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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妈也不行?”上海,44岁独居男子病重昏迷,在ICU躺了半个月也没醒。男子母亲

“亲妈也不行?”上海,44岁独居男子病重昏迷,在ICU躺了半个月也没醒。男子母亲无力支付男子的医疗费,想查询并取出男子的存款应对后续的支出,结果却被告知不是男子的监护人,没有权利。男子母亲懵了,随后向居委会、派出所求助,结果多次奔走,得到的回复却都是“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男子母亲满心无力,无奈求助媒体。
 
“你不救他,他才44岁啊。”
 
上海虹口区,72岁的王阿姨站在居委会门口,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她手里攥着儿子毛先生的病历,指节捏得发白。儿子在ICU躺了半个多月,她连他银行卡里有多少钱都查不到。
 
她说:“我现在就想做他唯一的监护人,我要把他的账户钱全部找出来用于他治疗,用于他康复。”
 
据多家媒体报道,半个多月前,44岁的毛先生突发急症,术后第三天因多脏器感染衰竭被送入ICU,至今昏迷。
 
他是独居,唯一的直系亲属就是72岁的母亲王阿姨。更棘手的是,毛先生多年未缴纳社保,所有治疗费用全部自费,已花去14万元。
 
老人想查查儿子名下还有多少存款,却被告知她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权处置其个人财产。
 
王阿姨连日辗转于居委会、派出所之间,得到的回复几乎一模一样:“没遇到过”“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虹口区江湾镇街道文治路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之春说出了基层的尴尬:“现在托底的独居人士是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还没有涉及到年轻人群。
 
”44岁的毛先生,既不在60岁以上独居老人托底保障范围内,也不在未成年人监护体系里。他卡在制度缝隙中,像一个被法律遗忘的角落。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解释:正常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要监护人。
 
但成年人一旦突发意外丧失意识和行为能力,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母亲无权私自委托第三方做鉴定,鉴定委托书需由居委会、律所或法院开具。
 
经鉴定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法院出具文书指定监护,母亲才能依法查询财产、处置资产筹措救治费用。
 
道理讲得通,但程序走不通。
 
有人问:如果结了婚,配偶就能取了吗?律师表示,即使有配偶,同样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监护权。程序面前,至亲也得等。
 
这起事件撕开了一个制度空白:大量独居年轻人,万一倒下,谁替他们做决定?钱怎么取?命怎么救?独居群体规模越来越大,成年人突发失能、监护缺位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难题。
 
王阿姨的眼泪不该白流,基层工作人员的“没遇到过”不该永远是答案。当法律条款与生命救援之间出现真空,需要有人填补这个缺口。
 
法律可以严谨,程序可以规范,但救命等不起漫长流程。独居的年轻人,或许该提前想想:万一有一天自己无法做决定,谁来替你做那个决定?
 
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每个人迟早要面对的人生课题。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
爱济南新闻客户端|2026.6.28|上海44岁独居男子病重昏迷,72岁母亲想取出儿子钱救命 ,却被告知不是监护人,律师:成年人丧失自主意识和行为能力后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指定监护人
 
文|momo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