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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广西,男子与朋友聚餐回家后,不想打扰3楼的妻女,便和7旬的父母住在

“正当防卫!”广西,男子与朋友聚餐回家后,不想打扰3楼的妻女,便和7旬的父母住在1楼。半夜,男子被妻子叫醒,说是家里进了陌生人,就在自己隔壁房间里。男子慌了,一边让妻子报警,一边冲出卧室,跑上楼,拉住对方所在房间的门,将对方关进屋里。随后,男子还接过妻子递来的水果刀防身。对方也慌了,起初想要跳窗逃跑,但又因楼层太高怕了,随即拼命拉扯房门。一番激烈对抗后,房门被对方拽开。因为没有开灯什么也看不见,想到身后就是妻女、楼下就是年迈的爹妈,男子当即刺刀刺出两下,结果正巧刺中对方要害,当场导致对方死亡。事后,男子被警方控制,但是检察院审查后,这样办!

大约凌晨时分,一阵急促又压抑的呼喊声打破了宁静。

“快醒醒!家里有人!”

王某猛地从睡梦中惊醒,只见妻子神色惊恐地站在楼梯口,声音都在发抖。她刚刚被家里的狗叫声惊醒,通过查看楼上的情况,竟发现一个陌生男子已经潜入三楼,并躲进了隔壁房间。

那一刻,王某的大脑一片空白。

三楼住着妻子和年幼的女儿,楼下则是两位年迈的老人。如果对方携带凶器,一旦闯入卧室,后果不堪设想。

王某来不及多想,第一反应便是让妻子立刻报警。

“快打110!”

话音未落,他已经赤着脚冲向楼梯,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三楼。

借着微弱的光线,他发现那名陌生男子已经躲进了一间房里。王某没有贸然进去,而是死死抓住房门把手,用身体顶住房门,希望把对方暂时困在里面,为警方赶来争取时间。

妻子见状,慌忙从厨房拿来一把水果刀递给丈夫防身。

屋内的陌生男子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已经暴露。

他先跑到窗边,试图翻窗逃跑,可当探头往下一看,三层楼的高度让他望而却步,又缩了回来。
眼见逃生无望,他开始疯狂拉扯房门。

门板不断发出“咣咣”的撞击声。

门外的王某拼尽全力死死顶住,可双方力量悬殊,门框开始剧烈晃动,木屑不断掉落。

妻子站在身后,一边哭着拨打报警电话,一边不断提醒丈夫:“警察马上到了,坚持住!”

然而,危险并没有因为报警而停止。

屋里的男子开始更加猛烈地撞门,整扇门发出刺耳的断裂声。

终于,在持续对抗后,“砰”的一声巨响,房门被硬生生拽开。

由于屋里没有开灯,眼前一片漆黑,王某根本看不清对方是谁,也不知道对方是否携带刀具,更不知道下一秒会不会扑向自己的妻女。

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身后就是妻子和孩子。

楼下还有年迈的父母。

绝不能让对方冲出去。

就在双方近距离接触的一瞬间,王某握着水果刀,本能地朝着黑影连续刺出两下。

动作发生得极快,前后不过几秒钟。

随后,黑影踉跄着后退几步,重重倒在地上,再没有站起来。

直到警方和急救人员赶到,大家才发现,那名闯入住宅的男子已经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王某也主动放下水果刀,配合警方调查。

面对突如其来的命案,不少村民都感到震惊。

有人认为,人已经死了,王某恐怕难逃刑责;也有人觉得,深夜闯进别人家,本来就是拿命在赌。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侦查机关围绕现场勘查、监控录像、报警录音以及双方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

调查发现,陌生男子未经允许,深夜潜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在被发现后,为逃避抓捕,已经采取暴力拉扯房门,与屋主发生激烈对抗。

依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已经不仅仅属于普通盗窃,而是转化为具有严重人身危险性的暴力犯罪。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当时现场光线昏暗,情况极其紧急,王某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持有凶器,更无法要求其在短短几秒钟内精准控制反击力度。

尤其是其身后就是妻子、幼女,楼下还有两位七旬老人,面对正在持续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王某依法享有特殊防卫权。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行凶、抢劫、入户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卫人采取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终,检察机关依法认定,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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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
强哥 1
2026-06-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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