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山东那个白嫖榴莲的袁某,出来了。你以为她会消停?错!人家出狱第一天就亮出了“獠牙”——“你让我蹲7天,我让你做不成生意。”
好大的口气!
先给吃瓜群众补个课:这姐们花190块钱买盒榴莲,收到货说不好吃,转头就申请“仅退款”——货留下,钱拿回。商家程先生不同意,她就辱骂客服,撒泼耍横。程先生没惯着,直接报警,袁某喜提7天行政拘留。
所有人都以为,7天铁窗生涯能让她长点记性。毕竟为190块钱蹲进去,这脸丢得够大了。
结果呢?5月15日出狱,5月16日就开始作妖。
注册十几个小号,凌晨三点不睡觉,跑到程先生店里疯狂下单、秒退、恶意投诉、刷屏辱骂。骂商家祖宗八代,诅咒人家孩子,把程先生70多岁的老母亲直接气进了医院。
这哪是维权?这分明是寻仇!这是典型的“我不好过,全家都别想活”的疯子逻辑。
更绝的是,程先生一开始还想给她台阶下。他维权花了5000块,原本说只要袁某认个错,这笔钱就不要了。够大度了吧?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骚扰。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程先生把几百页证据全部公证,正式起诉,一分钱和解都不接受。他放话:打赢了官司,赔偿款全捐公益。
这话说得硬气!你不是横吗?法庭上见。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特别想问问袁某的父母:你们到底是怎么教的?程先生找到她家门口对质时,她爸骑电动车回来,看到这一幕,竟然一声不吭,直接进了家门。连问都没问一句。
难怪。这样的家庭,养出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奇怪。
一个人为了190块钱,可以不要脸;被拘留7天后,可以不要命地报复——这已经不是贪小便宜了,这是彻头彻尾的人格扭曲。凌晨三点不睡觉,换十几个号去搞一个素不相识的商家,她的人生得多空虚?
最后说句难听的:你让人家做不成生意,法律会让你出不了门。上次是行拘,这次是民事诉讼。赔钱、道歉、留下案底,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一个20多岁的姑娘,把自己活成全网笑柄,值吗?
别把宽容当软弱,别把法律当儿戏。商家已经拿出了必胜的决心,咱们就等着看判决书吧。
希望这一回,她能真正学会四个字:做人要脸。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