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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最大的弊政:圈占土地,强制令汉人迁徙,加剧了民族矛盾

在沈辽之战前,努尔哈赤攻城略地后,对没有主动归顺投降的汉人要么是屠杀,要么是俘虏为奴。攻取辽东后,努尔哈赤逐渐逐渐转变其

在沈辽之战前,努尔哈赤攻城略地后,对没有主动归顺投降的汉人要么是屠杀,要么是俘虏为奴。攻取辽东后,努尔哈赤逐渐逐渐转变其政策,试图将汉人以国人身份。他意识到保存汉人,可以“增加国人,增加兵,增加钱粮”。在进驻辽阳后的第九天,努尔哈赤又在汗谕中对汉人说“即使杀了你们,夺取的财物又有多少?那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如果收养,你们能够生产出任何东西,用生产的东西又可以做买卖。生产好的果物、东西,那可是永久性的利益”。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奴隶制度被取代是必然。早期国家往往将战争中俘虏之人作为奴隶,以此来取代国人的劳动,让国人坐享其成。但奴隶制度的缺陷非常明显。最大的缺点就是奴隶的劳动积极性低下,不利于生产水平的提高。其次是奴隶不能上战场,一旦上了战场不是叛变即是逃亡。在战争频发的时代,奴隶制就必然会被限制。

中原地区,大规模废除奴隶制主要是春秋战国。当时主要的国家深感战争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和兵源压力,因而必须给与奴隶和“野人”以国人待遇,分配相应的土地,使其缴纳赋税。比较典型的鲁国的有“初税亩”,齐国“相地而衰征”,秦国“初租禾” ,晋国“作州兵”“作爰田”等。经过改革后,各国的粮食产量迅速增加,兵源不断扩大。

后金夺取辽东后,面对的自然也是同样的社会问题。

但春秋战国的改革多是国家内部的变革,并非一族对另一族的征服所带来的改革。如果是一族征服另一族所引发的改革,则必然带有民族压迫、民族剥削的性质。例如,东吴征服东南山区的“山越”,将越人掠夺为奴婢进行耕种。后金夺取辽东后,一方面将俘虏的汉人分配到各旗各箭,这些人沦为了农奴;一方面,又圈占土地,将大量的土地变成“旗地”。

1621年的七月,努尔哈赤颁布了《计丁授田法令》,规定将辽东30万日(一日为五亩)土地圈占作为“旗地”,每丁受粮田五日,棉田一日。因为种种原因,棉田的分配未能实现。通过“计丁授田”,大量的旗民从女真之地迁徙到了辽东,盛行于女真地区的庄园制度也移植到了辽东。明代辽东都司的耕地总面积为63万日,其中辽东为43万日。也就是说辽东四分之三的土地被圈占。

之所以努尔哈赤下令圈占辽东土地,主要原因莫非三点:一,让旗民大批南迁到辽东,如此则缩短对明朝作战的距离,减少途中的运输消耗;二,旗民南迁辽东,有利于加强对辽东的控制,加强对汉人的监督;第三,有利于扩大旗民的土地规模。

八旗男丁初迁辽东时,辽东的赋税体制尚未建立起来,所以剥削压迫更深。后金规定,八旗军户和汉人同住、同吃、同耕,并申明女真人不能欺压汉人,不能抢夺汉人的财物。如果有欺压汉人、抢掠汉人的行为,则治罪。努尔哈赤下令统计了辽东的粮食储量,最后计算出了迁居辽东的旗民所需要的粮食量。根据规定,汉人要每月给每位旗民提供4升粮食。明朝明朝规定,士兵一月的粮食供应大概是30升。也就意味着,大概每个旗民七分之一到八分之一的粮食由同吃同住的汉人直接提供。

如果只看纸面的政令,似乎还算合理。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就出现了严重欺压、勒索汉人的现象。而且,让汉人直接向女真人提供粮食的政策,其表现出来的远比赋税这种温和的剥削方式直白,因而更让人难以接受。同吃同住政策在推行一年后,由于女真人在辽东的稍微安定下来后就取消了。努尔哈赤又规定“用各自的牛,种各自的田”。赋税方面,则延续明朝旧制征收。

女真人大量南迁辽东,圈占土地,必然减少了辽东汉人所占有的土地量。当时后金有严重的饥荒问题,如果汉人不耕种,那粮食产量必然不足。所以,努尔哈赤选择让汉人迁徙地广人稀的地方进行耕种,主要是辽东的北部、辽东边墙一线甚至女真地区。努尔哈赤下令,已经迁到辽东的女真人,必须要将土地、房屋转交给汉人。努尔哈赤原定等秋天汉人收割庄稼后再迁徙,但由于毛文龙等袭击镇江,辽海一带的汉人响应,努尔哈赤不得不提前下令迁徙。

大规模的民族迁徙是必然会引发民族矛盾的。辽东之地开发较早,气候较为暖和,而边墙之外气候寒冷,大量的土地没有开垦,汉人自然不愿意北迁。此外,迁徙是强制的,而且带有很大的风险。努尔哈赤规定汉人需要先将粮食、耕牛上交了,再到新居之地领取。就算是强制迁徙,汉人也宁愿自己带着粮食出发,而现在先让上交粮食,那可真是生死未卜。加上汉人自古以来就是农耕民族,有安土重迁的传统,所以更不愿意迁徙了。

在强制迁徙的过程中,大量的汉人选择了逃亡,造成了巨大的劳动力损失。最后,大迁徙的政策并没有完全实现。如此,大量的八旗迁徙到辽东后,就和汉人杂居在一起,汉人所耕种的土地也就更少了。根据天聪年间的报告,汉人原定每丁授予五日土地,但因为土地不足,只能授予二三日,甚至更少。

天命年间的迁徙高峰有三次。第一次是1621年,努尔哈赤下令将沿海的居民内迁六十里,以此来应对毛文龙等海上明朝势力的骚扰。此次迁徙,可以视为“迁海令”。在当年的冬季,又将鸭绿江沿岸下游一带的汉人北迁到了萨尔浒、清河一带。迁徙是强制的,又专门的军队进行驱赶,如果反抗则直接杀害,留下的房屋则烧掉。努尔哈赤也承认,此次迁徙十分仓促,导致许多汉人迁徙到北方后发现“田、房、粮没有落实”。

第二次迁徙的高峰是广宁之战后的1622年,明朝将辽西的大部分居民内迁到山海关以内,努尔哈赤虽夺取了辽西,却难以立足,于是将辽西剩下的人口迁徙到了辽东,让佟养性、李永芳等汉人将领整编,和辽东人“大家并于大户,小家并于小户,房同住,谷同吃、田同耕”。

第三次迁徙高峰是1622年,由于毛文龙带领的海上游击队不断在辽南骚扰,努尔哈希决定将辽南四卫河鸭绿江口附近的汉人大批迁徙到辽河一带,授田40万日来安置(实际上没有如此多土地,40万日可能只是名义上的)。

非常具有讽刺性的一个历史史实是:努尔哈赤想让汉人迁徙到辽东以北和女真之地,但汉人嫌弃这些土地贫瘠,因而不愿意迁徙,发起了反抗。但清军入关后,又主动设柳条边,限制汉人向吉林、黑龙江迁徙。两百年后的今天,人们依然对清朝“封禁”东北视为弊政。

努尔哈赤依然将汉人民户编入八旗之中,这些汉人和女真平民(诸申)一样进行耕种,提供赋税、徭役。早期八旗制度下的旗民是兵丁,也是民户,平时耕地,战时出征。但由于战争频繁,兵丁和民户就分离了。兵丁成为了职业军队,而民户则是平民。编入八旗户籍的汉人有兵丁(主要是佟养性、李永芳等汉人将领的所属),也有民户。

针对那些没有土地,没有粮食的汉人,努尔哈赤就绝不会手下留情了。他在1624年下令清查汉人的粮食数额,以五斗作为标准。有五斗粮食的,或者有四斗粮食并有牲畜的汉人为有粮之人,而不足这个标准的就是无粮之人。对于这些无粮之人,努尔哈赤下令将之沦为农奴,后来直接下令杀掉。当时,后金粮食紧缺,出现了饥荒,努尔哈赤并不想用粮食来养活这些人,而这些人也很容易成为了社会暴动的因素。

努尔哈赤曾愤怒地说:“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乃不耕田、无粮、不定居、流亡各处之光棍也。此等无食闲游之乞丐、光棍,一经诸申、汉人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则将妻孥赏于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捉一人赏银三两。因得辽东以来,汉人无定,遺逃不绝,奸细肆行,务田不勤”。

努尔哈赤的另一个弊政是“剃发令”。清朝“剃发令”是清朝第一弊政,清朝民族矛盾激化的标志性政策,而清朝的“剃发令”起源于努尔哈赤。努尔哈赤攻取辽阳后,就下令居民必须剃发。“剃发令”的本质是将一族的习俗强加于另一族,带有民族同化、民族歧视的政策,因而一旦颁布就会让民族矛盾飙升。

汉人选择的反抗方式,主要是逃亡。后金在贡献清河、开原、铁岭等地时,都进行过屠杀,所以汉人闻之惊骇,金兵以来,大量的汉人就逃走了,导致辽东“十室九空”。逃亡的方向主要是朝鲜、辽西和海上。辽东沿海有许多小岛,辽东居民多逃亡到此。而明朝也不断派遣船只来接应。根据明朝的资料显示,逃亡到关内的居民以百万计,逃亡朝鲜的有几十万,逃亡沿海岛屿的也有几十万人。逃亡海岛上的居民成为了毛文龙游击队的主要兵力来源。

第二种反抗的方式是投毒。努尔哈赤居住辽阳时,发现许多水井都被投毒了。此后,辽南的海州等卫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汉人出售的一切事物,都可能投毒。针对此现象,努尔哈赤规定实行食品、店铺实名登记制度。努尔哈赤还规定女真人出行必须10人以上结队,以泛指汉人袭击;女真人不能单独到汉人家中去,不能和汉人交朋友。汉人不能携带、制造武器。如果发现逃亡的汉人就将之贬为奴隶。

到1625年,努尔哈赤已经被汉人的反抗搞得焦头烂额。他干脆变本加厉,直接下令将所有的汉人民户编入庄园,也就是让汉人都沦为农奴。此政策下达不久,努尔哈赤就在宁远之战中战败,不久去世。而新上台的皇太极又该如何收拾这个烂摊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