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嘉兴,男子花30万装修了一栋破败不堪的房子,如今不打算续租,房东却要求他支付10

嘉兴,男子花30万装修了一栋破败不堪的房子,如今不打算续租,房东却要求他支付10480元门窗复原费、2000元围墙修缮费,外加10500元违约金。当初男子承租这套房屋时,屋内没有水电,四处漏水,墙皮大面积脱落。如今房屋被装修得如同小别墅,男子退租反倒要承担各类复原、赔偿费用。更离谱的是,房东一边要求男子出钱把房屋恢复原貌,一边又以这套精装别墅的状态转租给下一任租客,还直接将男子起诉到法院,索要上述全部款项。男子对此无法认同,同样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向房东索要自己投入的装修补偿。

徐先生在2022年返乡创业,看到了王先生家的一栋破楼位置,还不错,如果在原来的基础上装修起来,非常符合他的要求。

徐先生是准备做工作室的,用于拍摄和婚礼策划。

这栋房子可谓是破败不堪,到处漏水,墙壁也脱皮。如果不是徐先生看上了,过不了几年,房子可能真就没了。

但是他想把这里变成宝贝,于是找到王先生协商,以35000元每年租下这个地方。

王先生也一口同意了,双方签下了协议。

可是当他们进场的时候,王先生变卦了,说要提高租金,前三年每年38000元,后三年每年42000元。
徐先生心中有点不快,但是工人都进厂了,进退两难只能硬扛,挺过去吧。

最后,双方签下协议开始装修。可是,王先生又给他们出难题了,说门窗不能换,也不能改,更不能封闭。

徐先生怕后续还有很多麻烦,又补充增加了协议内容,写得更加细致了。

不过,王先生也因此多收了一笔钱,把前面的场地又另外折价以5000元租给徐先生。

后面为了多加一个厕所,徐先生又补贴给王先生2000元。

事情经过这些波折,终于协商好了,徐先生也花费300000元把这个场地弄得非常漂亮,庭院也铺了石子,看起来就像小别墅。

可是当初协议当中写明了不能分租,不能转租,也不能有合作伙伴。

经济行情不景气,这条约定给徐先生调整经营方案增加了很多限制,最后在2026年实在做不下去了,想退租。

可是,王先生提出,你们把房子给我折腾成这样,必须拿出一万零四百八十元来复原门窗,围墙改造的样式也不是自己想要的,需要给2000元来修缮,另外还得出一万零五百元的违约金。

徐先生真的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根本不愿意答应王先生这个无理要求。

可谁知道,王先生却递交诉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

调解时王先生找来调解员,质问徐先生为什么还要拖欠赔偿款项。

王先生还说,你们装修的时候,本该给我施工图纸,但是你们什么都没有给我,私自就把房子装修成这样。

但是徐先生拿出这套房子承租前破败不堪的原图,对比现在如同小别墅一样的场地,徐先生实在不明白,房东握着翻新好的房子不心存感激,反倒强硬要求自己赔偿。

说到这里,王先生也很气愤,你们不租就赶紧撤场,我已经租给下一任租客了,不要在这里胡搅蛮缠。

徐先生还得知,自己花钱装修好的房子,对方已经租给下一任租客,还是按照现在装修完善的状态出租给别人。

但另一方面,对方又让自己拿出一大笔钱,进行房屋修缮和复原,这是什么道理?

对方完全就是两头得好处啊!说到这里,徐先生也不肯妥协了,要走法律程序讨要说法。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很多人陷入误区,以为必须白纸黑字写明允许装修才算同意。

法律看客观行为,房东收下加装厕所、租用空地的钱款,全程看着租客翻新房屋却没有阻拦,在法律层面直接推定房东认可全部改造。

既然同意装修,事后再索要门窗、围墙复原费,完全不符合这条法律的逻辑,法院不会支持。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房东一边拿着租客300000元改造好的精装房屋转租收租金,一边起诉原租客索要违约金、复原费用,同一笔装修增值双向获利,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

违约金的设立初衷是弥补实际损失,房东没有产生任何亏损,反而借装修大幅增值,索赔于法无据,租客完全可以反诉,主张装修残值补偿。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

评论列表

成为有关
成为有关 2
2026-07-02 21:55
判 300000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