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争议的新法旨在减少互联网非法下载人数,这说明了已成立的媒体的游说能力。
互联网上的合法销售主要来自新下载文件,非法共享文件并无改变迹象。
他们说,与其将下载的人视为罪犯,唱片公司不如将他们视为潜在的顾客。
正因为网络为冲浪者、博客以及下载者提供了无限的远景,互联网才得以超常发展。
托马斯-拉塞特的这桩奇特的案子,使她成了唱片公司与非法下载者的对抗中的公共形象。
即使是需要付费才能正常使用的共享软件,也只能从1%的下载者手中弄着钱。
甚至是那些使用Kindles,iPads,笔记本和电话读书的死忠下载狂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