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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7日,湖南一个12岁的孩子,爸妈和姐姐在同一天没了。全家就剩他一

2019年1月17日,湖南一个12岁的孩子,爸妈和姐姐在同一天没了。全家就剩他一个人。

8天后,他亲叔叔吴某甲跑去申请当监护人。

第8天。家里出这么大的事,正常人在办丧事、哭都来不及,他叔叔已经把手续跑完了。

叔叔当上监护人以后,给孩子开了银行账户。爸妈姐姐留下的存款、意外险赔款、政府救助金,全部存进去,一共150多万。银行卡和密码,都在叔叔手里。

从2020年4月到2024年3月,整整四年,吴某甲取现、转账,把卡里的钱一笔一笔往外搬。总共取了150多万,去掉给孩子正常花的生活费学费,140万,进了叔叔自己的口袋。

四年,一百四十万。

一个12岁的孩子,连自己卡里有多少钱都不知道,更别说发现钱在一天天变少。叔叔拿走的,不光是钱,是他这辈子活下去的底气和念想。

法院判了。侵占罪,四年半,罚五万,责令把剩下的钱退回来。

注意这个词,“剩余”。意味着有一部分钱可能永远追不回来了。

法院说吴某甲“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依法从严惩处”。但落到判决上,四年半。

140万,换四年半。划算吗?你自己算。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重庆做过的一件事。

2021年,重庆有3个孩子也成了孤儿。父亲交通事故去世,留下100多万赔偿款。亲属也是很快就跑来当监护人。眼看钱要被侵吞,检察官李非白站出来,顶住压力发函暂停发放赔偿款,建了一个“检察官+监护人”共管账户。用款要审批,花钱要监督。她一管就是7年,直到孩子们走上社会。这是“时代楷模”团队的真实案例。

重庆这套做法,对其他地方应该是个启发。

再看看江苏南京那个案子。15岁孤女,爸妈遇害,舅舅当监护人。结果舅舅把她的房子过户给了前妻,救助金全拿走。她连自己有多少钱都不知道。

不是一个人坏,是类似的事一直在发生。

监护制度的本意,是把监护权给近亲属,因为觉得血缘最可靠。

可现实反复打脸。12岁失去父母,第一时间站出来的不一定是真心想照顾你的人,也可能是算准了这笔账的人。一个有这份行动力的人,如果能把心思用在正道上该多好。

法院判了四年半,罚款五万。对那个孩子来说,今年应该19岁了。正是上大学或者刚工作的年纪,银行卡里却少了140万。退回来的只是“剩余”的钱,有一部分早就被叔叔挥霍或者转移了。

最后留三个问题给你琢磨:

孩子的巨额财产,为什么没有人监管?钱进账时银行能不能通知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取钱超过一定数额要不要审批?重庆那个共管账户的做法,能不能在全国推开?

如果你是这个孩子,被至亲拿走最后的家底,你以后还敢相信谁?

140万换四年半,对其他想伸手的人有没有威慑力?这笔账,划不划算?

素材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5月29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及中国青年报、九派新闻、长沙晚报、重庆日报的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