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25岁派遣工跳楼身亡:辞职照顾病母遭拒?扣薪制度压垮了谁?

25岁的派遣工张某某,本该是扛起家庭重担的年纪,却在2025年12月27日,从34楼一跃而下,把所有的无奈和绝望都留在了

25岁的派遣工张某某,本该是扛起家庭重担的年纪,却在2025年12月27日,从34楼一跃而下,把所有的无奈和绝望都留在了寒风里。

他走的原因,家属说得让人心疼:老母亲10月突发疾病半身瘫痪,他多次跟公司提辞职回家照料,愣是没批;更狠的是公司有个“误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规矩,这让本就捉襟见肘的他,连请假都不敢想。等到人没了,家属第二天想去公司讨说法,还被拦在门外,幸好有工友站出来作证,说张某某辞职这事确实处处碰壁。

可另一边,涉事的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安瑞光电,说法却完全不一样。劳务公司一口咬定“根本没不批准辞职这回事”,还说之前和家属协商过,只是没谈拢;安瑞光电则表示要再核实情况。

这下可好,双方各执一词,责任认定直接变成了罗生门。但这事一曝光,全网都炸开了锅,大家讨论的焦点,早就超出了这起悲剧本身。

首先就是辞职要不要公司批准这个事,简直是常识性的疑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明明白白写着,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本不用单位点头。说白了,辞职是员工的权利,不是公司开恩施舍的福利。

再说说那个“误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规定,听着就离谱。《劳动法》对扣工资有明确限制,扣除的钱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还得保证扣完之后,员工的收入能达到最低生活标准。这种惩罚性的扣薪,明显就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甚至可以说是违法。

更让人揪心的,是张某某劳务派遣工的身份。他和用工单位安瑞光电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出了事,维权得先找劳务公司。这种用工模式,本来就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劳务公司说归用工单位管,用工单位说归劳务公司管,最后受苦的还是底层的劳动者。

回头想想张某某当时的处境,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边是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急需人照顾,这是为人子女的孝道;一边是苛刻的扣薪制度,请假一天就少三天的收入,经济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再加上辞职屡屡受阻,连走都走不了。经济压力、伦理责任、职业困境,三座大山压下来,一个25岁的年轻人,怎么扛得住?

看到这里,我真的特别难受。其实极端选择从来都不是唯一的出路,就算辞职被拒,他完全可以直接走,大不了通过劳动仲裁要回自己的工资;就算维权路难走,也有法律援助可以求助。可他为什么偏偏选了最决绝的那条路?

我想,大概率是他当时已经被压力逼到了死角,看不到任何希望。这也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公司追求效率和利润没错,但不能把员工当成只会干活的机器。遇到员工有紧急家事,能不能多一点人性化的关怀?能不能建立一个心理干预机制,在员工快撑不住的时候拉一把?

现在警方已经排除了他杀,接下来的责任认定,还得靠实打实的证据——比如张某某的辞职申请记录、公司的审批流程、考勤数据,还有工友的证言、他生前的通讯记录等等。只有把这些证据链捋清楚,才能给逝者和家属一个交代。

但这起悲剧更值得我们整个社会反思:当资本效率和人文关怀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偏向哪一边?当企业的制度冰冷到无视员工的基本需求时,这样的制度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让每一个劳动者都知道,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不公待遇时,别憋着别扛着,找法律武器,找相关部门,总有一条路能走得通。

生命真的太宝贵了,比一份工作,比一点工资,珍贵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