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聒噪!下一次发射没必要事先通告。巨浪破海而出,掠过日本,八千里路云和月,直扑而去

聒噪!下一次发射没必要事先通告。巨浪破海而出,掠过日本,八千里路云和月,直扑而去显威慑!

7月6日中午12点01分,中国海军一艘战略核潜艇在太平洋相关公海海域,成功发射了一发携载训练模拟弹头的潜射战略导弹,准确落入预定海域。

消息一出,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炸了锅。日本政府说他们事先接到了中方的通报,但“强烈敦促中国重新考虑这一举措”,还表达了对中国军事活动频繁的“严重关切”。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确认收到了通知,但批评此举“破坏地区稳定”。新西兰外长彼得斯也说,不希望中国把南太平洋当成导弹试射场。

几个国家跳出来说三道四,搞出一副“受到威胁”的样子。

但这事儿真的需要提前跟谁商量吗?真的需要事先“征求同意”吗?

首先,公海不是谁家的后院。

这次导弹落点在哪里?太平洋相关公海海域。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公海海域上空,各国有飞行自由。导弹飞越公海上空,是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行事。

日本方面说导弹飞行路径可能“掠过日本上空”,但导弹走的是大气层外的弹道轨迹,跟民航飞机飞越领空完全是两码事。再说了,导弹最终落点在日本专属经济区之外——连日本政府自己都承认这一点。

公海搞军事训练,不是哪一家的特权,也不是哪一家的禁区。美国年年搞环太平洋军演,几十个国家参与,导弹照样打,没人说“破坏稳定”。怎么中国打一发例行训练弹,就成了“威胁”?

其次,中方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义务。

中国军方明确表示:此次试射是年度军事训练的例行性安排,已事先向有关国家作了通报,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日本政府自己也承认,7月6日上午11点半左右接到了中国国防部的通报。澳大利亚方面同样提前接到了通知。

通报了,还要怎么样?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没有哪一条规定——试射之前必须获得相关国家的“批准”或者“同意”。通报是告知,不是请示。你收到了,知道了,就行了。

日本方面要求中国“重新考虑”,这本质上是在要求中国放弃自己的合法军事训练权利。一个主权国家的军事训练,为什么要看别人的脸色?

第三,战略武器的价值就在于“不可预测”。

这话说得再直白一点:潜射弹道导弹这个东西,本身就是“二次核反击”的核心力量。它的价值就在于——敌人不知道你在哪儿,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打,不知道你从哪儿打。如果每一次发射之前都要大张旗鼓地预告、商量、征求意见,那这颗导弹的威慑力还剩多少?

战略核潜艇之所以是“压舱石”,就是因为它藏在深海之下,随时可以发动反击。如果提前几个月发通告、开记者会、说明发射时间地点弹道轨迹——那等于告诉对手:我要打靶了,你来看吧。这还叫战略威慑吗?

这次试射的极有可能是巨浪-3潜射弹道导弹,射程超过一万公里,可携带多个分导式弹头。2024年9月,火箭军向太平洋发射了东风-31AG洲际弹道导弹。

这次换成海军从核潜艇上发射,陆基海基都打了一遍,展示的是中国“三位一体”战略核力量的全面能力。

说到底,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之所以反应这么大,不是因为中国“没提前说”,恰恰是因为中国说了、打了、而且打成了。

他们真正不舒服的,不是“没有事先通告”,而是“中国有了这个能力”。

下次发射,没必要提前太久通告。

该通报的通报,该训练的訓練。公海不是谁家的后花园,中国的军事训练也不需要看谁的脸色。

日方说中国军事活动“缺乏透明度”——请问美国在关岛搞军演、在南海搞航行自由,什么时候跟中国“透明”过?

澳大利亚跟着美国在南海晃悠,什么时候跟中国“商量”过?

战略武器训练,不需要提前几个月发请柬。谁要是觉得“被威胁”了,那只能说明——这训练,打对了。

聒噪的,继续聒噪。该打的,照打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