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月亮越来越圆。
回到家,女儿举着得了小星星的画本扑过来,我搂着她,想起了不久前结案的那起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案件。看看日子,今天正好是案子中那个三岁小女孩朵朵(化名)的生日。小小的孩子,就应该随时扑进妈妈的怀里呀,她的妈妈,此时在她身边吗?
正想着,手机收到了信息:“张法官,今晚给朵朵过生日,我们一起看月亮呢。”
探望伤了孩子?
蔡女士与李先生离婚后,朵朵随父亲生活。可李先生及其家人多次阻挠蔡女士探视,不仅删除、拉黑联系方式,甚至隐瞒、更换住址,让她连女儿住在哪儿都不知道。无奈之下,蔡女士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开庭那天,旁听席坐满了双方家人,唯独没有这场纷争的“主人公”——朵朵。
“你来一次,我赶一次!你买的东西,带来一次我丢一次!”李先生语气强硬,道:“孩子当时跟你玩得开心,可你走之后呢?哭到半夜!这样的探望有什么意义?”
“她哭,是因为舍不得我!”蔡女士的眼泪涌了出来。
同一次哭泣,父亲看到的是“探望伤了孩子”,母亲看的是“孩子离不开我”。
探视过后,孩子为什么哭闹不止?我决定仔细问一问。
哭声里,是依恋
近年来,我们在家事审判中探索“倾听者模式”,更深一点,去了解当事人的内心,以便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化解纠纷。
“三岁的孩子,连囫囵话都说不利索,可能饿是一种哭法,疼是一种哭法,想妈妈,是另一种。孩子半夜哭的时候,问没问过妈妈去哪儿了?”休庭后,我把李先生请到谈心室。
“问过……我说,妈妈忙。她还问,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妈妈,我没有妈妈?不是我不让她看,是我怕——怕孩子见了妈妈就不要我了,怕家再散了……”李先生支支吾吾地说。
“我知道你是怕失去她。可孩子见完妈妈会哭,不是探望伤害了她,而是离别太痛。今天你挡得住一扇门,挡不住孩子长大,等她明白妈妈不是忙,是被挡在门外,你拿什么解释?”
看着沉默的李先生,我接着说:“朵朵见过母亲之后的哭闹,恰恰说明她对母亲的依恋。这份依恋,谁也夺不走,也不该被夺走。孩子的世界很小,但装得下妈妈,也装得下爸爸,妈妈和爸爸这不是单选题。她还小,规律、稳定地相处,对于她的身心健康非常重要。”
犹豫过后,李先生松了口:“我同意,让她定期来,提前约好时间。”只是迟疑:“我爸妈还在气头上……”
“你是孩子的父亲,这事你得拿主意。”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几天后,双方就探望的时间、频次、交接方式达成一致,蔡女士撤回了禁令申请。
在法院签完字,李先生忽然开口:“以后孩子的事,我们拉个群吧。”蔡女士愣了一下,点着头掉下泪来。“多发一点,哪怕是流水账,我也爱听。”她说。
孩子生日临近,我在笔录里写明:生日那天,妈妈可以来陪朵朵吹蜡烛。
结案后我常想:探望权究竟保护的是什么?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系着孩子的当下和未来。他们有的被悄悄转学、搬家,有的甚至几年见不到爸爸或妈妈。可你藏得住人,藏不住孩子对双亲之爱的渴求。探望的意义,绝不仅是“看孩子一眼”,而是让孩子确信:爸爸妈妈分开了,对我的爱没有分开。
月光之所以温柔,是因为它从不绕开任何一个孩子的窗前。
愿母爱如月光,拥抱每一个小小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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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东城法院
讲述法官:张海燕
文字整理:杨楠 姚峥
制图:孙莹 杨楠
编辑:姚峥 任优优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