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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伙凌晨与女友在一酒店房间里发生关系时,听到窗户发生声音,连忙起身查看,结

上海,小伙凌晨与女友在一酒店房间里发生关系时,听到窗户发生声音,连忙起身查看,结果看到一名陌生男子正躲在窗边偷窥自己和女友。小伙羞怒不已,连忙呵斥对方并报警。

事后,虽然对方被警方处罚,但小伙依旧难以释怀,又将对方及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及酒店公开道歉,并共同赔偿自己 2 万元精神损失费及 6000 元律师费。

涉事男子没有出庭也没有答辩,酒店则拒绝承担责任,认为是小伙自己没有关好窗户,如果关上窗户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以此拒绝承担责任。法院这样判!

遇到类似叶某遭遇的受害者并不少。2019 年 6 月,江苏籍工程师齐某到北京朝阳区望京地区出差,入住了望京地区一家中端连锁酒店。齐某当晚准备休息时,偶然发觉房间空调出风口处有微弱的红点闪烁。

齐某拿出手机打开手机摄像头对准出风口查看,发觉出风口里面竟藏着一枚针孔摄像头,镜头正对着床铺。齐某当即联系警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警连夜赶到现场,勘查后从摄像头存储卡中提取到大量旅客的私密影像。

警方顺藤摸瓜,查出安装摄像头的作案人员是名叫刘某的酒店维修工兼职人员,刘某企图把旅客影像发到境外网站牟利。刘某随即被追究刑事责任。齐某事后将这家连锁酒店告上法庭。

补充法条说明:该案审理时《民法典》尚未生效,当时法官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判定酒店责任;现行司法裁判统一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当年裁判逻辑为:酒店作为专业住宿经营者,对客房内是否存在偷拍装置负有主动定期排查的义务。该连锁酒店拿不出巡查制度落实的证据,法院判决连锁酒店在刘某赔偿不足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随着法律完善,公民维护隐私权的武器不断增加。2021 年 1 月 4 日,也就是民法典正式生效的第四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出了一份特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

区分两类余杭人格权禁令典型案例:全网标杆案例为女子谷某取快递被网友造谣出轨的网络诽谤案;本文所述为同类线下骚扰禁令案例:余杭女子叶某某,叶某某跟一名男性快递配送员发生纠纷。

该快递员利用职务便利掌握了叶某某的住址和手机号,多次在深夜跑到叶某某居住的小区徘徊,偷看叶某某家窗户并拍下照片,该快递员还在网络上散发暗示性言论。

叶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警方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快递员作出拘留。叶某某害怕拘留结束后该快递员继续骚扰,就向余杭法院申请禁令。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责令该快递员在规定时间内绝对不准接触或者跟踪叶某某。受害者不用非得等伤害造成后再索赔,完全可以在侵权发生前由法院提前制止。

国家层面也大力推动住宿行业的隐私保护升级。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2 月期间,相关部门在北京冬奥会举办前夕开展了住宿业公共安全与隐私保护专项行动。

检查组在张家口崇礼区的一家四星级酒店突击检查,拿着专业射频探测仪对客房地毯式排查,在一个装饰画背后找到了遗留的可疑偷拍设备。

检查组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关于隐私权的规定,责令该四星级酒店停业整顿,并处罚了相关责任人员。

有了这些密集的法律实践作为大背景,再回头看上海小伙叶某的案件,法院的判决逻辑十分清晰。作案人员鲁某半夜在酒店多个房间门外偷听。

后来鲁某顺着声音跑到一楼杂物间,翻出杂物间窗户蹲在叶某房间窗外偷窥了半小时,鲁某甚至拉开纱窗把手机塞进房间偷拍。

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鲁某进行了处罚。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指出,涉事酒店对鲁某在两个楼层多个房门外偷听的异常举动毫无察觉,酒店管理人员没有去询问和制止,明显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结合叶某的各项损失,法院最终判决鲁某和涉事酒店向叶某书面道歉,鲁某赔偿叶某 5000 元律师费和 2000 元精神损失费,涉事酒店需承担鲁某所负赔偿义务百分之二十的补充责任。

信源:上海法院隐私侵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