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近期公布了第69届格莱美奖的申报名单,不少亚洲艺人出现在这份名单里,包括周杰伦、Jennie,还有演员赵露思。
消息一出,很快就冲上热搜,尤其是赵露思一口气申报年度制作、年度歌曲、最佳流行表演三项重磅通类奖项,直接掀起了巨大讨论。
很多网友看到消息,第一反应很直观,用“高考300分报考清北”来形容这件事,感慨埋头深耕多年的专业歌手,好像一下子被冲淡了分量。
大家的顾虑也很好理解:赵露思主业是影视剧演员,大众对她的印象,更多来自一部部热播剧,音乐并不是她的核心赛道。
但这里有个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关键点:格莱美申报,不等于提名,更不等于获奖。只要作品符合发行时间、版权等硬性条件,由注册媒体公司或者录音学院会员提交,就可以进入申报池。
申报只是拿到参选资格,后续还有两轮行业会员投票筛选,绝大多数申报作品,在第一轮就会被淘汰,连提名名单都进不去 。
这次申报,赵露思的单曲《Black Veil Bride》背后的制作团队规格并不低,制作人是曾经和Lady Gaga、Justin Bieber合作过的资深音乐人。
可以看出,这并不是随手上传的作品,团队是按照欧美流行工业标准去打造的,选择直接冲击通类大奖,而不是今年新增的最佳亚洲流行音乐表演类目,本身就是一套很有野心的策划。
同一份名单里的周杰伦,是出道26年来首次申报格莱美,由环球音乐代为提交。作为华语乐坛标杆级人物,他的申报,和赵露思跨界申报,两件事放在一起,大家的感受完全不同。
Jennie作为韩流顶流,本身深耕音乐多年,大家对她参与申报的接受度也更高。这种反差,也让网友的争议被进一步放大。
争议的核心,其实不是“演员能不能做音乐、能不能申报格莱美”。艺术创作本身没有门槛,任何人都有资格把自己的作品拿去参评。
大家真正在意的,是奖项评选的严肃性。格莱美作为全球音乐领域分量很重的奖项,在很多音乐人心中,是多年打磨作品的目标。
当跨界艺人凭借影视流量,直接申报最核心的通类奖项,难免会让默默钻研唱功、创作的专业音乐人,有种努力被轻看的感觉。
当然,也有不一样的声音。有人觉得,申报只是一次尝试,不必过度解读。不管身份是演员还是歌手,只要作品合规,就拥有申报的权利。
能不能走到提名、拿到奖项,最终由行业评审投票决定,市场和评委自有判断。就算最后没能突围,也算是一次华语艺人走向国际舞台的尝试。
在我看来,这件事可以分开看。一方面,要尊重规则,只要符合申报条件,跨界艺人拥有提交作品的权利;另一方面,奖项的含金量,离不开行业共识。
大众的质疑,本质上是希望音乐奖项回归音乐本身,比拼作品、演唱与创作,而不是艺人的影视热度。
流量可以带来曝光,但音乐奖项的评判,最终还是看作品本身。能不能经受住专业评审的审视,还要看后续投票结果。
你觉得,跨界艺人申报国际音乐大奖,应该被鼓励,还是需要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