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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这起判决,狠狠击碎了“谁死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歪理!76岁李大爷晨练时在稻

成都这起判决,狠狠击碎了“谁死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歪理!76岁李大爷晨练时在稻田边洗手滑倒溺亡,家属将村委会、农产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直接驳回全部诉求,认定管理方无责,责任全在老人自身和家属,这判决既讲法理,更合情理! 事发2024年5月的清晨,李大爷沿熟悉路线晨练,途中先跌进排水沟,清理后仍执意靠近稻田边缘洗手,脚下打滑跌入田中不幸溺亡。监控完整记录了全过程,而这处稻田水深仅80厘米,是农业种植常规深度,对正常成年人而言本无溺亡风险,大爷溺亡核心原因是自身年事已高、患有基础疾病,且两年前遇车祸行动能力偏弱,落水后无法自救。 家属悲痛之余将责任推给管理方,认为对方未做好安全防护、消除隐患,可事实是,涉事稻田的管理方农产品公司,早已在田边醒目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标识,还安排专人日常巡查,完全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稻田本是农业生产用地,保持开放是生产需求,管理方既无需全封闭防护,也根本无法预见此类意外发生。 法院审理后给出清晰定论:李大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身身体状况不佳,仍多次靠近水边危险区域,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家属对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未履行必要的陪同照看义务,也难逃其责。大爷的溺亡,与管理方的经营管理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依法驳回家属全部索赔请求,判决现已生效。 这起判决,让网友纷纷拍手称快。说到底,法律从不是“和稀泥”的工具,更不会以情感替代事实、用结果划分责任。管理方已经尽到应尽的义务,就不该为他人的自主过错导致的意外买单;而高龄老人外出,家属的陪同照看本就是基本责任,不能出了意外就盲目转嫁责任、向无关方索要赔偿。 一直以来,“谁死谁有理”的误区让不少人遭遇意外后,习惯性找第三方索赔,哪怕对方毫无过错,也想着“闹一闹总能捞点”,既违背公平正义,也消耗社会资源。

评论列表

张帅明 遥远
张帅明 遥远 1
2026-03-17 11:50
耽误农业公司的误工费、律师费、车马费、餐补等等,不应该赔偿吗?有事无事打一竿子,能掉下来枣子最好,没有也没啥损失,这种风气应该重点惩治了。[doge]