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社会真不是“谁死谁有理”的遮羞布了。 成都郫都区一位76岁的老大爷,清晨独自出门锻炼。老人家原本就出过车祸、腿脚不便,还患有多种基础病。路过水稻田想洗个手,结果在湿滑的田埂上一趔趄,栽进80厘米深的田里溺亡了。 悲剧发生后,家属反手就把村委会和承包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2万。 网友说:这波操作真是开眼了!自己没看好老人,出了事就甩锅村委会和承包公司,32万是想钱想疯了吧?法院驳回得太解气,谁的责任谁担着,别拿人命当碰瓷的筹码! 理由竟然是:田埂太滑,你们没管好。 这逻辑简直荒谬。田间地头本就是生产场所,指望稻田边像商场地板一样干燥防滑?这就好比在自家浴缸里滑倒,非要怪水厂的水太润滑。家属明知老人身体虚弱却未加照看,出了事却想让全社会为自家的疏忽买单。 法院的判决堪称清醒:人家公司每隔五十米就有提醒牌,村委会也天天广播提醒,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保义务。所有诉求被依法驳回。 如果只要出人命就能随意转嫁责任,那法律岂不成了平摊倒霉的提款机?这种“碰瓷式”维权,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变相霸凌。人性的弱点在这一纸诉状下,暴露得淋漓尽致。 这种结局,倒是给那些习惯性甩锅的人敲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