段安全保障等要求。这是泊车功能领域首个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专项标准。
泊车系统已进入大规模量产应用,行业仍缺乏可实施的安全细化依据
泊车系统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与自动泊车系统,其工作过程涉及复杂的人机交互。随着汽车智能化、自动化进程加快,新车装配泊车系统的比例与单车搭载数量逐年提升,泊车系统已进入大规模量产应用阶段。
底线明确,落地方法仍待补齐
与行车场景不同,泊车系统面对的是复杂的周围环境感知,同时还需完成车辆纵、横向控制以及驾驶员交互,其动态驾驶任务以驾驶员或系统为主导,存在人机共驾与交互界面。由此衍生两类风险:一是系统发生故障,对应功能安全;二是系统并无故障、但能力不足以应对当前场景,对应预期功能安全。两类风险叠加驾驶员误用,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这些并非行业的新认知,而已成为准入门槛中的硬性要求。国际上,UN R171 DCAS、UN 157 ALKS、UN R/GTR ADS 等均对驾驶自动化系统提出了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要求;国内,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已被纳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系统(均含行车与泊车)车辆准入管理的必要考核内容,并写入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目前,GB《智能网联汽车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与GB《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正在制定之中。但强制性标准划定的是底线,落地实施仍需细化支撑:企业清楚必须达到什么,却缺少公认的方法来回答如何实现、达到何种程度算达标。安全要求已经明确,可行方法仍待补齐。
标准覆盖从安全目标到运行保障
此次立项的国家标准,正是为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要求的落地提供依据。标准适用于安装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 M₁、N₁ 类汽车和安装自动泊车系统的 M、N 类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在技术内容上,标准着重三个核心目标和创新点:
对齐行业客观认知,明确顶层安全目标与双层接受准则,为安全水平判定提供统一依据;
面向人机共驾与自动泊车两类场景,界定 SOTIF 典型触发条件及典型场景,并给出基于场景覆盖度的场景库建设方案;
强调实践性与可操作性,覆盖安全设计、测试和验证的完整要求。
三者指向同一目的:将故障与功能不足问题导致的风险控制在足够低的水平,使装备泊车系统的车辆具备合理的安全运行能力。
产业一线经验支撑标准预研
围绕泊车与行车的全场景安全,卓驭持续开展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工作。
2024年9月至今,卓驭依托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下设的"汽车功能安全标准化促进中心",以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TC114/SC29)下设的"道路车辆功能安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与国内20余家整车企业、泊车系统供应商和技术机构共同组建专项研究组开展标准预研,经过多轮草案讨论,验证了标准技术内容的可行性。其在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自动泊车系统研发中积累的工程经验与安全底线思维,为预研工作和技术要求定义提供了支撑。
标准落地后的三重价值
企业研发:标准适配当前技术发展,系统性提出针对两类泊车系统的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技术要求与研发应用指导;
监管与第三方评价:帮助企业和监管机构识别、控制和评价风险,并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实施应对提供参考;
国际化:计划同步制定外文版,推动我国标准的国际化及交流。
未来,卓驭将持续完善覆盖技术认证、全链条标准、全场景功能与跨品类落地的全场景安全体系,深入参与行业标准化工作,推动中国泊车与行车安全实践走向世界,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发展贡献更多来自产业一线的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