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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狂贪46亿!贵州“亿元贪腐天团”覆灭全景

当普通人还在为“奶茶自由”“车厘子自由”精打细算时,贵州一批手握公权的官员,早已用扭曲的“钞能力”实现了多个“人生小目标

当普通人还在为“奶茶自由”“车厘子自由”精打细算时,贵州一批手握公权的官员,早已用扭曲的“钞能力”实现了多个“人生小目标”。

一张百元大钞重1.15克,一个亿便是1.12吨,需用小货车才能拉走;连起来长达155公里,能从北京直铺天津。

而在贵州,这样的“亿元体量”贪腐,竟扎堆出现——15位曾身居要职的官员,以8.13亿、6.09亿、4.34亿等触目惊心的数额,组建起令人不齿的“亿元贪腐俱乐部”。

他们的权钱交易,践踏的是政治生态,吞噬的是民生福祉,毁掉的是人民信任。

今天,南方官察君将层层揭开这15只“老虎”的贪腐面具,回看他们从掌权到落马的沉沦之路,更探析贪腐升级的根源与反贪破局的关键,让每一份黑暗都暴露在阳光之下。

▲孙志刚     资料图。

1. 孙志刚:省委书记的8.13亿贪途,从湖北到贵州的权力变现作为贵州“亿元贪腐天团”的“榜首”,曾任贵州省委书记的孙志刚,将21年任职生涯变成了权钱交易的“提款期”。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他从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一路攀升至贵州省委书记,手握地方发展的核心决策权,却将公权异化为敛财工具。

在湖北、安徽、贵州多地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关键领域大开绿灯,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8.13亿余元。这位曾身居省级“一把手”的官员,早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还违规多占住房、谋求生活特殊待遇。

2023年8月,孙志刚被查,2024年2月被开除党籍,同年10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庭审中查明,其受贿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但他给贵州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创伤,却难以短期愈合。

▲刘文新    资料图。

2. 刘文新:政法委副书记的6.09亿黑账,四宗罪下的糜烂人生从黔西南州委书记到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文新的仕途巅峰期,亦是其贪腐最疯狂的阶段。

2022年10月,任职政法委副书记刚满半年的他被“官宣”落马,随后被查出的贪腐事实令人震惊:2003年至2022年,他利用在贵阳、黔西南等地的任职便利,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9亿余元,还涉嫌行贿罪、洗钱罪、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堪称“五毒俱全”。刘文新的堕落早已突破底线:他搞“七个有之”,私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长期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还痴迷刀具,曾以逃避安检的方式携带25把管制刀具登机。

为掩饰受贿所得,他将价值1476万余元的黄金、港币转换为现金使用,试图掩盖罪证。2024年12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位曾手握政法大权的官员,最终在金钱与欲望的泥潭中彻底覆灭。

▲王富玉     资料图。

3. 王富玉:政协主席的4.34亿“期权腐败”,退休后仍敛财千万“你要钱干什么,埋你啊!”这是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在庭审上的痛悔之语,却掩盖不了他26年的贪腐轨迹。

1995年至2021年,他从海南琼山市委书记一路升至贵州政协主席,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4.34亿余元,更开创了“期权式腐败”的典型——退休后仍利用影响力收受1735万余元。王富玉将高尔夫球场变成腐败交易场所,安排私营企业主在多地购置房产,放在亲属名下隐匿赃款,还通过弟弟王富用虚假身份证开设银行账户,存入上亿元钱款。

他利用贵州独有的茅台资源,为儿子获取茅台专卖店经营资格和大量精品酒指标,赚取巨额利润。2022年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

这位“潜伏”多年的“大老虎”,终究没能逃过法律的严惩。

▲李再勇     资料图。

4. 李再勇:政协副主席的4.32亿双罪,贪腐与滥权的双重毁灭从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再勇的任职履历覆盖贵州多地,而他的贪腐之手也随之伸向各个领域。

1998年至2023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征收、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同时因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双重犯罪。李再勇的贪腐具有明显的“政绩工程”捆绑特征,在担任多地主要领导期间,他一边大搞形象工程,一边借机大肆敛财,大部分受贿款项虽未实际取得,但已构成严重犯罪。

2024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经查,他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滥用职权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但这终究无法抵消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巨大损失。

▲陈晏    资料图。

5. 陈晏:政协副主席的3.57亿政绩迷梦,盲目决策致国有资产流失“政绩观错位,大搞政绩工程”,这是中央纪委对陈晏的核心通报。2012年下半年至2024年2月,陈晏历任铜仁市副市长、贵阳市市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在政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规划审批等领域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共计3.57亿余元。

更严重的是,他为追求短期政绩,违规主导两地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合作,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陈晏的堕落始于政治攀附与纪律松弛,他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将公权力完全异化为谋私工具。

2025年9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这位曾主政贵阳、铜仁等重要城市的官员,用巨额贪腐和盲目决策,为自己的仕途画上了耻辱的句号。

▲王勇     资料图。

6. 王勇:国资委主任的2.71亿年轻之殇,背离初心的权力狂奔作为被通报“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的中管干部,王勇的堕落令人惋惜。2007年至2023年,他从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一路升至西藏自治区副主席(曾任贵州省国资委主任、省机场集团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2.71亿余元。王勇年轻有为却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攀附,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饮用高档白酒,无偿借用企业主车辆并接受司机接送服务。

他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敛财工具。2025年7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这位本应前途光明的年轻干部,终究在金钱诱惑下迷失了方向。

▲秦如培     资料图。

7. 秦如培:省委常委的2.16亿“七个有之”,跨省份的权钱交易秦如培的贪腐之路横跨贵州、广西两地,任职履历显赫。1998年至2024年,他历任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后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2.16亿余元。他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2025年8月,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缓,终身监禁。这位跨省份任职的“大老虎”,终究没能逃脱党纪国法的严惩。

▲王晓光     资料图。

8. 王晓光:常务副省长的2.15亿“三重罪”,倒酒入厕的荒诞贪腐作为监察法出台后首名被查的中管干部,王晓光的贪腐充满荒诞色彩。2009年至2016年,他利用贵州省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不仅在工程承揽等领域受贿2.15亿余元,还涉嫌贪污罪和内幕交易罪,通过内幕信息炒股盈利1.6亿元,累计成交金额达4.9亿元。王晓光家中藏有4000多瓶茅台酒,落马前因担心暴露,竟将年份茅台分批倒入下水道销毁证据。他与企业主勾结,以“借款”名义拿本金入市炒股,盈利后返还本金,形成权钱交易的“利益闭环”。

2019年4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罚金1.735亿元。这位“股神副省长”的荒诞贪腐路,最终以牢狱之灾告终。

▲李明卫     资料图。

9. 李明卫:水投集团总经理的1.73亿买官路,水利工程沦为“提款机”“花1000万买官,再靠官敛财1.73亿”,这是李明卫的贪腐逻辑。2005年至2023年,他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公司总经理、贵州省水投集团总经理等职,为谋求职务晋升,向时任省水利厅厅长樊新中行贿1000万元,随后利用职权在工程承揽、项目设计变更等领域大肆敛财。李明卫将水利工程项目视为“摇钱树”,安排下属通过虚列专家费、会议费等方式套取公司资金,还推荐亲信到相关企业任职,帮助企业拿下近22亿元的水库项目,从中收取巨额贿赂。他大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严重破坏集团政治生态。

2025年2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受贿、贪污、行贿、串通投标一案,李明卫当庭认罪悔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王小林     资料图。

10. 王小林:医院院长的1.5亿医疗黑链,药品采购背后的权钱交易作为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原院长,王小林的贪腐直接侵害了患者利益。2002年起,他利用医院药品采购、资产并购等职务便利,为贵州科开医药等公司提供帮助,使其成为医院最大的药品供应平台,而他本人则收受巨额财物,涉案金额达1.56亿余元。王小林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违规终止与国企的合作,转而支持私营企业并购,从中收受好处费。他的贪腐行为形成了一条医疗系统的腐败链条,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加重了患者负担。

2024年12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受贿案,王小林当庭认罪悔罪。这位手握医疗大权的“院长老虎”,终究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袁仁国     资料图。

11. 袁仁国:茅台集团董事长的1.129亿“酒权”变现,40年工龄毁于贪腐在茅台集团工作40余年,从酿酒车间工人升至董事长,袁仁国本应是企业发展的功臣,却沦为“靠酒吃酒”的贪腐分子。1994年至2018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供应量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1.129亿余元。袁仁国的家人也借其权力牟利,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获利2.3亿余元。他违规批设专卖店、发放“后门酒”指标,将稀缺的茅台资源变成个人敛财的工具,严重破坏了茅台酒的市场秩序。

2021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茅台教父”的晚节,终究毁于贪婪。

▲高卫东    资料图。

12. 高卫东:茅台集团董事长的1.1亿双面人生,串供演练对抗审查“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这是高卫东的真实写照。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他担任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随后调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财物1.1亿元,同时沉溺赌博、多次嫖娼,热衷迷信活动。得知被调查后,高卫东大肆对抗组织审查,仅就打高尔夫球未付费的问题就串供十余次,还与亲属、商人模拟审讯演练,转移家中说不清来源的酒、手表、包等赃物。他长期接受商人安排的高尔夫球活动,从不支付费用,形成权钱交易的“隐性默契”。

2022年12月,高卫东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位“短命茅台董事长”的双面人生最终败露。

▲周键琨    资料图。

13. 周健琨:政协副主席的1.08亿扶贫蛀虫,家族式腐败啃食民生作为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周健琨的贪腐触碰了扶贫底线。1999年至2022年,他历任都匀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非法收受财物1.08亿余元。周健琨热衷搞舆论造势,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领域为他人谋利。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

2024年3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啃食扶贫成果的“蛀虫”,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洪金洲    资料图。

14. 洪金洲:副州长的1.027亿“潜伏”贪腐,上缴“廉政金”掩护受贿被称为“潜伏最深”的贪官洪金洲,用16年时间完成了从副科级到副厅级的升迁,也完成了巨额贪腐。1997年至2013年,他历任黔东南州镇远县建设局局长、凯里市市长、黔东南州副州长等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939.4万元,另有3125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案总额达1.027亿余元。洪金洲的“高明”之处在于,案发前陆续主动上缴5550余万元“廉政金”,以此为掩护大肆受贿,妄图蒙混过关。他为房地产公司承揽项目、协调征地拆迁,单次受贿最高达583万元,不顾其他领导反对,违规为企业项目规划、土地置换开绿灯。

2015年,贵阳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位“潜伏”多年的贪官最终难逃法网。

▲杜光义     资料图。

15. 杜光义:茅台副总经理的1.0259亿“酒权”寻租,经营权背后的敛财术作为茅台集团原副总经理、销售公司董事长,杜光义掌控着茅台酒的核心资源。2000年以来,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获取和变更茅台酒经营权、物资供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59亿余元。杜光义的贪腐精准锁定茅台酒的稀缺性,将经销权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只要企业主“上供”到位,就能获得珍贵的茅台酒经营权或增加供应量。他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2022年6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茅台销售总管”的敛财之路,最终以终身监禁收场。

▲孙志刚     资料图。

16. 贪腐升级三重门:物价、围猎与贪欲的共谋贵州“亿元贪腐天团”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物价上涨、行贿围猎与官员贪欲三者共谋的结果。物价水平的持续攀升,让“好处费”水涨船高,过去几瓶酒能办的事,如今动辄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行贿者深谙“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逻辑,为获取工程承揽、资源审批等利益,出手愈发阔绰,形成“竞价围猎”的畸形生态;而官员在长期掌权中,贪欲不断膨胀,将“小意思”视为羞辱,甚至公然对行贿数额讨价还价。更可怕的是“破窗效应”与“赌徒心态”的蔓延,不少贪官认为“搞一两个亿与七八个亿后果没区别”,抱着后果没区别”,抱着“既然湿了鞋,干脆洗个澡”的想法,从被动受贿变为主动索贿,从单次交易变为长期“合作”,最终陷入贪腐泥潭无法自拔。

这种贪腐升级的三重门,不仅推高了权钱交易的“市场价”,更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与社会公平。

▲刘文新     资料图。

17. 反贪破局之道:高抓捕率与行贿者激励的双重发力面对愈演愈烈的巨额贪腐,单纯的重刑威慑已难以根治。香港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的观点一针见血:“贪腐官员最怕的不是判死刑,而是被抓的几率足够大”。

香港通过保持50%以上的贪腐抓捕率,让“伸手必被捉”成为现实,有效遏制了侥幸心理。这启示我们,必须强化反腐执行力,完善监督体系,让权力运行全程留痕,让隐性腐败无处遁形。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教授提出的“行贿者激励机制”同样具有实操价值:鼓励行贿者主动揭露贪污行为,查实后返还行贿款项并免除法律责任。这一策略能打破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让行贿者从“围猎者”变为“举报者”,为反腐提供重要线索,形成“贪官怕被抓,行贿者怕被举报”的双重约束。

唯有将高抓捕率与行贿者激励相结合,才能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立体防线。

▲王富玉    资料图。

18. 历史镜鉴:从刘青山张子善到黔地贪腐,反腐永远在路上回望新中国反腐史,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171.6万元旧币(折合现币171.6万元)被判处死刑,成为“开国第一案”的警示。

彼时的“巨额”,与今日贵州贪官的数亿贪腐相比虽显微薄,但背后的反腐决心一脉相承——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必须严惩不贷。刘青山、张子善的伏法,挽救了无数干部;而今日黔地15只“亿元老虎”的覆灭,同样彰显了党中央“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历史反复证明,腐败是党执政的最大风险,唯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才能守护政治生态的清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陈晏     资料图。

结语贵州“亿元贪腐天团”的覆灭,是新时代反腐斗争的重要战果,也是对所有掌权者的深刻警示。

15位官员,从省委书记到国企高管,从医院院长到地方副州长,他们曾手握重权、身居要职,却因贪欲迷失方向,将公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最终落得死缓、无期徒刑的下场,其结局可悲可叹,其教训振聋发聩。1.15吨的现金,堆不起权力的永恒;155公里的钞链,铺不通贪腐的坦途。

当奶茶自由、车厘子自由成为普通人的奋斗目标时,这些官员的“亿元小目标”,是以一个县的教育经费、几千名贫困生的学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代价换来的,注定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围观是最有力的监督。

我们期待,贵州“亿元贪腐俱乐部”不再有新成员加入;我们坚信,随着反腐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督力度的持续加大,所有贪腐分子终将无处遁形。

愿每一位掌权者都能牢记“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的初心,守住廉洁底线,不负人民重托,让黔地山清水秀的不仅是自然生态,更是政治生态。

反腐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正义之光,虽远必至,永不熄灭。

文章来源:南方官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