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杭州水上交通管理迈入系统化治理新阶段。这也是全国首部对停靠点管理作出系列明确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杭州现有171个水上停靠点,不仅数量多、分布广,更因上位法缺乏明确规定,长期面临管理无据可依的难题。此次《条例》中,首次将停靠点界定为“水上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布点衔接旅游、体育等专项规划实现全市统筹,并明确管理与运维职责,为其安全有序运行提供法治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名称加入了“发展”二字,意味其治理理念超越单纯的保障安全,转向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航运与文旅的多元维度。为了满足杭州“后亚运”亲水需求,《条例》单设水上活动专章,支持依法开展水上活动,推进水上旅游设施功能和服务标准完善。同时,鼓励船舶使用新能源,明确新建码头必须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将生态保护融入法规。
此外,《条例》还对完善应急救援、强化部门协同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的施行,不仅填补了杭州水上停靠点管理的法治空白,更将为全国水上交通治理提供可借鉴的“杭州经验”。(金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