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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一觉醒来被AI换脸带货,凌晨3点怒斥侵权,网友:太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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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号,凌晨3点多。

吴越发了一条微博。

“一觉醒来,谁在利用AI肆意抓人替自己作恶?这位‘花姐’你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太恶劣!!!”

三个感叹号。没有工作室代笔,没有律师函模板,没有“感谢大家关心”。就是一个被偷了脸的人,半夜醒来看到自己正在卖货,气得直接开麦。

热搜瞬间醒了。
含AI生成内容
据公开报道,有网友顺着微博里的线索,找到了那个涉事账号。

视频里的“吴越”面容和声音几乎以假乱真,正在卖一款护肤品。话术写得特别真——“这个产品不是他们找我,是我找他们”“效果非常直观”“孕妇妈妈都能用”。甚至还编了一套“回馈老粉丝”的剧本,说吴越联合厂家给大家送福利。

吴越本人看到视频的时候,人在家里。没接代言,没录推荐,没碰过那个产品。却被AI“抓”去替别人卖了货。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个账号不止“抓”了吴越一个人。视频末尾还挂着邓亚萍的带货画面,账号里有多条以乒乓球冠军名义推荐产品的视频。

吴越1972年出生在上海,上海戏剧学院毕业。2023年凭《县委大院》拿下白玉兰视后。演了快三十年戏,从《和平年代》到《我的前半生》,从《少年的你》到《沉默的荣耀》,靠的一直是角色。

结果2026年10月,她因为一张被AI偷走的脸,上了热搜。
含AI生成内容
那条视频的底下,清清楚楚写着五个字:“含AI生成内容”。

标注了。还是卖了。还是骗了。

平台要求标注AI生成的初衷,是让观众知情,防止误导。但在这条视频里,这个标签没拦住任何东西。发布者自己打了“这是AI”的提示,视频照样挂着商品链接,照样用“吴越推荐”“回馈粉丝”的话术往外推。

标签变成了一张形式上的通行证,而不是拦截器。

吴越不是第一个被AI“偷脸”的演员。

温峥嵘之前就自曝过,半夜刷手机刷到“自己在直播”,进去质问了一句“你是温峥嵘我是谁”,下一秒就被拉黑了。她后来在采访里说了一句特别无奈的话——“我现在就很难证明我是我。”

本尊站在面前,反而成了最难自证的那个人。

法律其实已经跟上了。

2026年9月,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未经同意利用AI处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生成可识别虚拟形象并使用、公开的,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未经同意模仿音色、语调生成合成人声的,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利用AI“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的,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院依法支持。

据公开报道,有律师指出:这种行为首先侵犯了姓名权、声音权、肖像权。如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被仿冒者社会评价降低,还可能侵犯名誉权。情节严重、金额较大,甚至可能触到虚假广告罪和诈骗罪。

法律在。但法律的刀,得有人递到该砍的地方。

吴越那条微博底下,网友的愤怒分成了两层。

一层冲着涉事账号去——用别人的脸骗钱,还是骗那些可能根本分不清AI的中老年消费者,缺德。

另一层冲着平台去——既然系统能识别出这条视频“含AI生成内容”,能自动打上标签,为什么不能在同一个流程里拦住它挂链接、限它流量、要求它出示授权?一个顶着名人脸、标着AI、挂着商品链接、用“回馈粉丝”话术推销的视频,从发布到被本尊发现,跑完了整个带货链路。

温峥嵘说“很难证明我是我”。吴越凌晨3点发微博,替自己证明了,也替所有被AI偷过脸的人喊了一嗓子。

但下一次,如果被偷脸的人没上热搜呢?

你觉得平台在“标注AI”之后,还应不应该强制拦截这类带货视频?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