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3日,江西萍乡街头,一场本应温暖人心的举手之劳,再次演变成刺痛公众良知的信任危机。一名女子因路面颠簸骑自行车自行摔倒,途经男子见状好心停车搀扶,本是最朴素的善意之举,却被女子反咬一口,声称是被男子鸣笛惊吓摔倒,执意要求赔偿。

所幸,行车记录仪还原了全部真相:画面清晰显示,女子因路况不佳自主摔倒,男子全程未按喇叭,且与女子保持安全距离,搀扶行为纯粹出于好心。铁证面前,女子的谎言不攻自破,本以为这场闹剧会以讹诈者的认错收场,可后续发展依旧令人唏嘘,视频曝光后,女子因自身不当行为遭遇网络非议,竟选择报警,最终在警方调解下,才勉强向施救男子道歉。
一句轻飘飘的道歉,看似为事件画上句号,却在社会信任的账本上,又添上了一笔沉重的赤字。“扶不扶”的灵魂拷问,时隔多年再次摆在公众面前,从南京彭宇案到萍乡扶人被讹,每一次恶意讹诈,都在消耗着陌生人之间仅存的善意,都在让更多人面对倒地者时,心生犹豫、望而却步。
善意不该被试探,更不该被利用。从法律层面而言,“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准则,被救助者若主张被撞、被吓,理应拿出切实证据,而非让施救者自证清白,让好人蒙冤、让善心寒心。《民法典》早已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为善意撑起的保护伞,可面对恶意讹诈,仅有的免责条款,远不足以守护社会的温度。
道歉的成本太低,讹诈的代价太轻,才是此类事件反复上演的根源。一句对不起,无法弥补施救者耗费的时间、精力与心理伤害,更无法挽回被透支的社会信任。若任由恶意讹诈者仅以道歉了事,无异于变相纵容恶行,让更多人不敢行善、不愿行善。
想要守护“扶得起”的社会,就必须让讹诈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恶意诬陷、敲诈勒索的行为,不能仅停留在调解道歉层面,应依据情节轻重,纳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情节恶劣者更应追究法律责任,让讹诈者明白,利用他人善意谋取私利,是触碰底线、违反规则的行为,必将付出代价。
我们从不缺愿意伸出援手的普通人,缺的是让好人无需顾虑、让恶人不敢作恶的制度与惩戒。别让萍乡的闹剧,成为压垮善意的又一根稻草,唯有让正义有力度、让善意有保障,我们才能在街头遇见困境时,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让信任回归人间,让善意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