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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广东深圳,91岁老人把900多万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儿子和儿媳却把

“养儿防老?”广东深圳,91岁老人把900多万养老钱交给儿子保管,儿子和儿媳却把这笔钱用来还房贷和家庭日常开支,用着用着习惯了,儿媳在离世之际留下遗嘱,还把这其中的300万给了她姐姐。老人偶然得知后,把儿子和妻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她的900万,妻姐还理直气壮的表示,这是她妹妹遗赠的,凭什么退还。法院审理后,最终这样判! 吕奶奶今年91岁了,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了一套房子和一些积蓄,2018年,她把房子卖了,加上多年的存款,手里一共有900多万。 吕奶奶有个儿子叫吕某,在她眼里,儿子从小就懂事,长大了也孝顺。 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脑子也不如从前灵光,总担心自己管不好这么多钱,她琢磨着,反正这些钱以后也是留给儿子的,让他保管会更加稳妥。 儿子吕某接过这笔钱的时候,嘴上说得特别好听,跟母亲保证说钱一定给她好好存着,她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取。 吕奶奶听着这话,心里踏实极了。儿子是自己的亲骨肉,难道还能害她不成?这钱交给儿子,就等于进了保险柜。 可她哪里知道,这笔钱刚一转到儿子账上,事情就变了味儿。 吕某和妻子乔某住在深圳,家里有房贷要还,日子过得也不算宽裕,看着账户里突然多出来的900万,两个人的心思活泛起来。 乔某跟丈夫商量,先用这些钱把房贷还了,每个月利息那么多,属实不划算。吕某听了有点犹豫,这毕竟是母亲的钱,回头要用了怎么办。 乔某却不以为然,说他母亲那么大年纪了,能吃多少用多少,再说了,钱是交给他保管的,不就是给自家的吗。 乔某这话一说,吕某也没再吭声。 就这样,老母亲用来养老的钱,被儿子拿去还了房贷。 还完房贷,剩下的钱也没闲着,家里装修花了点,日常开销花了点,今天用一点,明天用一点,花着花着,两口子渐渐忘了这是老人的钱。 有时候乔某逛商场,看上一件贵点的衣服,想想卡里有钱,也就直接刷了。吕某换车的时候,也从中拿了一笔。 两个人像花自己工资一样,花着老母亲一辈子的积蓄。 2022年,乔某生了一场大病,临终前,她躺在床上,拉着姐姐乔某甲的手,说自己卡里还有300多万,留给她了。 乔某甲听了直掉眼泪,让她别想这些,好好养病。 乔某没听,坚持让丈夫拿来纸笔,歪歪扭扭写了一份遗嘱,把家里的一部分房产和那300多万存款,都留给了姐姐。 乔某走后,这件事暂时没人提起。吕某继续过自己的日子,那900万已经花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部分存在卡里。 2024年的一天,吕奶奶突然得知,她的养老钱被儿媳妇给了她姐姐,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 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疼了一辈子的儿子,把自己养老的钱拿去还他的房贷;自己信任的儿媳,临死前还把自己的钱分给她姐姐。 这900万,是她卖房子的钱,是她省吃俭用攒了一辈子的钱,是她准备用来看病、养老送终的钱。 为此,吕奶奶把儿子和儿媳的姐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乔某甲理直气壮地表示,这是她妹妹留给她的遗产,她妹妹给她的就是她的,凭什么要还。 儿子吕某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奶奶把钱交给儿子,既没有说是借,也没有说是给,结合老人年事已高、需要人照顾的情况,这笔钱应该是委托保管的性质。 儿子和儿媳把钱用于家庭开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儿媳擅自立遗嘱处分这些财产,本质上是无效的。 最终,法院判决吕某返还母亲900余万元,乔某甲在继承妹妹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官司赢了,可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谁也不知道,毕竟这900万已经被花得差不多了。 91岁的吕奶奶实在想不明白,自己养大的儿子,怎么就靠不住了呢?她这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怎么就成了别人家的了呢? 《民法典》第888条规定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吕奶奶把900万给儿子,但并没有约定赠与,属于委托保管,儿子儿媳擅自用于家庭开支,违反了保管义务。 另外,遗嘱仅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儿媳擅自处分吕奶奶的900万中300万,该部分遗嘱无效。 妻姐虽然在受遗赠范围内需要担责,但吕奶奶能追回多少,这份判决如何执行,仍然存在不小的挑战。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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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的 4
2026-03-19 10:02
这是个什么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