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揣测路虎车主当地能量巨大不对,但是这件事确实存在诡异之处。 从常理看,恶意别停他人之车的交通事故,已经不仅仅危害当事双方的交通安全,还同时危害着公共安全,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但是公安机关各个部门都推诿不办。 又从常理看,交警部门、属地派出所、刑警部门都属于当地公安机关,按说应该是比较好沟通,但是交警部门多次向属地派出所移交案件却均未被接受。 从常理推测不出来: 1、属地派出所为何不接受交警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 2、当事人自己报案后,在交警部门已经查清路虎司机恶意别停他人车辆8次的情况下,当地公安分局为什么认为“没有违法事实”? 所以就不能埋怨网友们评论路虎车主在当地能量巨大了。现在路虎车司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 然而整个过程如此吊诡,希望有关部门回应公众关切,对整个办案过程有无包庇违法,有无保护伞等进行彻查。只有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平息公众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